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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药品不能一“收”了之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0月18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814期
     过期药品回收如今已成燎原之势,不少地方出台了鼓励药品回收的方案和制度,同时,零售药店成了过期药品回收的“主阵地”。比如,安徽省就已有561个药店成为定点回收药店。

    从消费者手中回收过期失效药品,不仅可以减少用药安全事故的发生,而且也可避免随意丢弃药品造成的环境污染。但是,有的药店只满足于一“收”了之,在回收时既不向消费者宣传过期失效药品的危害、避免药品过期失效的措施等,也不对消费者盲目购药行为予以纠正和制止,有的甚至以多购有奖来鼓励消费者“过度购药”。这种做法使得过期失效药品在得到回收的同时,又在源源不断地产生,不但造成巨大的药品资源的浪费,而且加重了消费者的用药负担,且对回收药品的集中处理也需要较高的成本。以合肥市百姓缘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为例,一次集中处理行动需要投入40多人,不但库房要长期占用,无害化销毁处理一公斤过期失效药品就得付出2.8元钱的代价。

    过期失效药品的大量产生,既与消费者缺乏科学用药知识有关,也与医疗机构、药店过度荐药有关,如果医生不开大处方,药店不搞“多购优惠”,消费者手中就不会有那么多“吃不完的药品”。因此,既然药店认识到了过期失效药品的危害,就要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在回收药品时,积极向消费者宣传过期失效药品的危害,向居民们介绍避免药品过期失效的措施,同时,不违规荐药,不为了增加销售额误导消费者“过度购药”,对盲目购药的消费者及时提出善意的帮助。只有这样,过期失效药品才能大大减少,不必要的用药浪费才能得到遏制。, 百拇医药(张铁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