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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拥堵费是为平衡路权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2月18日 《生命时报》 2007.12.18
     近一段时间,有关上海是否会收取、是否该收取“交通拥堵费”的讨论颇为热闹。反对者说,拥堵费在国际上虽被不少国家采用,但不符合我国国情,没有借鉴价值。我取支持的态度,经济手段虽不是解决拥堵的根本或唯一措施,仍不失为一种缓解之道。

    经济发展了,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对私人汽车的需求和实际拥有必呈上升趋势。据世界银行研究显示,当人均国民收入达到1000—2000美元时,汽车拥有量将进入增长高峰期。无论从数据还是从直观感受,我国目前似乎正处于这个时期。不过,在北京、上海这样的大都市,私家车的爆发式增长既不必要更无可能。人口规模和资源限制决定了在特大都市中,必须将道路资源、空间资源留给公共交通、自行车、行人这些资源最节约、环境最友善的出行方式。汽车作为普通商品,不能设限购买;汽车上路,涉及有限公共资源的分配,不能完全放任。无论是牌照的竞价购得,还是热议的征收拥堵费,表面看是提高用车门槛,让开私车变得奢侈,实质上是在用经济手段调节道路资源的分配,使之更有效率(不仅是交通的还有环境的),而且更趋公平。

    从这个意义上说,让行车者多缴纳一份“交通拥堵费”也是合理的。在大城市,尽管道路不断拓宽,仍因赶不上汹涌的汽车增长而很快变得拥挤不堪,这无疑会挤压其他的出行方式:公交效率高不起来,自行车没了自己的专用道。此外,公众还要呼吸过多的尾气,甚至承受更多环境污染带来的恶果。所以要求“始作俑者”采用包括缴纳拥堵费在内的经济手段,补偿对社会和环境造成的负效应是合理的。更重要的是,已经有一些国家的实践经验证明其可行性。

    比如,为了解决拥堵问题,新加坡早在1975年就开始针对交通繁忙的路段和区域征收车辆拥堵费。据称,该措施实行以后,中心区高峰时段交通量下降了45%,平均车速从18公里/小时提高到35公里/小时。

    再如,为鼓励人们有意识地减少空气污染,英国伦敦采用了根据汽车排量收取停车费的做法。如果你驾驶的是电动环保车,根本不用停车费;如果你驾驶的是一辆大排量的汽车,缴纳的停车费就要翻几倍。

    当然,利用经济杠杆来调节交通问题,属于“堵”的方法,绝非唯一、更非最重要的方法。此路不通,或此路昂贵,应该有其他合理的方便的路可供选择,这就是我们更应大力发展的“疏”的办法:如建设真正通达便捷的公共交通,发展方便混合出行(即开车到某一交通枢纽,然后搭乘公共交通)的交通设施等。总之,公交优先,可持续的绿色交通优先,才是当今城市交通倡导的、平衡的路权原则。, 百拇医药(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副教授 于 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