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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负荷”后的身体信号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1月1日 《当代健康报》 2007.11.01
     性生活频度是人们较关心的问题。对性生活人们有一种矛盾心理,既想尽可能多地体验性生活的快乐,又担心性生活过度对身体造成不良影响。传统文化中对房劳所伤、色欲伤精等问题非常重视,有的甚至提出“避色如避仇”,这有其积极的一面但也有不利的一面,性生活如同其他活动一样,也讲究中庸适度,太过、不及均殃。但要给性生活频度确切地下定义是困难的,因为个体的差异很大,即使是同一对夫妻在不同情况下,性生活频度亦不尽相同,当然新婚夫妇有较频些的性生活是可以理解的。

    那么,怎样才算性生活适度呢?一般是以房事后次日无精神不振、头昏、疲倦不适等为度,做任何事都不能过头,过了头就会产生各种各样副作用,对身体产生危害,所以适度的掌握性生活频度是很有必要的。一般情况是30岁以前的青年人每星期2~4次,30~40岁每周1~2次,40~50岁每周1次,50~60岁,每3~4周1~2次,60岁以上每4周1~2次。若出现面容憔悴,形体消瘦,精神倦怠,萎靡不振,头重脚轻,周身无力,心跳气短,虚汗淋漓,失眠多梦,不思饮食等“信号”时,就是性生活过度了,这些“信号”告诉你,性生活已经使你“超负荷”了,必须立即调整。

    为了防止这些信号出现,不单是适当节制房事次数,还要做到“两不”:一是强劳动后不宜房事,否则体力过度消耗,就会损伤“元气”,贻害不浅;二是酒后不房事,“醉以入房”就是“欲竭其精。”意思是在醉酒情况下行房事,要影响健康,是早夭、早衰的原因。

    总之,房事应适当节制,这也是人生的重要的“养生之道”。沉湎于频频的房事之中,对工作、学习、身体健康等诸方面都有百害而无一利,应予重视。 (马凤喜),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