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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609901
准分子激光治疗近视的适应证准分子激光治疗近视的禁忌证
http://www.100md.com 2008年6月5日 《当代健康报》 2008.06.05
     1.年龄:18周岁至50周岁。

    2.近2年的近视屈光度稳定,其加深发展每年不大于50度。

    3.近视2000度以内,散光400度以内,远视800度以内者。

    4.眼部检查无活动性眼部病变。

    5.患者本人有摘掉眼镜的强烈要求

    1.眼部患有活动性炎症,包括结膜炎、角膜炎和慢性泪囊炎等。

    2.严重的角膜营养不良。

    3.视网膜脱离等眼底病变患者。

    4.患有干眼症、圆锥角膜、青光眼、糖尿病、胶原性疾病者。

    5.瘢痕体质。

    6.孕妇和夜间行车的驾驶员。

    7.戴镜矫正视力极差的重度弱视者。

    8.对视力要求极高、对手术思想顾虑极大者。(济南市第二人民医院 近视激光治疗中心 李招娜),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