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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
可以停胃药
http://www.100md.com 2008年1月8日 《中国医药报》 2008.01.08
     □罗玉菊

    在胃病门诊,常能见到这样的现象:一些病人吃了两天药,症状刚消失,就把药停了;另一些病人则相反,自吃上药后就不敢停药,生怕一停药,症状又会发作。其实,这两种情况都不合理。

    就胃病来说,它的症状轻重与病情并不完全一致。以最常见的胃、十二指肠溃疡为例,大约30%的病人可以没有疼痛和烧灼感等症状或仅有轻微症状;而另有不少人虽然有疼痛和烧灼感等症状,却并不存在溃疡病灶。因此,症状并不能完全反映病情,因此不能作为停药的依据。临床证实,通过用药,胃、十二指肠溃疡症状会很快消失,但溃疡病灶往往并不能在短时间内痊愈。什么道理呢?研究表明,消化性溃疡的愈合首先发生在黏膜上皮,而后才是黏膜下组织的修复,最后才能达到功能的恢复。黏膜上皮修复后,由于胃酸和胃蛋白酶对胃壁神经的刺激减轻,疼痛和烧灼感等症状可以消失,但溃疡的愈合还有待时日。

    不仅如此,临床观察还发现,溃疡在愈合后很容易复发。如病人在服用H2受体抑制剂后治愈了溃疡,在停药后的一年中,十二指肠溃疡复发率可达50%~90%,胃溃疡复发率可达45%~85%。

    由此可见,胃病病人在症状消失后,并不意味着可以马上停药,尤其是存在溃疡复发因素的病人,停药更须谨慎。那么,哪些因素可促使胃溃疡和十二指肠溃疡复发呢?这些相关因素是:①有溃疡复发病史者;②溃疡愈合质量欠佳,如存在疗程不足、不良生活习惯未纠正、营养不良等情况;③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但仍存在球部变形者;④必须长期服用非甾体类抗炎药者;⑤幽门螺杆菌感染未得到根治或再感染者;⑥同时患有肝、肾、心、肺慢性疾病者。

    为防止溃疡复发,目前主张在胃病症状消失后,还需要一段时间的维持治疗,以巩固疗效,这样做的理由如下:有一部分溃疡病与幽门螺杆菌感染或非甾体类抗炎药无关,而与病人胃壁细胞过多、高胃泌素分泌、高胃蛋白酶分泌等遗传因素有关,需要长期抑酸治疗。而且,即使是对于和幽门螺杆菌感染有关的溃疡,幽门螺杆菌根治成功后,再感染的机会仍较多。因此,维持治疗非常重要。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维持治疗也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吃上药不敢停药也是不对的。因为长期服用治溃疡的药有潜在危险性:首先是药物的不良反应,如硫糖铝可引起便秘,大量铝铋吸收后可能对神经系统有损害;其次,胃酸分泌长期受到抑制形成的胃内低酸环境,有利于胃内细菌过度繁殖,使食物中硝酸盐还原为可致癌的亚硝酸基化合物,增加患胃癌的危险;第三,长期使用抑酸药可产生高胃泌素血症,出现消化不良。

    综上可见,胃病病人用药应该在医生精心制定的个体化治疗计划指导下进行,定期复诊,恰到好处地用药、停药,这样做不仅可以减少胃病的复发,还可以降低药物不良反应带来的危害。,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