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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干预药价应从严监药品企业暴利入手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0月29日 新华网
     价格主管部门10年间将药价降了20多次,降价总金额达500多亿元。通过药价加成,全国医院每年的药品加价获利收入达500多亿元。也就是说,发改委穷10年之功为老百姓降下的药价,仅等同于全国医院一年的药品加价收入。

    如果政府供养医生和医疗机构,那么,药价可以下降70%,每年约可以为病人节约近千亿元。

    近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新浪新闻中心、腾讯网数字说话栏目联合实施的调查显示,人们对国家发改委拟调整260种西药最高零售价格的态度颇为复杂:一方面,支持降价的声音盖过了一切;另一方面,对这种降价又完全没有信心,并且认为这只是不得已的手段。对于这项调查,对于这种复杂的态度,笔者萌生了众多疑问。

    “行政该不该干预药价”是个什么问题?

    行政对药价的干预,简而言之,就是政府干预市场。政府该不该干预市场,政府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干预市场,政府应该怎样干预市场,应该说,不是简单的大众情绪问题,而是事关我国经济管理体制、医药体制、福利体制的问题,需要理性支持。事实上,这项调查问卷出来后,几千个民众的态度是千差万别的。笔者认为,在中国讨论政府该不该干预药价,至少有三个问题不能回避,一是药品市场主体是不是完全遵循市场调节机制。从药品生产、流通、销售、消费各环节看,生产、流通环节的市场主体遵循了市场机制原则。但是,大多数大宗销售药品的医疗机构并不是遵循市场调节机制进入市场、退出市场的,而是依照行政管理模式运行。二是药品价格有没有市场机制。目前,我国医疗市场没有放开,没有充分的竞争机制,药品价格不可能真正遵循市场机制进行调节。三是消费者在药品消费中有没有议价能力。现实情况是消费者是左右不了药品价格的。因此,中国的药品市场,从整体上说,是很不完全的市场体制,不可能完全按市场机制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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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干预得了药价吗?

    药品价格虚高已经成为民众和政府最关心的问题,对于药品价格,人们总结的是“商人无良,百姓受气,官家拿下。”为此,价格主管部门可以说是尽职尽责,10年间药价降了20多次,降价总金额达500多亿元。然而,结果却是“药价频频降,百姓没感觉”,甚至出现“药价越降,看病越贵”的怪现象。为什么呢?一是出现降价死。有媒体总结出了药品降价路线图:药品降价——代理商停进货——医院停开方——药厂停产——“降价药”改头换面变新药重新审批后高价再上市——药品降价演化为涨价。二是据卫生部医院统计数据测算,通过药价加成,全国医院每年的药品加价获利收入达500多亿元。也就是说,发改委穷10年之功为老百姓降下的药价,仅等同于全国医院一年之利。因此,行政干预药价,就成了隔靴搔痒。“降价死”现象和医院“药品加价获利”模式,本质上冲销了行政干预药价的效能。简而言之,就是以前行政干预药价做的是无用功。也就不难理解为何部分民众“对这种降价又完全没有信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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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应该怎样干预药价?

    有调查显示,目前全国医院和医生每年从医药企业获得的“公关费”和“回扣”有数百亿元。若把两者简单相加,便可得出每年“以药养医”的金额高达近千亿元的结论。因此,最近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的一份报告称:医药卫生行业存在诸多问题的根源在于医药不分业、以药养医的体制。只有医药分业,切断医院、医生与药品销售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联系,“看病贵”的现象才能得以解决。这项报告得到卫生部的支持,有学者也支持这项建议。如果解决了以药养医的体制问题,那么,政府干预药价就可以说是抓到了关键,抓住了破解“看病贵”的牛鼻子。

    那么,是不是说在这种体制下行政就不能干预药价呢?笔者认为,政府对药价的干预不能轻易偏废。

    一是政府要从严监管药品制造企业的暴利行为。药品是特殊商品。从现行的药品价格构成看,药厂的实际生产成本一般只占最终药价的30%甚至更低,医院、零售商的利润占30%,其余40%都是流通成本。流通成本主要是“回扣”,其比例占药价的30%以上。也就是说,如果政府供养医生和医疗机构,那么,药价可以下降70%,每年约可以为病人节约近千亿元。显然,相对于30%的成本,70%的利润就是暴利。政府不监管,就会再现“看病难”。

    二是政府要对加大对医疗机构药品价格的监管。如果政府供养医疗机构,那么医疗机构的价格行为、经济行为就是政府行为,政府就可理直气壮的监管起医疗价格、药品价格,如果放任,则政府就没有承担好自己的职责。,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