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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收治”离“非法拘禁”有多远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0月12日 《医药经济报》 2007.10.12
     10月10日为“世界精神卫生日”,但是精神病医院的收治程序却一直在规范边缘徘徊着……

    在我国现有法律中,还没有对精神病人管理的专门法规,所涉及的也只是对触犯法律的肇事精神病人实施“强制治疗”的原则性规定,而且还是分散在各法律法规中。而对无犯罪或没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精神病人,在其不愿住院治疗的情况下,相关医院是否可以对其进行强制收治,则尚无法律规定。精神病院该怎样做才能既救人又不违法呢?

    案例

    强行送院 医院成帮凶?

    不久前,发生在云南某地的一起“老人被亲生儿子强行送进精神病医院关5天”的事件在当地社会上引发了不小的舆论风波。不少人由此对医院收治精神病人的准入“门槛”提出了质疑。

    大儿子将老父送进精神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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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日,64岁的段某正在家中休息,门外突然响起了敲门声,段老询问得知有人前来送其到医院治病。当时满脑狐疑的段老打开房门后,“6名强壮的男子冲到家里,将我摁在床上,拿出一支注射器在我身上扎了一针。”

    “当时我暗想惨了,难道是遭‘麻抢’了?”看到6名男子并没有取走家里任何东西,段老更加惊奇,“反正都栽了,随他们的便吧!”段老只好任凭几个男子自由处置。随后,段老被抬到楼下的一辆车内,经过一段时间的行驶到达目的地后,段老下车时顿时惊呆了,自己竟然被带到XX精神病医院。

    段老询问得知,原来6名男子中有2人是XX精神病院的工作人员,在此之前,医院接到段老大儿子的电话,大儿子认为其父患有精神疾病,希望医院将段老接收治疗。

    老友不接受“精神病”说法

    “前一天还教我开车,第二天就被带进精神病院,完全没有任何可能性和合理性”。63岁的杨某与段某相处已有40余年,两人都是昆剧界叫得响的人物,“当年他扮演过武生,连续翻10多个跟头气都不喘一下”。杨某说,即使年过花甲,段老也很少到医院,偶尔的感冒发烧买点药吃吃就好了,“说他得精神病,鬼才会相信!”杨某还表示,段老从小身体强壮,爱好武术,退休前一直是武术教练,门下弟子数量众多;另外,段老爱好广泛,京剧、象棋、围棋水平都很高,而且思维严缜,很多老友都不是他的对手。“进医院前天天在一起下棋玩耍,这样的人怎么会有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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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老在外地工作闻讯赶回的小儿子也表示,与父亲相处20多年,自己根本没有发现父亲有精神异常的状况。到达医院的亲友都一致认为,段老虽然年过花甲,但精神矍铄,谈笑风生,根本无法将其与精神病人联系在一起。

    亲友质疑医院不问青红皂白

    对于段老被收进精神病院的事件,亲友们更为不解的是医院收治段老的依据。“怎么能够接个电话就把人带进精神病院,而且采取注射、扭送等粗暴方式呢?”亲友们认为,医院接到段老儿子的求助电话后,至少要观察精神病患是否属实及其严重程度,尊重有清晰意识患者的基本意愿,不应该接到电话就粗暴地将人带走。“让人感觉就像是绑架,哪里是在救人!”

    对于为何把父亲送进精神病院,段某的大儿子表示,自己出于对父亲的健康考虑,并无其他目的。对此,段某本人及其小儿子都予否认,表示大儿子送父进精神病院完全是为了谋求经济利益。

    如此荒唐闹剧 原来另有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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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相关媒体了解,原来大儿子为段某与其前妻之子,小儿子则是段某与其第二任妻子所生;段某经商多年,挣下不少财产,而大儿子千方百计想转移走父亲财产,甚至伪造了股票、汽车的所有权等手续;段某一怒之下要把大儿子告上法庭,大儿子为逃避法律惩罚,迫急之下出此下策。

    面对段某众多亲友的质疑,医院出示了段某大儿子以监护人身份给医院的一份声明,“在(父亲)住院期间,为保证治疗效果,只允许其直系亲属探视……”

    这份声明首先排除了段某已经协议离婚的第二妻子的探视权。而闻讯后从外地赶回的小儿子,尽管带齐了所有证件材料,也符合“声明”的要求,但始终拿不出段某有精神病诊断材料的医院方面却表示,“住院自由,出院自由,但必须有监护责任的两个儿子统一意见后才能办理出院手续。”

    直到段某被自己亲生大儿子强行送进精神病医院后的第七天,医院终于同意“放人”。由于遭遇了前几次强烈要求出院却屡屡遭到院方拒绝的经历,段老提出“不给说法不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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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剖析

    医院收治需有理有据

    公众说法 收容程序必须合理合法

    事实上,对于发生在云南某地的这一起离奇事件,不少人在感慨段某与其长子之间的经济、情感、家庭纠纷的同时,也对相关精神病院的作为提出了疑问:精神病院、心理医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容病人?

    有人提出,精神病院可以收容病人,但收容程序一定要合理合法。如果存在精神病人的收容规定,医院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来执行,执行时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折扣;如果暂时没有这方面的收容规定,对精神病人的收容一定要按老百姓能够接受的常理来处理,而不是听从旁人的说法而强行收治所谓的“精神病人”。尤其在“病人”极力辩称自己正常的时候更应慎重,否则对“病人”极大不公平。

    有人举例说,在普通医院,病人身体不舒服,医生要经过观察检查后,根据各种技术指标才考虑让病人住院留医。精神病院更应该有事先判断病人病情的程序,否则任何正常人都有可能被陷害入院。因为正常人入院后肯定会有思想心理上的强烈抗拒,申辩自己没有病,这时候产生的精神狂躁很容易理解,绝对不应该作为收治入院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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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人表示,如何判断精神病人达到可以强迫收容入院治疗的程度,需要一套标准。对疑似或对社会不会造成威胁的精神病人,要谨慎再谨慎,不应强行限制人身自由,造成当事人身心受损。“政府应重视、完善程序方面的空白区。”

    律师说法 强制入院可能犯法

    北京市中济律师事务所孟庆荣律师表示,强制治疗实际上包含限制人身自由的性质,而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通常需要遵循比例原则,即对于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要符合必要性、目的性及妥当性要求。因此,将表面正常而实际存在精神疾病的人送进医院强制治疗是否有必要,是否符合原则,仍存在探讨空间。

    据了解,《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构成非法拘禁罪。强制治疗精神病实际上包含限制人身自由的性质,强制他人入院治疗的行为可能触犯非法拘禁罪。

    孟庆荣律师表示,如果经鉴定,患者确实没有精神疾病,而送诊者又明知这一点,那么送诊者及精神病院的行为就可能属于非法拘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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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规定 送精神病院前需3~6个月观察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精神病人才需要被强制入院治疗呢?

    2001年11月,卫生部《关于加强对精神病院管理的通知》中明确规定精神病人入院收治指征:临床症状严重,对自己或周围构成危害者;拒绝接受治疗或门诊治疗困难者;严重不能适应社会生活者;伴有严重躯体疾病的精神病人应视情况决定收治医院;出现严重自伤、自杀……可危及生命或危害社会治安者应属紧急收治范围。

    一个普通公民到最终判定为精神病患者、接受住院治疗,要经过三个主要步骤:提请、检测观察、收治。

    首先是提请收治,主要有三种形式,当事人主动要求精神治疗、司法机关提请的病人收治以及监护人、亲属提请的收治。前两种由精神病院进行检测以及入院以后的一段观察期以后,如果当事人确实患有精神病,就可以收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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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由当事人家属提请的,则首先要经过普通医院的常规检查,如果确实有精神病嫌疑,将转到精神病专科医院进行专业的检测和判断,直到最后收治。

    在普通医院常规检查以后,如果要送到精神病院住院治疗,仍需要3到6个月的观察期,以鉴定是否患有精神病。

    记者手记

    怎样接诊才能真正救人?

    记得在冯小刚电影《没完没了》中,因为旅游公司老总傅彪欠钱不还,司机葛优便打电话给餐馆、桑拿馆,要求“送货上门”到傅彪家里去,最后打电话给精神病医院,说那个气急败坏的主儿“精神病发作”了。这一“狠招”,把傅彪送进了精神病医院。

    尽管这只是电影艺术的一个处理,却让人从侧面看到了精神病患者权利保障的尴尬境地。

    事实上,这种尴尬体现在整个精神卫生领域。截至2006年年底,中国精神科医师的数量只有19130名,精神病院的床位数为145570张。而在这不到2万名精神科医师中,受过专业训练的人数只有20%。更值得注意的是,至今中国也还没有一个全国性的精神卫生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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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专家设想,精神卫生立法无疑是为了保护精神病患者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立法必定要明确监护人、社会和政府的权与责。尤其对政府而言,法律不但要赋予其管理之权,更要明确规定应负的责任。特别在经费保障上,要体现政府的责任,如果用法律明确由个人及监护人来负担大部分预防和治疗费用,这样的立法没有多大意义。已经在此方面立法的其他国家和地区,绝大部分规定费用主要由政府负担。这样的规定符合公平原则,也是政府职责之所在。因为精神病和SARS、艾滋病等传染病一样,对公共安全危害性较大,只有政府才有能力防止危害的蔓延。而另一方面,立法又要对政府行使的公权力进行必要的限定。比如明确患者的鉴定程序,如何才能限制其人身自由,如何征求其监护人的同意。显然,专门的精神卫生法出台后,行政部门的责任会得到强化,而权力将受到限制。

    其实,精神卫生立法在我国并非一时之谈。早在1985年,当时的卫生行政部门就开始起草精神卫生法草案,并于同年11月完成第一稿,到今天已经22年过去了,这部法律还在人们的期待中。希望这种期待不会太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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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链接

    京两医院不再外出接诊精神病患者

    ■宋合营

    《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已在北京全市范围内执行,近期安定医院和回龙观医院分别对医院制度做相应修改,其中医护人员外出接诊患者的服务已明确停止。今后靠强制力量把精神病患者送往医院的,只能通过家属监护人或公安机关。

    此前,两家三级甲等精神疾病专科医院均长期开展外出接诊服务。但接诊过程中也会相应带来一些问题。回龙观医院副院长杨甫德告诉记者,精神科医生也不是每次都能劝服患者,该院门诊科一名副主任医师在外出接诊时就被病人捅瞎眼睛。此外,因被接者本人与家属之间、不同的家属之间,也会就被接者本人是否患精神病产生争执,医院若强行接其住院往往引来不必要的医疗纠纷。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孙东东指出,精神专科医院外出接诊、强制接收病人住院明显缺乏依据。《执业医师法》要求医生在固定的地点工作,精神专科医院外出接诊则明显突破了该要求。, 百拇医药(戴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