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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高温立法喝彩
http://www.100md.com 2007年6月15日 健康报网
     又到了“赤日炎炎似火烧”的时候。多半是受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如今高温酷暑来得越来越早,波及面也越来越广。刚到6月,各地气温便争先恐后地往上攀升,有的地方已出现中暑甚至死亡事故,防暑降温已经刻不容缓。

    每年夏天,各地都会拉响“高温警报”:作为一种自然灾害,高温酷暑给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严重威胁,必须严加防范。特别是在室外工作的体力劳动者,如农民工最为集中的建筑等行业,工人们终日露天作业,工作条件异常艰苦,加之生活条件普遍较差,那里成为防暑降温的重中之重。但恰恰是这些地方,常常是防暑降温最薄弱的一环,尽管对农民工权益保护的呼声日高,但实质性的保障措施究竟能落实多少?今年又有什么新的进展?在暑气逼人、热浪肆虐之时,他们的处境最为引人牵挂。就在这个时候传来重庆市酝酿一年,即将出台《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法》的消息,不由得让人特别关注。

    早在上世纪60年代,我国就制定过相关的防暑降温暂行条例,为保护劳动者健康发挥过巨大的历史作用。没想到的是,条例一“暂行” 就是40多年,不仅不合时宜,在不少地方已成一纸空文,早被企业经营者抛诸脑后。今天,我们的经济建设、企业管理日益现代化并努力与国际接轨,可如果在人的发展观、健康观方面跟不上现代化步伐,还停留在过去计划经济时代“战天斗地”的水平,还将所谓大干苦干乃至蛮干视为一种“大无畏精神”的话,那就是天大的讽刺了。重庆市为高温立法,正是新时代背景下职防事业的需要,虽然还不清楚法规的具体内容,但它对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对职业防护发展与时俱进的要求是不言而喻的。

    当代西方学者马歇尔说过:“一切资本中最有价值的莫过于投在人身上的资本,这就是用在对人的教育、培养、保健等方面的开发投资。”为高温立法,就是用一种强制力、执行力确保对人的“保健等方面的开发投资”,就是对劳动者权益的刚性维护。一个有眼光的企业家和经营者,必然会自觉维护职工权益,让每一个鲜活的生命生活得更惬意些。须知,只有维护好劳动者健康、让他们时时充满活力,才是企业可持续发展最可靠的保障。从这一点而言,高温酷暑下即便放慢一下发展的脚步又何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