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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伪药品”蒙人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0月13日 《中国医药报》 2007.10.13
     编辑部:

    近年来,一些企业和个人在销售某些非药品类产品时,大肆宣传所谓治疗作用,误导消费者,给公众健康带来严重隐患。

    目前,市场上流通的非药品类产品种类繁多,鱼龙混杂,常见的有“健用字”类、“食字”类、“食健字”类、“卫消字”类、“卫妆字”类和医疗器械(一类)等。一些推销人员通过各种方式作虚假宣传,误导消费。具体表现为:在产品名称上做文章,产品名称暗示其对某种疾病有独特疗效,模仿药品名称(谐音或字型近似等)或直接使用药品名称命名;在产品外包装上做文章,如模仿药品包装的图案、风格,标示药品特有标示,标示“药”、“纯中药”、“藏药”等字样;在生产企业名称上做文章,此类产品的生产企业多模仿药品生产企业名称,如“某医药生物公司”、“某生物科技公司”等;在产品功能上做文章,在产品包装标示及说明书中标示“功能主治”、“适应证”、“用法用量”,标示主要成分均为药典收载品种,所描述功能、适应证超出保健功能,暗示对各种疾病有治疗作用,甚至对疗效做出承诺;在广告宣传上做文章,通过免费赠送试用、产品说明会、义诊等方式夸大宣传,促销产品,有的在媒体上进行大篇幅、连续性的虚假夸大宣传,甚至利用患者、医生、专家、名人做形象广告;在销售渠道上做文章,这类产品在一些零售药店和小型(基层)医疗机构与药品混同销售,销售人员推销时也称之为“药”,极易误导消费者。此外,一些非药品类产品普遍存在价格虚高现象。

    笔者通过贵报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使用药品时应该注意以下三点:一是在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或正规医疗机构购买药品,并索取标示药品名称、批号、数量等详细信息的票据;二是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购用药品,不要迷信广告;三是购药时仔细核对批准文号,认准“国药准字”号。

    安徽省来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岳正钱,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