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保健版 > 家庭用药 > 用药常识 > 信息
编号:11561599
刚过期的药也不能吃
http://www.100md.com 2008年3月4日 《中国医药报》 2008.03.04
     □任蕊

    清理家庭小药箱时,很多人都曾遇到这样的难题:一盒药品的有效期标注为“某年某月”,那么这最后使用期限究竟是该月1日还是该月30日?如果在该月期间服用,是否会产生不良反应?对刚过期的药物到底能不能用?

    如果药品包装上注明的有效期没有标明具体哪一天,应该指当月的最后一天。例如,有效期至2007年9月,是指截止到2007年9月30日,当天服用仍有治疗作用。

    对于刚过期的药品,即使是刚过期1天的药也不要服用。一些人常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只要外观和气味没有改变,药品过期几天没啥大事,可以继续服用。有关专家提醒,这种做法很危险。因为,多数药物生产出来后,在存放的过程中药效会慢慢降低,根据相关标准,药品的药效降低到一定程度,即被认定为失效。像阿莫西林、诺氟沙星等抗菌类药品,药效减低的速度比较快,如果在有效期后服用,可能会耽误病情。

    另外,过了有效期的药品,可能会分解出其他产物,而这些产物也许会对人体产生不良反应。像艾洛松等外用药物,如果在过了有效期后仍继续使用,很有可能导致皮肤过敏。虽然上述不良反应不一定人人出现,但是为了安全起见,对于过期的药物,绝不能“手下留情”,即使外观、气味无改变,也不能继续用。,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