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死活人”:偶然不等于必然
全国首例“笑死人”怎么赔
山东消息:淄博市张店区第三中学初一学生殷宝军在与同班同学小翔在教室门外玩闹时,被小翔用手搔夹肢窝,结果因大笑不止突然晕倒,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并无重大疾病史的殷宝军在学校“笑死”,死者的家长欲通过法律程序为儿子的死讨个说法,然而律师们认为“笑”死人对方并无任何过错,拒绝接受这个案子。就在死者的家长一筹莫展时,一名“残疾土律师”找上门……
死者的家长将小翔和学校告上法庭。一审结案,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判被告小翔监护人(小翔之父)支付原告殷升刚(死者殷宝军之父)5000元;驳回原告要求被告张店区第三中学民事责任的诉讼请求……殷升刚夫妇不服一审判决,认为张店三中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上诉至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11月22日,这起全国首例“笑死活人”案二审在淄博市开庭,此案至今未有结果。
摘自《羊城晚报》
, http://www.100md.com
(编者按:“首例”、“笑死活人”,单凭这几个词语已经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但抛开这些具有煽动性的词语,我们不能不产生这样的疑问:搔夹肢窝与突然死亡有必然联系吗?隐藏在“笑死”背后会不会另有他因?请看中山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神经内科苏镇培教授的分析文章。)
“笑死活人”:偶然不等于必然
我觉得“笑死人”的案例很有意思,值得医学、法律、新闻、教育界人士和广大群众关注和思考。
笑,是死亡主因? 原告认为被告实施的行为诱发殷宝军的死亡是导致死亡的直接原因,应负主要责任。所以,是否真正“笑死”,即搔夹肢窝所引起的大笑是不是死亡的主要原因,就是本案的关键。
按照医学知识判断,本例属猝死。如此急骤的猝死常见的原因是心、脑疾病,其中最常见的原因是心律紊乱引起的心跳骤停,其次是颅内动脉瘤突然破裂引起的蛛网膜下腔出血并发脑室出血。从提供的事实看:死者死前先有头痛,接着有晕倒在地、口吐白沫、双手抖动、小便失禁等癫痫大发作表现,以及发病年龄小。由此推论,颅内动脉瘤破裂引起的蛛网膜下腔出血致死的可能性很大。
, 百拇医药
笔者曾见过5例因颅内动脉瘤破裂引起的蛛网膜下腔出血并发脑室出血死亡的病例,分别在走路、洗澡、钓鱼、吵架等状态中发病,送到医院时心跳、呼吸均已停止。所谓动脉瘤就是动脉壁部分向外膨出,其原因在于该部分动脉壁的平滑肌层因先天或后天原因变得稀疏、薄弱,在长期血流压力下逐渐膨出成为动脉瘤。当瘤壁变得相当薄时,突发的血流压力增高随时可能使它破裂造成蛛网膜下腔出血。所以有人称动脉瘤为脑内“定时炸弹”,它可发生在任何年龄,尤以青少年多见。
新闻中提及当地公安局会同医院解剖了死者的心、肺、肝、脾、胰、气管、喉、舌和肾上腺,均未见器质性疾病。惟独没有提到脑。如果确实没有开颅解剖,脑部死因的可能性就更大。如果当时没有条件开颅剖验,马上行CT检查,同样也可确诊。心律紊乱(室颤)引起心跳骤停猝死,中老年以冠心病、青少年以各种心肌病为最常见,这些通过尸检都能发现。而且这些心源性猝死,发病时虽可有头昏甚至癫痫发作,但不会先有头痛。
医学与法律一样,都是根据事实说话的。根据无罪(责)推定原则,原告应向法院提供足够的医学根据证明被告是有责的。但本例无任何医学证据能证实搔夹肢窝引起大笑是12岁的殷宝军的死亡原因。尽管古代有笑死程咬金的传说,但医学界从来没有承认过笑是直接致死的原因。故原告说搔夹肢窝是导致殷宝军死亡的直接主因的说法是不符合事实的。这一点,在一审中法官也没予以认定。
, 百拇医药
笑,是诱因? 一审法官认为,死因未能查清,但事故的诱因源于小翔与死者的嬉闹行为……依照公平原则,判双方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而判被告赔偿5000元。那么搔夹肢窝是否殷宝军死亡的诱因?根据这一诱因是否可以定责?
按照医学常识,上述致猝死的心、脑疾病都可能由激烈的体力和脑力负荷而诱发。大笑可引起情绪激动兴奋、心跳加快、血压升高,可能诱发原有的心、脑血管性疾病暴发导致猝死。本例的嬉闹行为确是引起大笑的客观原因,但笑的本身也有主观原因,有些人怎样搔夹肢窝也不会笑。何况引起大笑的原因很多,日常生活中看见、听见惹笑的事物都可能会大笑。所以搔夹肢窝也只是无数引发大笑的原因之一。如果殷宝军的脑、心病变一直存在,就算今天虽然没有被搔夹肢窝大笑,也可能在明天因其他原因引起的大笑而死。如果该死者是在看某笑星表演中大笑发病死亡,那么该笑星是否也要承担诱发死亡的民事责任?更何况大笑又仅仅与走路、洗澡、钓鱼、吵架等一样,是引起情绪激动兴奋、心跳加快、血压升高的多种多样诱因之一。
, 百拇医药 如果他有颅内动脉瘤,今天没有大笑可能不发病,但也可能在明天或某一天因跑步、运动、游泳或其他诱因引起动脉瘤破裂而发病。甚至有报道睡眠中做恶梦引起的激动也能诱发动脉瘤破裂。可见,搔夹肢窝大笑与殷宝军的死亡并没有必然联系,只有非常巧合的偶然联系,是无数可能启动这一死亡事件的诱因中的一个触发因素。
与此类似,1914年6月28日上午11点在萨拉热窝市,奥匈帝国皇储斐迪南的司机一时不慎,鬼使神差把车子停在19岁的塞尔维亚学生普林齐普面前。普林齐普拔枪就射,皇储被刺身亡,结果引出一连串的连锁反应,从而点燃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战火。但史学家一直认为,纵然没有奥匈帝国皇储座车司机的那次错误拐弯,基于那个时代的固有矛盾,也会有其他不可预知的导火线,或迟或早点燃这次世界大战。在这一事件中,从没有人提出要追究该司机无意中诱发世界大战的责任。
公平分担 要无意中启动死亡诱因的被告分担民事责任,并被判赔偿是欠公允的。说到公平原则,在我们对不幸死亡的少年及其家庭表示深切同情和关怀的同时,不应忘记这一判决对另一个活着的青春少年的伤害:仅仅因为一时的嬉戏、玩耍,就要一辈子负起本不该负的对同学的死亡责任(道义上的还是民事上的?),还要负责赔偿而使家庭蒙受重大的经济损失。为此,他要承受多少同学、家庭、社会的指责,对他的心灵和今后人格的成长会造成多么大的负面影响?这是原告、律师、法官、学校、舆论和社会都不能回避的问题。我建议法院在二审时应多方考虑,充分听取医学专家的意见,避免造成不公平的裁决。已经有一个家庭不幸了,难道还要以伤害另一个家庭来弥补这场根本无法弥补的不幸吗?, http://www.100md.com
山东消息:淄博市张店区第三中学初一学生殷宝军在与同班同学小翔在教室门外玩闹时,被小翔用手搔夹肢窝,结果因大笑不止突然晕倒,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并无重大疾病史的殷宝军在学校“笑死”,死者的家长欲通过法律程序为儿子的死讨个说法,然而律师们认为“笑”死人对方并无任何过错,拒绝接受这个案子。就在死者的家长一筹莫展时,一名“残疾土律师”找上门……
死者的家长将小翔和学校告上法庭。一审结案,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判被告小翔监护人(小翔之父)支付原告殷升刚(死者殷宝军之父)5000元;驳回原告要求被告张店区第三中学民事责任的诉讼请求……殷升刚夫妇不服一审判决,认为张店三中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上诉至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11月22日,这起全国首例“笑死活人”案二审在淄博市开庭,此案至今未有结果。
摘自《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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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首例”、“笑死活人”,单凭这几个词语已经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但抛开这些具有煽动性的词语,我们不能不产生这样的疑问:搔夹肢窝与突然死亡有必然联系吗?隐藏在“笑死”背后会不会另有他因?请看中山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神经内科苏镇培教授的分析文章。)
“笑死活人”:偶然不等于必然
我觉得“笑死人”的案例很有意思,值得医学、法律、新闻、教育界人士和广大群众关注和思考。
笑,是死亡主因? 原告认为被告实施的行为诱发殷宝军的死亡是导致死亡的直接原因,应负主要责任。所以,是否真正“笑死”,即搔夹肢窝所引起的大笑是不是死亡的主要原因,就是本案的关键。
按照医学知识判断,本例属猝死。如此急骤的猝死常见的原因是心、脑疾病,其中最常见的原因是心律紊乱引起的心跳骤停,其次是颅内动脉瘤突然破裂引起的蛛网膜下腔出血并发脑室出血。从提供的事实看:死者死前先有头痛,接着有晕倒在地、口吐白沫、双手抖动、小便失禁等癫痫大发作表现,以及发病年龄小。由此推论,颅内动脉瘤破裂引起的蛛网膜下腔出血致死的可能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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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曾见过5例因颅内动脉瘤破裂引起的蛛网膜下腔出血并发脑室出血死亡的病例,分别在走路、洗澡、钓鱼、吵架等状态中发病,送到医院时心跳、呼吸均已停止。所谓动脉瘤就是动脉壁部分向外膨出,其原因在于该部分动脉壁的平滑肌层因先天或后天原因变得稀疏、薄弱,在长期血流压力下逐渐膨出成为动脉瘤。当瘤壁变得相当薄时,突发的血流压力增高随时可能使它破裂造成蛛网膜下腔出血。所以有人称动脉瘤为脑内“定时炸弹”,它可发生在任何年龄,尤以青少年多见。
新闻中提及当地公安局会同医院解剖了死者的心、肺、肝、脾、胰、气管、喉、舌和肾上腺,均未见器质性疾病。惟独没有提到脑。如果确实没有开颅解剖,脑部死因的可能性就更大。如果当时没有条件开颅剖验,马上行CT检查,同样也可确诊。心律紊乱(室颤)引起心跳骤停猝死,中老年以冠心病、青少年以各种心肌病为最常见,这些通过尸检都能发现。而且这些心源性猝死,发病时虽可有头昏甚至癫痫发作,但不会先有头痛。
医学与法律一样,都是根据事实说话的。根据无罪(责)推定原则,原告应向法院提供足够的医学根据证明被告是有责的。但本例无任何医学证据能证实搔夹肢窝引起大笑是12岁的殷宝军的死亡原因。尽管古代有笑死程咬金的传说,但医学界从来没有承认过笑是直接致死的原因。故原告说搔夹肢窝是导致殷宝军死亡的直接主因的说法是不符合事实的。这一点,在一审中法官也没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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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是诱因? 一审法官认为,死因未能查清,但事故的诱因源于小翔与死者的嬉闹行为……依照公平原则,判双方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而判被告赔偿5000元。那么搔夹肢窝是否殷宝军死亡的诱因?根据这一诱因是否可以定责?
按照医学常识,上述致猝死的心、脑疾病都可能由激烈的体力和脑力负荷而诱发。大笑可引起情绪激动兴奋、心跳加快、血压升高,可能诱发原有的心、脑血管性疾病暴发导致猝死。本例的嬉闹行为确是引起大笑的客观原因,但笑的本身也有主观原因,有些人怎样搔夹肢窝也不会笑。何况引起大笑的原因很多,日常生活中看见、听见惹笑的事物都可能会大笑。所以搔夹肢窝也只是无数引发大笑的原因之一。如果殷宝军的脑、心病变一直存在,就算今天虽然没有被搔夹肢窝大笑,也可能在明天因其他原因引起的大笑而死。如果该死者是在看某笑星表演中大笑发病死亡,那么该笑星是否也要承担诱发死亡的民事责任?更何况大笑又仅仅与走路、洗澡、钓鱼、吵架等一样,是引起情绪激动兴奋、心跳加快、血压升高的多种多样诱因之一。
, 百拇医药 如果他有颅内动脉瘤,今天没有大笑可能不发病,但也可能在明天或某一天因跑步、运动、游泳或其他诱因引起动脉瘤破裂而发病。甚至有报道睡眠中做恶梦引起的激动也能诱发动脉瘤破裂。可见,搔夹肢窝大笑与殷宝军的死亡并没有必然联系,只有非常巧合的偶然联系,是无数可能启动这一死亡事件的诱因中的一个触发因素。
与此类似,1914年6月28日上午11点在萨拉热窝市,奥匈帝国皇储斐迪南的司机一时不慎,鬼使神差把车子停在19岁的塞尔维亚学生普林齐普面前。普林齐普拔枪就射,皇储被刺身亡,结果引出一连串的连锁反应,从而点燃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战火。但史学家一直认为,纵然没有奥匈帝国皇储座车司机的那次错误拐弯,基于那个时代的固有矛盾,也会有其他不可预知的导火线,或迟或早点燃这次世界大战。在这一事件中,从没有人提出要追究该司机无意中诱发世界大战的责任。
公平分担 要无意中启动死亡诱因的被告分担民事责任,并被判赔偿是欠公允的。说到公平原则,在我们对不幸死亡的少年及其家庭表示深切同情和关怀的同时,不应忘记这一判决对另一个活着的青春少年的伤害:仅仅因为一时的嬉戏、玩耍,就要一辈子负起本不该负的对同学的死亡责任(道义上的还是民事上的?),还要负责赔偿而使家庭蒙受重大的经济损失。为此,他要承受多少同学、家庭、社会的指责,对他的心灵和今后人格的成长会造成多么大的负面影响?这是原告、律师、法官、学校、舆论和社会都不能回避的问题。我建议法院在二审时应多方考虑,充分听取医学专家的意见,避免造成不公平的裁决。已经有一个家庭不幸了,难道还要以伤害另一个家庭来弥补这场根本无法弥补的不幸吗?,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