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医疗“制度性冷漠”
《广州日报》11.27讯,今年3月,哈尔滨平房区一居民区发生火灾,一受伤男孩从一家医院被转送到了另一家医院,因为父母、亲人不在其身边,第二家医院对孩子按“三无”人员处理,而没有及时实施医治。孩子的母亲寻找几天后,才得知了孩子的死讯。其实,这样的事件屡见不鲜,病人遭医院遗弃并最终死亡的事件频繁见诸报端,引来人们的愤怒谴责。对于医院这种让人寒彻骨髓的冷漠,众人一度把其归结为“惟利是图”而产生的“职业性冷漠”。但笔者认为,持有这种“冷漠”的主体虽然是医生,他们的道德伦理成为舆论棒喝的重点,然而从更深层的剖析看,这种冷漠的根源来自于不健全的医疗体制和社会相关制度,所有以上现象倒还不如说是“制度性冷漠”更为贴切。
法律上将政府行政过失归纳为“不作为”和“乱作为”,本质上是对“未尽义务”的追究,我认为在医疗界这种逻辑同样适用,“见死不救”或“对患者随意处置”都是医院失职的行为。医院和患者的关系不仅仅是简单的“医疗交易”,虽然患者需要支付医疗费用,但应该是救治在先,而现在的情况恰恰相反,商业规律替代了伦理规则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4151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