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点评,药师需“升级”
《处方管理办法》5月1日正式实施——
“五一”将至,药师们对《处方管理办法》的实施准备好了吗?(资料图片)
自3月12日颁布开始,卫生部出台的《处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就备受关注。“通用名开处方、处方点评制度、设立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和药品处方集”等新政策正式亮相,这项旨在“促进医院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对缓解群众看病贵起到切实作用”的新制度,将于5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
据了解,新《办法》对医院的处方管理提出了更多的要求,其中“建立处方点评制度”首次统一提出,成为最大的亮点。业内人士认为,医院药师将通过处方点评等制度“升级”自身,而处方点评制度的建立又将对合理用药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药师上岗提高门槛
卫生部2004年曾颁布《处方管理办法(试行)》,今年颁布的《办法》作出了相关修改,其中一项是提高了药剂师的准入门槛——第四十九条规定,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处方调剂工作。此前的试行办法中提到,药士确因工作需要,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也可以承担相应的药品调剂工作。而新《办法》则明确提出: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新《办法》对药师的技术要求更高,专业化要求也更高,从这个角度来说,药师能够发挥自己的专业特点。《办法》中针对药师的部分主要涉及制定药品处方集、处方审核以及处方点评,医院的药师要做好充实专业知识的准备。”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中医院药学部主任吴晓玲说。
“处方点评”是亮点
新《办法》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实施处方点评制度,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并出台了处方评价表。业内人士认为这将是推动临床药学工作的重要措施。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在此前的新闻发布会上解释说,这份处方评价表是卫生部在由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一些处方指标和量表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医疗状况修改形成的。处方评价表对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处方管理、费用控制等情况实施综合评价。
按照设想,这份量表不但能对一个城市、一个医院这样的大系统进行处方评价,也能对医生个体进行处方评价。也就是说,同样的表格,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用来考量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情况,医疗机构可以用来对本机构药事管理整体情况实施评价,也可以对某个科室或某名医师的处方情况实施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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