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推进民族医药事业发展
本报讯 (记者高新军 柴玉)在12月18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国家民委、卫生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11个部委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切实加强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全文见三版),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介绍了我国民族医药工作情况。
王国强说,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在人才培养工作、民族医药发掘整理和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民族药资源保护和开发得到重视;民族医药以其鲜明的特色疗效和相对低廉的服务价格,受到了民族地区广大群众的欢迎。截至2006年底,全国有藏、蒙、维、傣等共15个民族设有本民族医药的医院,共196所。无论是门诊还是住院,民族医医院的人均诊疗费用大约相当于中医医院的1/2,综合医院的1/3。在民族地区,大多数中医院、乡镇卫生院和部分综合医院设立了民族医科,涵盖了18种民族医。民族地区绝大多数的村卫生室和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都能够提供民族医药服务。
, 百拇医药
王国强介绍说,目前,全国共有14所教育机构开展了藏、蒙、维、傣、朝、壮、苗等民族医药专业和中医专业民族医药方向教育,在校生约1.7万人。藏医、蒙医均开展了博士、硕士学位教育。藏、蒙、维、傣四种民族医已经开展了医师资格考试,全国民族医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总数为5418人。另外,全国已有35个民族发掘整理了本民族医学资料,对19个民族的83种医药文献进行了发掘整理,出版了《中国民族药志》、《朝医学》、《中国瑶医学》、《中国壮药志》等100多部民族医药著作。全国民族药企业156家,品种906个,涵盖了7种民族药,在药材资源普查的基础上,加强了对一些濒危动植物药用资源的保护。
王国强强调,由于历史、地理、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因素的制约,民族医药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三大挑战。一是各民族医药目前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各民族医药都面临着加快推进理论与学术进步、适应新时期群众需求的紧迫任务。二是民族医药发展不平衡,基础薄弱、服务能力有待加强、人才缺乏的现象比较普遍,科学研究起步晚。三是随着现代医学的迅速发展,疾病预防诊断和救治水平不断提高,中医药学术进步和事业的发展,中西医结合工作的发展,各民族群众保健防病治病选择日趋多元化,民族医药原有的优势领域受到较大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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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强指出,发展民族医药不仅是一个重要的医疗和学术问题,而且事关尊重民族感情、传承民族文化、增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繁荣的大局。发展民族医药事业,有利于更好地解决日益增多的医源性、药源性疾病和难以解决的新的医学问题,减轻医疗费用负担;有利于更好地满足各民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日趋多元化的医疗保健服务需求;有利于探索和实践包括现代医药和以中医药为代表的传统医药都得到充分发展、广泛应用、相互学习、优势互补、相互汇聚、共同提高、服务人民、造福人类的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道路。
在回答记者提问时,王国强介绍,“十一五”期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和国务院的相关部委共同推进民族医药事业的发展,一是开展重点民族医医院的项目建设,确立了包括藏、蒙、维、傣、朝、壮、苗、土家共8种民族医药在内的十所重点民族医院的建设单位。二是要加大投入,积极改善民族医医院的基础设施条件,在重点中医医院建设和发展规划,以及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当中,都将符合条件的民族医医院纳入建设的范围,并适当地给予倾斜。其中,重点中医医院的规划当中,明确民族医医院的建设,每个医院,中央财政要投资400万元左右以及以上的资金。在农村规划中,民族医医院建设,每个医院的建设,中央财政要投入200万元左右。在重点中医院建设规划中,建设民族医医院20所左右,农村规划当中计划建设民族医医院50所左右。三是要大力加强民族医医院内涵建设,不断提高民族医药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在组织实施的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建设项目中,“十一五”重点民族医专科专病,每个专科专病中央财政补助50万元建设资金。民族药制剂能力建设,中央财政对每个医院补助100万元建设资助,民族医医院的药房建设,中央财政对每个补助50万元加以建设。此外还组织开展了基层常见病、多发病民族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项目。四是要进一步设立民族医药科研专项,开展民族医药发展关键技术研究工作。五是要继续开展民族医药文献整理专项工作,重点是对藏、蒙、维等民族医药进行深入的挖掘整理。六是要做好全国老民族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继续做好藏、蒙、维、壮等高等民族医药教材的编写工作以及民族医药重点学科的建设,开展中医类别中医(朝医)专业和中医类别中医(壮医)专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试点工作。
王国强介绍了《关于切实加强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并对《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提出要求。他强调,贯彻落实《指导意见》,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和医疗卫生发展的大局;贯彻落实《指导意见》,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的通力合作,需要全社会的关心支持;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更需要民族医药行业自身的努力,各级中医药、民族医药管理部门都要认真组织《指导意见》的学习宣传,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积极主动地协调政府和有关方面,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完成好《指导意见》部署的各项任务。
与会部委局有关负责人也回答了记者提问。, 百拇医药
王国强说,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在人才培养工作、民族医药发掘整理和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民族药资源保护和开发得到重视;民族医药以其鲜明的特色疗效和相对低廉的服务价格,受到了民族地区广大群众的欢迎。截至2006年底,全国有藏、蒙、维、傣等共15个民族设有本民族医药的医院,共196所。无论是门诊还是住院,民族医医院的人均诊疗费用大约相当于中医医院的1/2,综合医院的1/3。在民族地区,大多数中医院、乡镇卫生院和部分综合医院设立了民族医科,涵盖了18种民族医。民族地区绝大多数的村卫生室和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都能够提供民族医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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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强介绍说,目前,全国共有14所教育机构开展了藏、蒙、维、傣、朝、壮、苗等民族医药专业和中医专业民族医药方向教育,在校生约1.7万人。藏医、蒙医均开展了博士、硕士学位教育。藏、蒙、维、傣四种民族医已经开展了医师资格考试,全国民族医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总数为5418人。另外,全国已有35个民族发掘整理了本民族医学资料,对19个民族的83种医药文献进行了发掘整理,出版了《中国民族药志》、《朝医学》、《中国瑶医学》、《中国壮药志》等100多部民族医药著作。全国民族药企业156家,品种906个,涵盖了7种民族药,在药材资源普查的基础上,加强了对一些濒危动植物药用资源的保护。
王国强强调,由于历史、地理、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因素的制约,民族医药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三大挑战。一是各民族医药目前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各民族医药都面临着加快推进理论与学术进步、适应新时期群众需求的紧迫任务。二是民族医药发展不平衡,基础薄弱、服务能力有待加强、人才缺乏的现象比较普遍,科学研究起步晚。三是随着现代医学的迅速发展,疾病预防诊断和救治水平不断提高,中医药学术进步和事业的发展,中西医结合工作的发展,各民族群众保健防病治病选择日趋多元化,民族医药原有的优势领域受到较大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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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强指出,发展民族医药不仅是一个重要的医疗和学术问题,而且事关尊重民族感情、传承民族文化、增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繁荣的大局。发展民族医药事业,有利于更好地解决日益增多的医源性、药源性疾病和难以解决的新的医学问题,减轻医疗费用负担;有利于更好地满足各民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日趋多元化的医疗保健服务需求;有利于探索和实践包括现代医药和以中医药为代表的传统医药都得到充分发展、广泛应用、相互学习、优势互补、相互汇聚、共同提高、服务人民、造福人类的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道路。
在回答记者提问时,王国强介绍,“十一五”期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和国务院的相关部委共同推进民族医药事业的发展,一是开展重点民族医医院的项目建设,确立了包括藏、蒙、维、傣、朝、壮、苗、土家共8种民族医药在内的十所重点民族医院的建设单位。二是要加大投入,积极改善民族医医院的基础设施条件,在重点中医医院建设和发展规划,以及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当中,都将符合条件的民族医医院纳入建设的范围,并适当地给予倾斜。其中,重点中医医院的规划当中,明确民族医医院的建设,每个医院,中央财政要投资400万元左右以及以上的资金。在农村规划中,民族医医院建设,每个医院的建设,中央财政要投入200万元左右。在重点中医院建设规划中,建设民族医医院20所左右,农村规划当中计划建设民族医医院50所左右。三是要大力加强民族医医院内涵建设,不断提高民族医药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在组织实施的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建设项目中,“十一五”重点民族医专科专病,每个专科专病中央财政补助50万元建设资金。民族药制剂能力建设,中央财政对每个医院补助100万元建设资助,民族医医院的药房建设,中央财政对每个补助50万元加以建设。此外还组织开展了基层常见病、多发病民族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项目。四是要进一步设立民族医药科研专项,开展民族医药发展关键技术研究工作。五是要继续开展民族医药文献整理专项工作,重点是对藏、蒙、维等民族医药进行深入的挖掘整理。六是要做好全国老民族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继续做好藏、蒙、维、壮等高等民族医药教材的编写工作以及民族医药重点学科的建设,开展中医类别中医(朝医)专业和中医类别中医(壮医)专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试点工作。
王国强介绍了《关于切实加强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并对《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提出要求。他强调,贯彻落实《指导意见》,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和医疗卫生发展的大局;贯彻落实《指导意见》,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的通力合作,需要全社会的关心支持;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更需要民族医药行业自身的努力,各级中医药、民族医药管理部门都要认真组织《指导意见》的学习宣传,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积极主动地协调政府和有关方面,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完成好《指导意见》部署的各项任务。
与会部委局有关负责人也回答了记者提问。,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