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编号:11522972
妊娠合并心脏病怎么办
http://www.100md.com 2008年1月21日 《家庭医生报》 2008年1月21日(总第1145期)
     妊娠合并心脏病属于“高危妊娠”范畴,对孕、产妇的危害相当大。一般而言,患心脏病的孕妇在严重的心力衰竭以前可有一些前期表现,如轻微活动后即出现胸闷、心悸、气短;休息时自测脉搏超过110次/分,呼吸次数多于20次/分;夜间平卧位时常感到胸闷而需坐起呼吸或到窗口呼吸新鲜空气等。如出现以上情况,孕妇应提高警惕,及时到医院就诊。

    从临床角度讲,所有心脏病的病变最好都在孕前得到矫治。但部分病人孕前无症状未得到诊治,孕后又出现早期心衰的征兆,此时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心功能状态、孕周大小以及治疗效果等决定是否继续妊娠。如果病情重、孕周小则劝病人在心衰纠正后尽早做人工流产。若矫治病变的手术不复杂,病人又不愿做人工流产时,可考虑在妊娠12周以前实施心脏手术。但手术中的麻醉药、手术前后的用药及手术本身的刺激都可能对胎儿有影响。

    此外,患了心脏病的孕妇应加强保健和产前检查,有条件者最好做家庭访视,以防往返医院的劳累加重心脏的负担。因呼吸道感染是导致心衰的常见原因,应尽量防止,饮食应多吃葱、蒜等抗病毒的食物。每天要保证10小时以上的睡眠,以侧卧睡姿最佳。避免情绪过分激动。增加高蛋白、高维生素类食品的摄取,防止体重增加过快、过多,减少脂肪类食物和盐的摄入量。产前检查的次数应适当增加,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应在预产期前2~3周住院待产。, 百拇医药(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六人民医院教授 滕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