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非药品”无处藏身
本报讯 近日,江西省景德镇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行动将历时1个月,主要针对辖区内各大药店经营的标注为“消”字号、“妆”字号、“食”字号、“健用”字号的“非药品”以及广告药品。主要检查各类产品购进渠道的合法性以及批准证明文件、外包装与说明书是否符合规定,对未经批准、非药品冒充药品、擅自宣传药品疗效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图为执法人员正在某零售药店认真核查药品外包装。(李新江 江胜强 摄影报道),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