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100md首页 > 新闻 > 医药315
编号:11522084
谁制造了“灵油”神话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2月17日 《中国妇女报》 2007.12.17
     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称,市面上大量宣传的灵芝孢子油并不抗癌,其宣传方式多为违规。

    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有关灵芝孢子油抗癌、治疗癌症的广告宣传铺天盖地,有厂家、商家散发的小广告,也有正规媒体上刊登的广告,如南京某公司在多家报纸和电视上广而告之,将其生产的灵芝孢子油软胶囊“抗癌”功能吹的神乎其神,并且“紧傍”中科院,吹嘘自己是中国科学院下属的某某集团,编造所谓“中科院灵芝项目科研组”,攻关20年,投入2000万,开发出“对肿瘤有明显抑制作用”的灵芝孢子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等。经查实,所谓“科研组”纯属子虚乌有,中科院也无这个“下属企业”。

    面对“疯传”的灵芝孢子油“抗癌”,中消协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谨防上当受骗,体现了中消协认真履职和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那么究竟是谁制造了灵芝孢子油“抗癌”神话?

    细细推究,首先是企业疯狂牟利之驱动“激励”其大肆造假,拉大旗作虎皮,打着中科院旗号给自己产品增加“科技含量”,提高“知名度”,欺骗、误导消费者。

    同时须看到,一些媒体见利忘义、爱钱弃法,对“抗癌”神话满天飞实际起到了“助纣为虐”作用。按照《广告法》规定,保健品广告须出示相关批文、证书等。而据中消协披露,灵芝孢子油产品既无药品批文,也无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抗肿瘤保健功能,更无发明专利证书,可广告中这些功能、作用、专利吹的有鼻子有眼,这反映了一些媒体丧失诚信和社会责任,失去起码的道德和法律底线,只要给钱什么广告都敢接,沦为虚假宣传的“帮凶”。

    另外,缺乏权威部门对虚假宣传的及时澄清,客观上“助推”了“抗癌”神话。如果国家有关部门及时打假,如果中科院及时站出来戳穿谎言,灵芝孢子油“抗癌”神话也就不至于席卷全国,越传越“神”吧。

    笔者以为,灵芝孢子油的“神话”不仅涉嫌夸大功能、虚假宣传,而且从自我吹嘘的“抗癌”药物作用分析判断,还构成假冒伪劣产品。中消协是社团组织,没有执法权,只能善意的提醒消费者;但消费警示就是举报,政府执法机关需要闪电出击,药品食品监管部门应封掉灵芝孢子油的保健食品批文;广电和新闻出版部门应对刊登、播出虚假广告的媒体严肃处理;工商部门更需及时依法查处假广告和假“抗癌”药品。目前《广告法》对虚假广告主要是罚款,显然欠力度,据报道,某品牌灵芝孢子油因虚假宣传已被通报、处罚数十次,但仍然大肆宣传“抗癌”疗效,如此屡教不改须追究刑责,鉴于虚假广告危害性越来越严重,笔者建议对《广告法》进行修订,增加刑事责任条款。, http://www.100md.com(尹卫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