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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应记住这些“时间”
http://www.100md.com 2008年6月19日 《家庭保健报》 2008.06.19
     现在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日益增强,但时常有些消费者由于不了解商品实施“三包”的有关时间规定,从而错过了最佳交涉时机。消协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国家对商品实施“三包”在时间上有如下规定:

    “7日”规定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15日”规定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三包有效期”规定 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如彩电、冰箱、电脑、空调、手机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机分别为半年至一年。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样的产品或按规定退货。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用的时间,退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90日”和“30日”规定 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修理之日起超过90天未修好;修理者因自身原因修理期超过30天的,消费者可免费调换同型号规格产品。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正常使用30日以上。

    王琦,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