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血脂药物专利被诉无效
□李天佑
1996年7月8日,沃尼尔·朗伯公司(沃纳-兰伯特公司)和辉瑞爱尔兰药品公司共同申请了96195564.3号专利。该专利是用于治疗高脂血症、高胆固醇症的药专利。目前,治疗高脂血症、高胆固醇症的药物主要包括他汀类、贝特类、烟酸类、树脂类和胆固醇吸收抑制剂。其中,他汀类是目前国际上应用最广泛的降胆固醇药物。
辉瑞制药有限公司是一家总部位于美国的跨国制药公司,其畅销产品包括降胆固醇药立普妥、口服抗真菌药大扶康、抗生素希舒美以及治疗ED的药物万艾可(俗称伟哥)等。由于万艾可的巨大成功,辉瑞制药成为仅次于葛兰素史克的世界第二大医药企业。目前,其降胆固醇类药物在全球范围内的销售额高达十几亿美元。
1989年10月,辉瑞以中美合资建立企业的形式进军中国市场,10余年来发展速度一直居高不下。但是,最近该公司也有了烦心事。对于辉瑞公司在中国的用于治疗高脂血症、高胆固醇症药剂的96195564.3号专利,中国企业提出了质疑,认为辉瑞制药有限公司的这项专利是无效专利。此后,中国政法大学向中国专利局提出该无效申请,被业内人士称为中国医药专利公益诉讼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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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性受质疑
这项申请号为96195564.3的专利在中国专利局登记为发明专利,名称为“结晶[R-(R*,R*)]-2-(4-氟苯基)-β,δ-二羟基-5-(1-甲基乙基)-3-苯基-4-[(苯氨基)羰基]-1H-吡咯-1-庚酸半钙盐”。这项专利是关于制备方法及其药物组合物的,这一组合物是用于治疗高脂血症和高胆固醇症的药剂。这项专利是关于Ⅰ型、Ⅱ型和Ⅳ型的新型结晶形式[R-(R*,R*)]-2-(4-氟苯基)-β,δ-二羟基-5-(1-甲基乙基)-3-苯基-4-[(苯氨基)羰基]-1H-吡咯-1-庚酸半钙盐,其特征在于有所述的X-射线粉末衍射和/或固态NMR,
1995年7月17日,沃尼尔·朗伯公司(沃纳-兰伯特公司)和辉瑞爱尔兰药品公司共同向中国专利局提出该专利申请。2006年1月10日,专利权人由沃尼尔·朗伯公司即沃纳-兰伯特公司、辉瑞爱尔兰药品公司转让给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 百拇医药 由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我们可以看到:
合同备案号: 061000010077。
让与人:沃尼尔·朗伯公司(沃纳-兰伯特公司)和辉瑞爱尔兰药品公司。
受让人: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发明名称:结晶[R-(R*,R*)]-2-(4-氟苯基)-β,δ-二羟基-5-(1-甲基乙基)-3-苯基-4-[(苯氨基)羰基]-1H-吡咯-1-庚酸半钙盐。
申请日:1996年7月8日。
授权公告日:2002年7月10日。
备案日期:2006年8月18日。
合同的有效期限:2006年1月10日~200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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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专利遭质疑的理由是多项专利,如US5273995、US5686104、US5686104 、US5273995都提到类似的发明。经过分析96195564.3专利以及对比相关的专利,目前主要有以下的理由认为96195564.3专利无效:
相关人士认为,与1991年2月16日公告的美国专利说明书US5273995,以及1994年5月20日申请的美国专利说明书US5686104分别对比一下,就能发现辉瑞公司的此专利不具备中国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96195564.3的申请日为1996年7月8日,优先权日为1995年7月17日;而美国专利说明书US5273995的授权公告日为1993年12月28日,其可用来判断这项专利的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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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项专利涉及保护结晶形式的阿托伐他汀,这项专利的授权审定说明书第1页第1~3行将阿托伐他汀定义为:“其化学名称为[R-(R*,R*)]-2-(4-氟苯基)-β,δ-二羟基-5-(1-甲基乙基)-3-苯基-4-[(苯氨基)羰基]-1H-吡咯-1-庚酸半钙盐”。
其权利要求1~3要求保护一种结晶阿托伐他汀,其权利要求的不同仅在于:X射线粉末衍射图的不同;固态13C磁共振谱的化学位移的不同;水的摩尔数的不同。其中,权利要求1为独立权利要求,其要求保护含1~8摩尔水的I型结晶阿托伐他汀水合物;权利要求2、3为其从属权利要求,是对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结晶化合物的进一步限定。
公开了一种“[R-(R*,R*)]-2(4-氟苯基)-β,δ-二羟基-5-(1-甲基乙基)-3-苯基-4-[(苯氨基)羰基]-1H-吡咯-1-庚酸及其内酯和盐形式”,其专利说明书中的实施例10,揭示了“重结晶”形式的阿托伐他汀,显然这项实施例10中所涉及的化合物为结晶形式;权利要求2和6要求保护[R-(R',R')]-2(4-氟苯基)-β,δ-二羟基-5-(1-甲基乙基)-3-苯基-4-[(苯氨基)羰基]-1H-吡咯-1-庚酸,及其半钙盐。US5273995与辉瑞公司专利所不同的只是没有确定具体晶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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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的专利法,现有技术已经解决了辉瑞公司专利说明书中指出的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辉瑞公司专利说明书也未提供所述结晶比US5273995专利中结晶具有的优点。因此,相对于上述对比文件, 96195564.3的权利要求1~3所要求保护的结晶化合物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应该不具有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述的创造性。
第二,独立权利要求4~9要求保护的是,以权利要求1所述的结晶阿托伐他汀为活性组分的不同剂型的药物组合物。由于权利要求1~3所述的结晶化合物不具有创造性,将已知化合物制成常规的药物剂型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公知常识。在US5273995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4~9是显而易见的。因而,权利要求4~9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也应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要求的创造性。
第三,权利要求10~19,20~24分别要求保护两种制备结晶形式的阿托伐他汀的方法,这项方法在US5273995已经公开,技术效果由US52739951和2中的方案所实现。由于权利要求1所述的结晶化合物不具备创造性,那么权利要求10~19,20~24也应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述的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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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法有意义
大多数专利攻击出于利己目的。但目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当事人提起的专利公益诉讼也相当多,美国还出现了专业的公众专利基金会。发展中国家在维护本国传统资源方面的努力尤其引人注目。印度政府就曾经挑战并成功废除西方公司一种印度植物——姜黄获得的美国专利,因为古老的《印度药典》中已经记载了这种植物的品质与应用。但即便如此,在防止传统知识被私有化的道路上,他们也只是刚刚迈出了一小步。
目前,我国一些著名知识产权专家已经筹划组建了多个公益性的基金会、研究所等,通过发起公益诉讼来校正知识产权制度运作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消极影响。这也是借鉴了美国公众专利基金会的经验。但总的来说,我国公益性专利诉讼、专利分析提供的专利预警信号还很微弱,抵制的专利部署活动还微不足道。我国利他性专利公益诉讼、专利分析还远未扩展到抵制国外专利局受理的专利申请或者其已经授权的专利。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无论此案结果如何,发起公益诉讼本身就是很有意义的一件事情——知识产权制度只能随着社会的发展,一点一点地慢慢调整;在不合理、不完美的规则被修改之前,人们必须遵守它。为了校正它们带来的一些消极影响,通过合法的单个诉讼来开展工作才是务实的做法。, 百拇医药
1996年7月8日,沃尼尔·朗伯公司(沃纳-兰伯特公司)和辉瑞爱尔兰药品公司共同申请了96195564.3号专利。该专利是用于治疗高脂血症、高胆固醇症的药专利。目前,治疗高脂血症、高胆固醇症的药物主要包括他汀类、贝特类、烟酸类、树脂类和胆固醇吸收抑制剂。其中,他汀类是目前国际上应用最广泛的降胆固醇药物。
辉瑞制药有限公司是一家总部位于美国的跨国制药公司,其畅销产品包括降胆固醇药立普妥、口服抗真菌药大扶康、抗生素希舒美以及治疗ED的药物万艾可(俗称伟哥)等。由于万艾可的巨大成功,辉瑞制药成为仅次于葛兰素史克的世界第二大医药企业。目前,其降胆固醇类药物在全球范围内的销售额高达十几亿美元。
1989年10月,辉瑞以中美合资建立企业的形式进军中国市场,10余年来发展速度一直居高不下。但是,最近该公司也有了烦心事。对于辉瑞公司在中国的用于治疗高脂血症、高胆固醇症药剂的96195564.3号专利,中国企业提出了质疑,认为辉瑞制药有限公司的这项专利是无效专利。此后,中国政法大学向中国专利局提出该无效申请,被业内人士称为中国医药专利公益诉讼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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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性受质疑
这项申请号为96195564.3的专利在中国专利局登记为发明专利,名称为“结晶[R-(R*,R*)]-2-(4-氟苯基)-β,δ-二羟基-5-(1-甲基乙基)-3-苯基-4-[(苯氨基)羰基]-1H-吡咯-1-庚酸半钙盐”。这项专利是关于制备方法及其药物组合物的,这一组合物是用于治疗高脂血症和高胆固醇症的药剂。这项专利是关于Ⅰ型、Ⅱ型和Ⅳ型的新型结晶形式[R-(R*,R*)]-2-(4-氟苯基)-β,δ-二羟基-5-(1-甲基乙基)-3-苯基-4-[(苯氨基)羰基]-1H-吡咯-1-庚酸半钙盐,其特征在于有所述的X-射线粉末衍射和/或固态NMR,
1995年7月17日,沃尼尔·朗伯公司(沃纳-兰伯特公司)和辉瑞爱尔兰药品公司共同向中国专利局提出该专利申请。2006年1月10日,专利权人由沃尼尔·朗伯公司即沃纳-兰伯特公司、辉瑞爱尔兰药品公司转让给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 百拇医药 由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我们可以看到:
合同备案号: 061000010077。
让与人:沃尼尔·朗伯公司(沃纳-兰伯特公司)和辉瑞爱尔兰药品公司。
受让人: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发明名称:结晶[R-(R*,R*)]-2-(4-氟苯基)-β,δ-二羟基-5-(1-甲基乙基)-3-苯基-4-[(苯氨基)羰基]-1H-吡咯-1-庚酸半钙盐。
申请日:1996年7月8日。
授权公告日:2002年7月10日。
备案日期:2006年8月18日。
合同的有效期限:2006年1月10日~200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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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专利遭质疑的理由是多项专利,如US5273995、US5686104、US5686104 、US5273995都提到类似的发明。经过分析96195564.3专利以及对比相关的专利,目前主要有以下的理由认为96195564.3专利无效:
相关人士认为,与1991年2月16日公告的美国专利说明书US5273995,以及1994年5月20日申请的美国专利说明书US5686104分别对比一下,就能发现辉瑞公司的此专利不具备中国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96195564.3的申请日为1996年7月8日,优先权日为1995年7月17日;而美国专利说明书US5273995的授权公告日为1993年12月28日,其可用来判断这项专利的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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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项专利涉及保护结晶形式的阿托伐他汀,这项专利的授权审定说明书第1页第1~3行将阿托伐他汀定义为:“其化学名称为[R-(R*,R*)]-2-(4-氟苯基)-β,δ-二羟基-5-(1-甲基乙基)-3-苯基-4-[(苯氨基)羰基]-1H-吡咯-1-庚酸半钙盐”。
其权利要求1~3要求保护一种结晶阿托伐他汀,其权利要求的不同仅在于:X射线粉末衍射图的不同;固态13C磁共振谱的化学位移的不同;水的摩尔数的不同。其中,权利要求1为独立权利要求,其要求保护含1~8摩尔水的I型结晶阿托伐他汀水合物;权利要求2、3为其从属权利要求,是对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结晶化合物的进一步限定。
公开了一种“[R-(R*,R*)]-2(4-氟苯基)-β,δ-二羟基-5-(1-甲基乙基)-3-苯基-4-[(苯氨基)羰基]-1H-吡咯-1-庚酸及其内酯和盐形式”,其专利说明书中的实施例10,揭示了“重结晶”形式的阿托伐他汀,显然这项实施例10中所涉及的化合物为结晶形式;权利要求2和6要求保护[R-(R',R')]-2(4-氟苯基)-β,δ-二羟基-5-(1-甲基乙基)-3-苯基-4-[(苯氨基)羰基]-1H-吡咯-1-庚酸,及其半钙盐。US5273995与辉瑞公司专利所不同的只是没有确定具体晶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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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的专利法,现有技术已经解决了辉瑞公司专利说明书中指出的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辉瑞公司专利说明书也未提供所述结晶比US5273995专利中结晶具有的优点。因此,相对于上述对比文件, 96195564.3的权利要求1~3所要求保护的结晶化合物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应该不具有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述的创造性。
第二,独立权利要求4~9要求保护的是,以权利要求1所述的结晶阿托伐他汀为活性组分的不同剂型的药物组合物。由于权利要求1~3所述的结晶化合物不具有创造性,将已知化合物制成常规的药物剂型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公知常识。在US5273995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4~9是显而易见的。因而,权利要求4~9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也应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要求的创造性。
第三,权利要求10~19,20~24分别要求保护两种制备结晶形式的阿托伐他汀的方法,这项方法在US5273995已经公开,技术效果由US52739951和2中的方案所实现。由于权利要求1所述的结晶化合物不具备创造性,那么权利要求10~19,20~24也应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述的创造性。
, 百拇医药
做法有意义
大多数专利攻击出于利己目的。但目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当事人提起的专利公益诉讼也相当多,美国还出现了专业的公众专利基金会。发展中国家在维护本国传统资源方面的努力尤其引人注目。印度政府就曾经挑战并成功废除西方公司一种印度植物——姜黄获得的美国专利,因为古老的《印度药典》中已经记载了这种植物的品质与应用。但即便如此,在防止传统知识被私有化的道路上,他们也只是刚刚迈出了一小步。
目前,我国一些著名知识产权专家已经筹划组建了多个公益性的基金会、研究所等,通过发起公益诉讼来校正知识产权制度运作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消极影响。这也是借鉴了美国公众专利基金会的经验。但总的来说,我国公益性专利诉讼、专利分析提供的专利预警信号还很微弱,抵制的专利部署活动还微不足道。我国利他性专利公益诉讼、专利分析还远未扩展到抵制国外专利局受理的专利申请或者其已经授权的专利。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无论此案结果如何,发起公益诉讼本身就是很有意义的一件事情——知识产权制度只能随着社会的发展,一点一点地慢慢调整;在不合理、不完美的规则被修改之前,人们必须遵守它。为了校正它们带来的一些消极影响,通过合法的单个诉讼来开展工作才是务实的做法。,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