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编号:11740888
用药见好就收
http://www.100md.com 2008年6月17日 《生命时报》 2008.06.17
     中国百姓用药误区5

    医生开了3天的药,但吃了两天,症状就大幅改善,是不是就说明病好了,可以停药了呢?不少老百姓在用药过程中,都曾遇到过这样的问题。而多数人的选择就是“见好就收”。殊不知,这是大错特错了。用药是否能见好就收,取决于疾病的类型,必须辩证地对待,尤其是在自己不懂医的情况下,更不能随便停药。

    有些疾病,如感冒、咳嗽、哮喘等,吃药、打针后,症状明显减轻了,理论上是可以停药的。因为这些病不会对人体有明显的后续危害,而且治疗这些疾病的药物多是起到缓解症状的作用,并不能治本。所以达到了用药目的,就可以停药了。

    但一般来讲,慢性病是绝不能“见好就收”的。如风湿性疾病、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等,疗程可能长达数月数年,甚至终身,必须长期每天坚持服药。擅自停药易引起疾病反复,以后若再复发,治疗难度会更大。

    此外,感染类疾病、肿瘤和心血管病也不能随便减停药。治这些病讲究疗程,如感染类疾病患者服用抗菌药,即使症状缓解,还要继续用两三天药,才能彻底清除细菌。

    对于普通百姓而言,用药应坚持3个原则。

    第一,服药必须要遵医嘱,医生说吃几天就吃几天。医生开药会根据病情的轻重缓急,治愈或改善症状所需时间,并充分考虑药物的起效快慢、各种适应症和禁忌症等。若是医生开三天药,两天就好了,也应该服完这一疗程,以巩固疗效,避免疾病反复。

    第二,不能私自改变疗程长短,或自行加减药量。这都可能加重疾病,或导致一些不良反应。

    第三,慢性病患者应定期去医院复查、咨询。有些高血压或糖尿病患者服药两三年,血压或血糖控制得很好,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都维持在正常水平,这时医生就会按照患者的情况,考虑减药量、换药或停药。但这些都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百拇医药(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主任 孙忠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