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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逼的自律也是自律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2月3日 《中国医药报》 2007.12.03
     不是滋味的“循环互督”

    日前,江苏省扬州市出台《医保定点药店相互监督管理办法》,通过电脑随机排号,将该市65家医保定点药店组成一个“循环监督圈”,实行“2号监督1号”、“3号监督2号”……“65号监督1号”的“循环互督”做法,“1号”如违规,“2号” 也要跟着受罚。对于此举,人们有着截然不同看法,有人认为此举是一次有益的尝试,但也有人感觉有些不是滋味……

    ——编者

    □邱颖

    一直以来,确实存在一些药店为了追求利润,违规刷医保卡的现象。这不仅使国家利益受损,也损害了药品零售行业自身的形象。以至于医保定点药店的审批越来越“谨慎”,药品零售行业分得的医保蛋糕迟迟不见增大。

    在这种情况下,“循环互督”不失为一种创新的敦促行业自律的良方,尽管这种自律有点“被逼无奈”的味道。但只有加快自律的步伐,才能更快、更彻底地清除业内的害群之马,使药品零售企业的队伍焕然一新,为争取到更大的医保蛋糕做好准备。

    不是滋味的“循环互督”

    □杨玉明

    “循环互督”需要药店之间互相“明察暗访”。笔者认为,医保部门这种让药店承担其监管职能的做法有些不妥。

    其一,药店作为市场主体,有接受监督依法经营的义务,但没有监督同行其他企业的义务和权利;其二,既然要对同行“明察暗访”,这个“工作”就需要有人来做,那么,药店的这项人力成本又将从哪里获得补偿?其三,监督者跟着受罚,让笔者不禁联想到古代保甲制度中的“连坐”法,一人有罪,众人受罚,而这无疑是不公平的。况且,这一点恐怕也难找到法律依据。

    其实,解决“违规刷卡”问题的方法有很多,又何必一定要靠“循环互督”。比如,完全可以加大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如某药店违规销售非医保商品,一旦查获,将给予违规药店5万元至10万元的重罚,并给予举报人10%的奖励(同时做好保密工作),这样提高处罚标准与奖励额度,就能遏制一些药店违法乱纪行为,吸引更多的参保对象加入到监督队伍中。同时,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在医保结算系统加装有效屏蔽装置,使非医保药品、商品不能进入医保系统结算,这样就能从源头防范“违规刷卡”问题。同时,医保部门也能通过这套系统进行实时监控,发现问题随时追查到哪家药店何时何地何行为违规,从而有效制止。,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