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编号:11560447
关于放开中药材提取生产的建议
http://www.100md.com 2008年3月17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894期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中药材提取物只允许企业内部使用,本集团企业生产的中药材提取物,没有批准文号及没有标准的中药提取物不允许进入市场流通,由此造成制药企业重复建设而增加制药成本。为此全国人大代表、药都集团董事长李晓恩建议:

    一、国家尽快制定常用中药500种提取物标准。

    二、建立中药材提取基地,促进中药提取生产向标准化、规模化、现代化发展。

    三、《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药品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料药,必须具有药品批准文号;但是,未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除外”,建议再加上“中药提取物”,允许已通过GMP认证的企业按照企业标准进行中药材提取及市场流通,以降低制药成本,满足国内市场需求。

    中药配方颗粒作为中药饮片一种,补充和取代部分传统中药饮片的新型药用物质,具有方便、快捷、安全、卫生、科学等特点,是推动中药现代化的重要措施之一,但自2001年国家只指定了五家企业进行试点生产后,近七年未发展新的试点生产单位,这不利于中药现代化、规模化。为此,李晓恩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一、为继承并弘扬传统中药文化,国家拨付专项资金成立专门的组织和机构进行临床疗效、等量性和等质性研究制定标准,促进开发。

    二、在已指定的五家企业基础上增加试点生产单位。

    三、只要在省级药监部门注册批准、国家局备案后的经过GMP认证的中药生产企业均可以生产中药配方颗粒。,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