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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的医生不合格
http://www.100md.com 2008年2月5日 《生命时报》 2008.02.05
     近日,在河南某三甲医院,一名年轻的住院患者,因为值班医生的迟到葬送了生命。而对于迟到的理由,值班大夫说是正在给另一位大出血的产妇会诊;主治大夫则说,他是在事发两个多小时以后才“听说此事”。

    表面看,他们都有“苦衷”,毕竟,谁也不愿发生这样的悲剧。然而,在医院这样关系生命的“重地”,疏忽与考虑不周是很难被理解和宽容的。现实生活中,谁也无法确保自己不会有个什么病痛,谁都离不开医生。医生救死扶伤,妙手回春,带给人们的本应是爱的温馨,是安全和信任。然而,“迟到医生”的存在,却令人在为少女离去不胜悲惋之余,更有一种难以排遣的恐惧:如果是自己或者自己的亲人不幸遇到这样的医生,那该怎么办?

    其实,在这起事件中,医生的责任难以推脱,而医院更难辞其咎。因为医院既然要救死扶伤,就必须确保每一个病人、特别是危急病人得到妥善的诊治照料,既然医生“忙不过来”,就应该及时建议病人到其他医院诊治,或加派人手,岂可听任病人自生自灭。

    当前,为了解决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新一轮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正在酝酿之中。虽然相关改革方案至今仍迟迟不能与公众见面,但人们或许可以谅解这是为了慎重起见。毕竟,泱泱大国,十几亿人口的看病问题,来不得半点马虎。然而,新的医疗改革方案可以“迟到”,现实生活中的医生却不能迟到,医院的整体管理,还有对病人权益的保护都不该,也不能“迟到”!▲(作者为湖南学者), 百拇医药(邓清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