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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用药目录基本不扩容
http://www.100md.com 2007年9月10日 《医药经济报》 2007.09.10
     本报讯(驻京记者 王丹)记者从9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中国自我药疗年会上了解到,虽然医疗保险扩大到所有城镇居民,但这部分人群用药将参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用药目录,用药范围将基本不会扩容。

    中共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上确立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体系”目标中,明确了城镇职工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保三大支柱。日前,国务院召开会议,部署我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由此,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的人群将大大增加,其用药范围是否会有调整?

    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秘书长熊先军在年会上的自我药疗与公共卫生论坛上介绍说,以“一老一小”为代表的城镇居民纳入医疗保险后,用药将参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只是在现有目录上增加一些儿童用药。具体为:药品名称已经在目录内的,将增加适用于儿童的剂型;名称不在目录内的,增加用于儿童急救抢救用药。熊先军表示,除了像治疗儿童多动症这样儿童特有疾病的药品外,只适用于儿童的儿童专用药很少,绝大多数药品都既能用于成人也能用于儿童,只是儿童用药在剂型上可能有特殊要求。因此,增加到目录内的品种很少。对于一些十分昂贵、保险基金无力承担的药品,即使是儿童专用药,目前也不会纳入报销范围。

    熊先军进一步表示,医疗保险用药目录的局部调整,将从现有国家已经批准的药品中组织专家筛选,不需要企业申报。,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