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联动 全面铺开
执法人员在一家私人诊所的药品柜台查出了无法提供药品来源证明的牛膝、茅根等中药材。
开篇语: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各地迅速启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从本期开始本版将对各地药品专项整治的进展情况进行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本报讯 国务院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广西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迅速行动起来,日前在全区正式启动了为期4个月的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广西实际,此次专项整治把城乡结合部与广大农村的药品零售企业和诊所(室、卫生院)作为重点整治对象。
药品突查发现安全隐患
9月1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书记覃远通、局长谭明杰带领自治区和南宁市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分成4个组对南宁市大沙田区域内的药店和诊所进行了突击大检查,结果发现有部分药品零售企业经营“三无”(无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书、无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证书、无药品批准文号证书)药品,个别诊所销售过期失效药品。
在前进路一家药店,执法人员检查出一种名为“藏鞭补肾丸”的保健品,经查验进货单,发现该保健品从非正规渠道购进,同时该药店也提供不出所售产品生产企业的相关凭证,被疑为假药。在南建路一家诊所,执法人员发现该诊所使用的一次性注射器不能说明进货渠道,而且没有建立一次性注射器的使用记录,在该诊所的药品柜台,还查出了2006年1月就已到期的尼可刹米、去乙酰毛花苷注射液和两包来源不明的茅根、牛膝等中药材。
经过当天的突击检查,检查人员发现在南宁市城郊结合部,药品的销售和使用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集中表现在过期药品没有被及时销毁仍然继续使用、药品进货渠道存在问题、一些保健品夸大疗效甚至以保健品代替药品等几个方面。
监管薄弱处应重点整治
据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谭明杰介绍,广西目前共有小诊所15000多家,零售药店9000多家,大多分布在城乡结合部与广大农村,而这些地方的药品监管相对比较薄弱,容易流入假药、过期药和非法渠道进货的药品。此次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严格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准入管理,杜绝用食品、保健品冒充药品等违法行为,同时严厉打击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等行为。因此,把城乡结合部与农村药品零售企业和诊所(室、卫生院)作为整治重点,通过采取上下联动、全面铺开的方式,对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的检查覆盖面达到100%,进一步规范管理,确保广大群众买的放心、用的安全。(许恒 摄影报道),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