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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以积分方式监管医院不良行为
http://www.100md.com 2008年3月14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893期
     从3月20日开始,北京市将对医疗机构实施不良执业行为积分公示制度;对一个积分周期内达到12分的医疗机构,相关部门将与该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进行谈话,并对其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等。

    《北京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根据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的类别和情节,一次积分的分值为1分、2分、4分、6分、10分共五档,其中,以雇佣“医托”等不正当行为谋取利益的情形则要被积6分;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的积分周期,自医疗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之日起计算,12个月为一周期,期满后该周期内的积分归零,重新开始积分周期。

    据了解,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将由卫生监督机构不定期向社会公布。积分接近或达到10分以上的医疗机构,将成为卫生监督的重点对象。积分在一个积分周期内达到12分时,卫生监督机构将及时把该机构的积分情况以建议函形式,通知有人事处分权的主管机关,并与该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谈话,督促其整改不良执业行为。(王思海),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