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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前签字吓得人腿软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2月11日 《生命时报》 2007.12.11
     我媳妇躺在病房里祈祷上天,我却被值班护士招呼到隔壁的医生办公室。一打白色打印文件在昏暗的灯光下闪着亮,护士声音从口罩后传出——“你爱人要上手术,有些不确定的风险,请你签个字。”

    早就听说“病人动手术,吓死了亲人”的说法,我是一向不当真的。可事到眼前,心脏还是忍不住像兔子般乱蹦。“有多大危险啊?不就是个腹腔镜吗?人家都说是小手术。”我小心地询问。

    “手术不论大小,病人体质各异,这是例行程序,您仔细看看。”护士冷冰冰地回答。

    那些“手术风险条款”密密麻麻,都是医学术语,像天书一样费解。我认真看了一遍,似懂非懂,只记得一行字格外醒目,“……如因上述因素手术失败,医院将不承担责任。”

    “这什么意思?是说手术出了问题,你们概不负责吗?”我深感疑惑,内心的紧张开始转化成愤怒。

    “您不是认真看了吗?这些都是假设情况,不一定发生,医生当然会尽量让手术顺利的。”护士说。

    “那签这字有什么意义?吓唬人?”我不依不饶。

    护士似乎笑了一声,白口罩嚅动了一下。“你要是不签,手术就不能进行。您考虑一下,也可以和病人商量商量。”说完转身就走了。

    这简直就是精神恐怖主义!还有点被愚弄的感觉。医生给病人治病,为什么像签订商业合同一般冷酷?“救死扶伤”的口号难道只是一条标语贴在医院门口用来风吹日晒的?我不是学医的,谁能保证那些个条条框框中没有如电信局一样的“霸王条款”?你们医院倒是都“免责”了,我们病人和家属就只能听天由命?

    不过,即便当时我有种“革命的冲动”,还是忍了下来。手术要紧啊,治病要紧啊,总不能让我那已经心惊胆战的媳妇再受惊吓吧。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把不满扔到一边——我低三下四地找到那位护士,乖乖签了字。

    这还没完,一个瘦瘦高高的麻醉师随后传唤了我。二话没说,我大笔一挥,很快签了字。不过,那页薄薄的纸上有一条至今让我记忆犹新——“因体质差异,可能发生病人在用药后深度昏迷甚至脑死亡情况,此类案例发生率不超过千分之……”我当时明白,这就是说,一旦那该死的麻醉药用不好了,我那千娇百媚的媳妇就变植物人了。

    说实话,当媳妇被推进手术室那一刹那,我真感到一种丧权辱国和痛失河山的追悔莫及。看看那些在手术室门口焦灼等候的家属们,多大程度上是被这手术前的“精神恐怖主义”给折磨至此的呢?

    人们都说要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我看应从这个最小的细节开始改变——取消手术前的签字画押。医院为了撇清责任,确实“把丑话说在前头”了,却在病人和家属心中早早埋下不满甚至敌对的种子。, 百拇医药(鲁 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