福州肝癌患者捐献遗体
细雨霏霏、哀乐绵绵,闽侯甘蔗镇70岁的陈立言老人停止了呼吸,在他逝后的第3天,家人帮他完成了生前的愿望———将遗体捐献给省医科大学,用作医学教学研究。陈立言老人成为我省《福建省遗体和器官捐献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福州市通过红十字会成功捐献遗体的第一人。
生前曾是闽侯甘蔗瀛州中心小学校长的陈立言老人,2003年初被查出患有肝癌,被病痛折磨了3年的他,弥留前写下遗言:“肿瘤病人很苦、家人很累,所以想把自己的遗体捐献,作为医学研究,为医学科研做出贡献,早日攻破医学难关!”
他的女儿陈新说,去年9月12日,父亲就向福州市红十字会递交了“自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临终前的两周,还亲自打电话到红十字会去确认、询问相关的事宜。2月26日傍晚,父亲停止了呼吸,家人按照他生前的遗愿,立即与闽侯县红十字会、福州市红十字会取得了联系,并确认了捐赠遗体的时间。
据福州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胡晓强介绍,陈立言老人是福州市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遗体捐献第一人。此前,我省已有3人实行遗体捐献,另有1人捐献了眼角膜(即为18岁的长乐少年董斌,本报曾作报道)。为了感谢并纪念这些爱心人士,福州市红十字会将会设立纪念墙或者纪念碑。
据悉,截至去年底,全省已经登记了207名自愿遗体器官捐献者,其中,年龄最大的是一位87岁的退休老干部、最小的是位18岁大学生。我省需要移植器官的受体很多,但捐献者远远不足。
海峡都市报 肝病网编辑-时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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