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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02252
2006年中华医学会与2007年IDSA/ATS 社区获得性肺炎指南解析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1月9日 《中国医学论坛报》 2007年第42期
     2007年美国感染病学会和美国胸科学会成立联合委员会(IDSA/ATS),共同制定了新的社区获得性肺炎(CAP)诊治指南。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根据自己的研究结果,并结合国外CAP诊治的最新研究进展,于2006年制定了我国的CAP诊治新指南。现将两部指南中的重点内容解析如下。

    CAP病情评估及治疗场所选择

    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CAP患者病情严重程度不同,其致病菌也明显不同。正确评价CAP患者的病情及进行相应的分级治疗是诊治CAP的重点之一。

    IDSA/ATS指南中CAP病情严重程度评估主要包括CURB-65和肺炎严重指数(PSI)两种评分体系,但孰优孰劣尚不清楚。CURB-65评分条目简单,直接与CAP病情严重程度相关,急诊应用方便。PSI评分条目复杂,不适用于门诊和急诊。目前,对于符合两个主要标准即气管插管机械通气和需要使用升压药物的感染性休克肺炎患者,可确诊为重症CAP,也是收入重症监护室(ICU)的绝对指征。此外,符合3项以上重症肺炎次要标准的患者也需收入IC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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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指南未分主、次要标准,凡出现7项中任何1项或以上者都可被诊断为重症肺炎,其中仅“氧合指数<300”和“X线胸片显示双侧或多肺叶受累、入院48小时内病变扩大≥50%”与IDSA/ATS指南中的相应项目有所不同。考虑到我国国情,指南定义重症肺炎的标准应放宽一些。

    CAP病原学检查及常见致病原

    1. 病原学检查

    由于门诊患者经验性治疗疗效好,且病原学检查阳性率低,这类患者的病原学检查具有可选择性。对于住院患者,病原学检查的意义较大,应根据临床指征进行相应检查。我国指南特别提到病原学检查中侵袭性技术的适用范围:经验性治疗无效或病情仍进展者,特别是已更换抗菌药物1次以上仍无效时;怀疑特殊病原体感染,但采用常规方法未检测到明确致病原时;免疫抑制宿主罹患CAP,经抗菌药物治疗无效时;需与非感染性肺部浸润性病变鉴别诊断者。

, 百拇医药     2. CAP常见致病原

    IDSA/ATS和我国指南均指出,无论是门诊还是住院CAP患者最常见的致病细菌都是肺炎链球菌。 IDSA/ATS指南指出,门诊患者的常见病原体还包括肺炎支原体和流感嗜血杆菌等;住院非ICU患者则包括肺炎支原体和肺炎衣原体等;而住院ICU患者还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军团菌属等。近年来由于非典型病原体的不断检出,肺炎支原体和肺炎衣原体在CAP中已占重要地位。

    IDSA/ATS指南指出,近年来肺炎链球菌对大环内酯类的耐药率持续上升。PROTEKT研究1999-2000年的数据显示,肺炎链球菌对红霉素的耐药率为:法国53.9%、西班牙35.3%、美国16.9%、墨西哥27.5%、日本77.2%、中国73.9%。我国指南也指出,成人CAP中肺炎链球菌对青霉素不敏感率(包括中介与耐药)在20%左右,而对大环内酯类耐药率普遍在60%以上,且多呈高水平耐药,耐药肺炎链球菌(DRSP)问题值得关注。已有数据显示,DRSP对大环内酯类和老喹诺酮类(左氧氟沙星、环丙沙星)的耐药将导致临床治疗失败。而迄今为止仅有少数肺炎链球菌对新喹诺酮类药物(莫西沙星和吉米沙星)耐药的报告。研究显示,应用强力抗肺炎链球菌药物(如莫西沙星)可稳定甚至降低DRSP发生率。因此,IDSA/ATS指南在DRSP易感患者中推荐使用高敏感抗菌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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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P抗菌药物治疗原则

    IDSA/ATS指南推荐:根据患者病情严重程度进行分级的经验性抗菌治疗,尤其强调对重症CAP的联合用药。目前的研究表明,CAP中有相当一部分为混合感染,因此对重症患者不推荐针对某单一病原体进行经验性治疗。为防止细菌耐药和提高治愈率,应使用更强效的抗菌药物组合。

    对于CAP非ICU住院患者,由于存在基础疾病或最近应用过抗菌药物而增加了DRSP和G-杆菌感染的可能性,IDSA/ATS指南首先推荐用呼吸喹诺酮类,而不是以往指南中推荐的大环内酯或喹诺酮类;其次可选择β内酰胺类联合大环内酯类。既往的研究表明,上述疗法比单用β内酰胺类的病死率低,说明覆盖非典型病原体的抗菌药物疗效更佳。对于住院ICU患者,IDSA/ATS指南也提到应联合应用抗菌药物以达到同时覆盖肺炎链球菌和军团菌的目的。因此CAP初始经验治疗应覆盖非典型病原体。

    大环内酯类治疗CAP主要的优势是可覆盖非典型病原体。但由于肺炎链球菌在我国已出现严重的大环内酯类耐药问题,因此单用该类药物治疗CAP受到限制。IDSA/ATS指南指出,在门诊患者中仅推荐既往体健且前3个月未使用过抗菌药物的患者单用大环内酯类,而对于明显存在DRSP易感因素的患者,不推荐单独应用。对于住院患者,推荐使用大环内酯类联合其他药物,重症CAP患者更要强调联合治疗。此外,在大环内酯类高水平耐药(MIC≥16 μg/ml)肺炎链球菌发生率>25%的地区,建议首选呼吸喹诺酮类,次选β内酰胺类联合大环内酯类。我国指南亦指出,在疑似肺炎链球菌所致CAP时不宜单用大环内酯类,仅推荐在青壮年无基础疾病患者中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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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得注意的是,国外左氧氟沙星推荐剂量为750 mg ,剂量较前增加,主要原因是肺炎链球菌对左氧氟沙星的耐药增加。研究证实,重复使用老氟喹诺酮类药物将增加肺炎链球菌对其耐药的发生。考虑到国内患者对750 mg左氧氟沙星的耐受问题,使用该药时应引起注意(表1)。

    静脉或口服序贯疗法及抗菌药物疗程

    抗菌药物开始治疗的时间与患者预后密切相关,延迟治疗会产生不良后果。在明确诊断和充分分析病情严重程度的同时应尽早开始抗菌治疗。对于急诊患者,抗菌治疗应在急诊室开始进行。对于轻症CAP可一开始就选用氟喹诺酮等生物利用度高的口服药物治疗。对于需要静脉用药的患者,在取得疗效后,如经证实患者的血流动力学稳定,能进行口服给药且消化道功能正常,则可由静脉治疗转为口服。如果患者状态稳定,也无其他临床问题,则可出院治疗。IDSA/ATS指南中建议抗菌治疗至少持续5天,保持体温正常48~72小时,在终止治疗前仅存在不超过1种CAP的相关临床不稳定状态。如果最初的疗效不佳或并发肺外感染,则应延长治疗时间。通常换用的口服抗菌药物应和有效静脉制剂为同一类。针对特殊致病原,如军团菌或铜绿假单胞菌等,国内外指南均建议应用较长的疗程(2周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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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反应肺炎

    “无反应肺炎”是2007年IDSA/ATS指南提出的新医学概念,指CAP患者尽管接受了抗菌药物治疗,但无足够的临床反应状况,常分为持续无反应肺炎和恶化或进展型无反应肺炎两型。临床上有15%的CAP患者对初始抗菌药物治疗无适当反应。造成肺炎无反应的原因中感染因素占40%,如未覆盖所有病原体、耐药或对药物不敏感等;非感染性因素占15.8%,如肺炎并发症、肺栓塞、心衰被误诊为肺炎等。

    经验性抗感染治疗失败时,应重新对患者进行全面的临床评估, 如CAP诊断、治疗的病原是否正确,是否有耐药等,因此应进行病原学、影像学等检查。临床医师应选择覆盖面更广、控制非典型病原体及耐药菌更有效的抗菌药物。对于确诊但疗效不明确的重症CAP患者,应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抗菌药物没能覆盖致病原,致病原耐药,免疫力低下,存在肺脓肿、脓胸等合并症。

    表1 IDSA/ATS指南推荐的CAP经验性抗菌药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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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诊患者

    1. 既往体健且前3个月中未用过抗菌药物:大环内酯类(强烈推荐;Ⅰ级证据)、多西环素(较少推荐;Ⅲ级证据);

    2. 有合并症如慢性心、肺、肝、肾病,糖尿病,酗酒,恶性病,脾缺,免疫抑制状态或使用免疫抑制药物,前3个月内用过抗菌药物(此种情况可选用不同类抗菌药物):呼吸氟喹诺酮类[莫西沙星、吉米沙星或左氧氟沙星(750 mg)](强烈推荐,Ⅰ级证据),β内酰胺类联合大环内酯类(强烈推荐,Ⅰ级证据);

    3. 在对大环内酯类具有高耐药性(MIC≥16 μg/ml)的肺炎链球菌感染率较高(>25%)的地区,对于无合并症患者,可考虑使用以上第2条中所列举的可选药物(适度推荐,Ⅲ级证据)。

    住院非ICU患者

    呼吸氟喹诺酮类(强烈推荐,Ⅰ级证据),β内酰胺类联合大环内酯类(强烈推荐,Ⅰ级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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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院ICU患者

    β内酰胺类(头孢噻肟、头孢曲松或舒他西林)联合阿奇霉素(Ⅱ级证据)或联合呼吸氟喹诺酮类(强烈推荐,Ⅰ级证据)(对青霉素过敏的患者,推荐使用氟喹诺酮类或氨曲南)。

    特别关注

    考虑铜绿假单胞菌感染

    抗假单胞菌的β内酰胺类(哌拉西林钠/三唑巴坦、头孢吡肟、亚胺培南、美罗培南)联合环丙沙星或联合左氧氟沙星(750 mg);

    或

    上述β内酰胺联合氨基糖苷类和阿奇霉素;

    或

    上述β内酰胺联合氨基糖苷类及抗假单胞菌的氟喹诺酮类(对青霉素过敏的患者可用氨曲南替代上述β内酰胺类)(适度推荐,Ⅲ级证据);

    考虑CA-MRSA感染

    加用万古霉素或利奈唑胺(适度推荐,Ⅲ级证据)。

    注:CA-MRSA,社区获得性耐甲氧西林金葡菌。,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