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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签事件”重演 医生签字救命
http://www.100md.com 2008年2月28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884期
     编者按 近年来,医患关系不和谐一直是我国社会存在的热点问题之一。如何解决这一矛盾?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和广大群众都非常关心。事实上,作为医疗主体的医院,特别是其大多数医护人员一直在不懈地努力着,希望通过自己尽心尽力的服务换来患者的康复,赢得广大患者和家属的理解与支持。因此,很多医生常常说有为患者看病的“瘾”,只要把患者的病看好了心里就充满“成就感”;如果为一位患者治病不见“起色”,医生往往会焦急得到处查资料寻找治疗方法;假如患者因治疗条件、医技水平有限失去了生命,一些医生会在心里形成一个想起就遗憾或是内疚的“结”。而对患者的病痛和生命危险麻木不仁,甚至“趁火打劫”道德沦丧的医生毕竟是很少数。但这些并不为广大患者及家属所知道。为此,这里摘编刊出中国青年报董碧水、贵州都市报杜小龙和贵州商报叶平关于医生救治病人的三篇报道,以增加广大患者对医生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面对产妇垂危的生命,医生决定立即抢救,但患者家属却拒绝在手术单上签字……曾在北京某医院发生的一幕,近日又在浙江省德清县人民医院上演:患者家属先后两次拒绝在手术告知书、病危通知书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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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北京的悲剧没有在德清重演,当家属拒绝签字时,德清县人民医院几位医生在和医院领导、县卫生局沟通后,联合在手术告知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果断施行了手术。

    27岁的产妇周某是德清县武康镇三桥村农民。1月11日下午3时,周某在德清县人民医院接受剖宫产,两小时后,出现弥漫性血管内出血症状。据医院了解,周某此前有流产经历,子宫受过创伤,因此决定必须进行切除手术。

    “否则,极易导致死亡。”妇产科主任胡某、主治医生况勋红先后向患者丈夫胡某说明产妇病情的危急,需要他在手术告知书上签字。“我老婆进来时蛮好的,怎么会病危了?”胡某不理解,一直不肯签字。一直等到晚上7时,他仍不肯签字,产妇依然流血不止。按有关规定,没有患者家属签字,医生一般不能进行手术。眼看产妇流出的血比输入体内的血还多,尽管家属不肯签字,德清县人民医院副院长俞计明还是决定,立即请来湖州市妇保医院的妇产科专家,并向县卫生局作了汇报。

, 百拇医药     当晚7时,德清县人民医院组成了包括内科、外科、血液科、妇产科主任医生及湖州市妇保医院专家等27人在内的医疗小组,但胡某仍不肯签字。

    “家属不签字,主治医生联合签!”面对这种情况,常务副院长、抢救小组组长徐同珊做出了手术决定。同时,德清县卫生局副局长王法弟也赶到现场表示“全力抢救,我做你们的后盾!”

    晚8时,妇产科主治医生王桢、况勋红在手术告知书上郑重签下自己的名字,并施行了手术。产妇子宫被切除后,腹腔仍流血不止,医院再次发出病危通知,可胡某仍不肯签字。最后,还是由医生联合签字,继续手术。

    1月12日早晨,在产妇的血压稳定后,副院长俞计明又与6位医生一同护送产妇转往浙医一院。此后,产妇就在浙医一院治疗康复了。

    据王法弟介绍,在产妇抢救过程中,输入其体内的血液超过1300毫升。而为了得到止血抢救用的纤维蛋白原,半夜把浙医一院药剂科相关负责人从床上叫醒,直接从药房取药。发现产妇的血小板出现异常后,医院又马上与湖州方面沟通,在高速公路出口处拦下从杭州市血站发往湖州的20个单位血小板。“如果再延误两个小时,肯定回天无力。”

    “生命高于一切”,王法弟认为,救死扶伤是医护人员的天职,医生应当将尊重生命放在职业伦理的首位。只要病人有一丝希望,作为医生,只能负起责任,不能回避。

    “如果为了维护某种制度的尊严而让生命付出代价,我们就应当反思制度本身。”王法弟认为,联系发生在北京的“拒签事件”,德清医生敢于签字,对生命负责,尽管行为有些非常,但一定能得到社会的理解和尊重。“毕竟,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董碧水),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