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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亢妇女不宜怀孕
http://www.100md.com 2008年3月17日 《家庭医生报》 2008年3月17日(总第1153期)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内分泌科最近收治了一名特殊的病人,这位孕妇已经妊娠37周,在怀孕前就开始反复出现心慌、乏力、消瘦,明确诊断为甲状腺功能亢进,但是一直也没有进行系统诊治,并且在甲状腺功能尚未缓解时冒然怀孕,出现发热、心慌、憋气、大汗淋漓,诱发甲亢危象。后经过抢救,母子现在已经转危为安。

    该院内分泌科杨兵全主治医师介绍,妊娠会加重甲亢患者的生理负担,使症状加重,诱发甲亢危象。甲亢危象是甲亢危重的并发症,病死率极高,其临床表现主要包括:1.高热:体温在39度以上,伴有大汗淋漓、面部潮红;2.心动过速:心率达140次/分以上,可伴有早搏、心房纤颤;3、烦躁不安、昏迷;4.恶心、呕吐、腹泻,甚至黄疸。此外,如果甲亢治疗尚不充分,病情尚未稳定,妊娠后容易发生流产、早产、胎儿生长受限、胎儿窘迫等情况,而且母体甲状腺刺激抗体可经胎盘进入胎儿,引起新生儿甲亢。因此,若孕前已知甲亢,需先行治疗,待病情控制后1~2年再选择怀孕,且于妊娠全过程中应在产科及内分泌科共同监护下度过孕产期。, 百拇医药(本报讯 通讯员 刘莉莉 崔玉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