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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伦理学家邱仁宗:慎行“变脸术”
http://www.100md.com 2006年2月8日 健康报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邱仁宗

    事件背景 前不久,法国一名面部被狗咬破相的妇女,经过面部移植手术,获得了新的鼻子、嘴唇和下颚。手术后,实施手术的医院声明说,这名妇女状况“极好”,器官移植后看起来“正常”。这名妇女成为世界首例“变脸”成功者。

    这例法国面部皮肤移植手术的成功,不仅给全世界脸部受损的患者带来了福音,也鼓舞了我国许多外科整容界医生的信心。据说我国有些医生目前也正在“跃跃一试”,准备尝试开展这项“变脸”新技术。

    的确,由于种种原因而遭遇面部大面积受损的患者,不但在日常生活、工作等方面会有很多困难,还蒙受着巨大的心理上的压力。如果能通过这项皮肤移植新技术,使他们“面目一新”,将对他们有多大的帮助啊!因此,根据法国的经验来开展这一移植手术,将大大惠于这些病人及其家庭。

    然而,开展这一手术,必须并且应该慎行其事才对。

    首先,要考虑准备开展这项手术的单位和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资格,是否具有一定的手术经验,是否具有完备的手术条件。因为,这是保护患者安全和权益的第一步。

    其次,在开展这一手术的过程中,应该充分地评估手术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应尽早制定出相应的对策使风险最小化,同时设法使患者受益最大化。

    第三,要慎重选择符合医学适应证的病人,而且应事先充分告知手术后果,使受术者在心理上能够承受移植后可能发生的面部的改变,减少发生医疗纠纷的风险。

    第四,要将手术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和受益的可能度,同样充分、如实地告知受术者,要在受术者真正理解这些专业的信息后,再让他们做出同意或不同意做手术的决定。

    第五,获取面部皮肤的供体,最好事先获得供体本人或其家属的书面同意。值得提醒的是,不管供体生前表示过捐赠的同意,还是供体生前未表示过意见而后由其家属表示同意,这种同意都不能在不正当的压力下获得。因为,不正当压力可以是一种威胁、强制,也可以是一种引诱,尤其是经济上的引诱,都是不符合医学伦理道德要求的。

    最后,对准备开展这种面部皮肤移植和整形手术的医疗机构或医生,最好能由医院伦理委员会对移植手术治疗方案的科学性和伦理性进行严格的审查。

    我认为,只要对以上问题予以慎重的考虑和对待,才能使这一高新手术顺利开展,不仅可以保护受术者的权益和安全,也可以保护医疗机构及医生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