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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是立法之本──香港控烟立法经验简介
http://www.100md.com 2008年1月31日 《中国医学论坛报》 2008年第5期
     在2007年12月召开的中国控烟与履约高层研讨会上,香港吸烟与健康委员会主席左伟国介绍了香港控烟立法的经验。其中尊重民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利用大众媒体全方位宣传对推动政府立法起到了积极作用。

    左伟国说,1999年,香港吸烟与健康委员会就委托香港大学进行了“市民对饮食店铺禁止吸烟的意见”调查。其结果显示,市民在餐馆内接触到二手烟的比例约占69%,76%的受访者认为现行的法律不足以保障市民避免接触到二手烟。若受访者携同孩子外出,有82%会光顾全面禁烟的餐馆。

    2001年的民意调查结果显示,81.6%的受访者赞同在餐馆全面禁烟,88.1%的受访者赞成在所有室内工作间实施全面禁烟,超过90%的受访者赞同在幼儿园及大、中、小学校的室内区域禁烟。

    2004年的民意调查显示,在接受访问的525名市民中,接近85%的受访者支持工作间全面禁烟;90%的受访者表示其生产(工作)效率会受到工作间二手烟的影响。

    在得到民众广泛支持的基础上,2005年初,香港卫生福利及食物局正式向立法会提交有关修订《吸烟(公众卫生)条例》的具体意见。此时,香港吸烟与健康委员会以媒体倡议为核心项目,借助大众媒体的广泛性及渗透性,唤起市民对法规重要性的关注。他们除借助健康讲座、大型控烟广告、公共交通工具、海报、展板、宣传册等推广无烟文化外,还用一些创意的手法,通过电视短片将二手烟比喻为“传递二手口香糖”、“使用二手牙签”等行为,以唤起公众对二手烟的厌恶。

    2006年10月19日,香港特区立法委通过了《2005年吸烟(公众卫生)(修订)条例草案》,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在室内工作间和公众地方、所有食肆(餐馆)等场所全面禁烟。加上2007年前已经规定的禁烟区,共涉及20余个公共场所禁烟。至此,长达10年的法规修订终于为香港的控烟工作写下历史性的一页。,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