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药师对饮片处方理解需统一
中药饮片是中医发挥疗效的关键。由于传统用药习惯不同,处方标注不清,医生和药师理解不同等,导致手持同一处方在不同地区、不同医疗单位,实际凭方拿到的中药饮片有所不同。为此,记者采访了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药学部曹俊岭博士。据曹博士介绍,中药的炮制品繁多,如果医生处方中没有明确,药房实付的中药饮片可能达不到医生的用药目的,进而可能会影响到中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从开方到抓药,生制概念混淆
现在,药房所给出的中药饮片大多都是凭抓药的传统经验,生制混淆,没有明显的规律可循。《中药调剂员国家执业资格培训教程》要求医生开出处方时,需用生品时必须在药名前加“生”字,否则药方必须付给炮制品种。如酸枣仁、麦芽须付给清炒酸枣仁、清炒麦芽,车前子须付给盐制车前子,白术要付给麸炒白术,黄芪要付给蜜炙黄芪,女贞子要付给酒蒸女贞子,乳香须付给醋乳香,艾叶须付艾叶炭等等。但有些中药单开药名则付给生品,如麻黄、百部、冬花、百合等,只有注明炮制品时才付给炮制品。
, 百拇医药
众所周知,中药饮片的生品与炮制品的作用差异较大,如果药房调配的饮片不是医生的用药目的,势必影响中药疗效的发挥,甚至产生毒副作用。
中药房给出饮片的差异和地域有关
据统计,同一中药饮片处方,在北京地区与浙江省、新疆地区的处方应付有所不同:如写蒲黄,北京常给予炒炭品,而浙江省则付给生品,新疆会付炒蒲黄,写炒炭才付炒炭品;处方写薏苡仁、白扁豆、栀子,北京付炒品,而浙江省则付生品;处方写山椿,北京和浙江省付炒山椿,而新疆付生山椿;处方写龙齿,北京付锻龙齿,而浙江省则付生品;处方写乌梢蛇,北京付酒炙乌梢蛇,浙江省付生品。
对于同名异物的品种,各地区使用规定更有所不同,如处方草河车,在有的地区付蚤休,在有的地区付拳参等等。这些不统一的处方应付规范造成了用药的相对混乱。
医师对给付中药存在不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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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甘草”来说,部分医生直接开“生甘草”或“炙甘草”,尚有很多医生并没有“生制分开”。其中有的医生认为处方书写“甘草”时,药房应该实付“生甘草”,而有的医生认为应该实付“炙甘草”。如当处方名为“杜仲”时,有的医生认为应该给付“炒杜仲”,有的认为应付“杜仲炭”,尚有的认为是“生杜仲”,而依据北京市调剂规范,则应付给杜仲炭。类似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医生认识上的不同,以及目前医生的相对流动性使处方应付变得更加复杂和不确定。
缺乏统一的处方应付标准
据曹博士介绍,现在编写的处方应付规范也是经过调查,根据古代文献记载,传统用药经验总结而来的,但是不可排除的是在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用药经验,不同的文献有不同的记载,这就造成了在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调剂规范或炮制规范。如浙江有《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北京有《北京市中药调剂规程》,河南有《河南省中药炮制规范》等,因此就出现了同一处方在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处方实付。药师在学习过程中所学的标准与在工作中所执行的标准存在差异,这在一定程度上就出现了药师若按医生处方用药意图调配则违背规范和标准,造成实际调配的难处。最终出现药师实付与医师的用药目的不同就可想而知了。
《中国药典》2000版和2005版的凡例中对此已经有了规定,“药材未注明炮制要求的,均指生药材……”但该规定未能具体落实到药房所付的药品过程中来。为保证中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在全国范围内制定一套统一的、合理的、科学的处方应付规范是当务之急,进而消除不同地区之间和同一地区不同医疗机构之间处方用名或应付的差异。
处方是临床医生的用药思想的具体体现,而中药的炮制与否和其性味归经、功用有着直接关系,目前存在的或人为或地区差异导致的药房所付饮片的差异,在某种程度上会影响中医药的临床疗效。然而这些不单独是中药房应付饮片的规范化所能做到的。加强医生处方的管理,让处方更能准确体现出医生的思维,同时能够被药师和同行准确理解,才能药到病除。, http://www.100md.com(冯磊)
从开方到抓药,生制概念混淆
现在,药房所给出的中药饮片大多都是凭抓药的传统经验,生制混淆,没有明显的规律可循。《中药调剂员国家执业资格培训教程》要求医生开出处方时,需用生品时必须在药名前加“生”字,否则药方必须付给炮制品种。如酸枣仁、麦芽须付给清炒酸枣仁、清炒麦芽,车前子须付给盐制车前子,白术要付给麸炒白术,黄芪要付给蜜炙黄芪,女贞子要付给酒蒸女贞子,乳香须付给醋乳香,艾叶须付艾叶炭等等。但有些中药单开药名则付给生品,如麻黄、百部、冬花、百合等,只有注明炮制品时才付给炮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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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中药饮片的生品与炮制品的作用差异较大,如果药房调配的饮片不是医生的用药目的,势必影响中药疗效的发挥,甚至产生毒副作用。
中药房给出饮片的差异和地域有关
据统计,同一中药饮片处方,在北京地区与浙江省、新疆地区的处方应付有所不同:如写蒲黄,北京常给予炒炭品,而浙江省则付给生品,新疆会付炒蒲黄,写炒炭才付炒炭品;处方写薏苡仁、白扁豆、栀子,北京付炒品,而浙江省则付生品;处方写山椿,北京和浙江省付炒山椿,而新疆付生山椿;处方写龙齿,北京付锻龙齿,而浙江省则付生品;处方写乌梢蛇,北京付酒炙乌梢蛇,浙江省付生品。
对于同名异物的品种,各地区使用规定更有所不同,如处方草河车,在有的地区付蚤休,在有的地区付拳参等等。这些不统一的处方应付规范造成了用药的相对混乱。
医师对给付中药存在不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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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甘草”来说,部分医生直接开“生甘草”或“炙甘草”,尚有很多医生并没有“生制分开”。其中有的医生认为处方书写“甘草”时,药房应该实付“生甘草”,而有的医生认为应该实付“炙甘草”。如当处方名为“杜仲”时,有的医生认为应该给付“炒杜仲”,有的认为应付“杜仲炭”,尚有的认为是“生杜仲”,而依据北京市调剂规范,则应付给杜仲炭。类似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医生认识上的不同,以及目前医生的相对流动性使处方应付变得更加复杂和不确定。
缺乏统一的处方应付标准
据曹博士介绍,现在编写的处方应付规范也是经过调查,根据古代文献记载,传统用药经验总结而来的,但是不可排除的是在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用药经验,不同的文献有不同的记载,这就造成了在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调剂规范或炮制规范。如浙江有《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北京有《北京市中药调剂规程》,河南有《河南省中药炮制规范》等,因此就出现了同一处方在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处方实付。药师在学习过程中所学的标准与在工作中所执行的标准存在差异,这在一定程度上就出现了药师若按医生处方用药意图调配则违背规范和标准,造成实际调配的难处。最终出现药师实付与医师的用药目的不同就可想而知了。
《中国药典》2000版和2005版的凡例中对此已经有了规定,“药材未注明炮制要求的,均指生药材……”但该规定未能具体落实到药房所付的药品过程中来。为保证中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在全国范围内制定一套统一的、合理的、科学的处方应付规范是当务之急,进而消除不同地区之间和同一地区不同医疗机构之间处方用名或应付的差异。
处方是临床医生的用药思想的具体体现,而中药的炮制与否和其性味归经、功用有着直接关系,目前存在的或人为或地区差异导致的药房所付饮片的差异,在某种程度上会影响中医药的临床疗效。然而这些不单独是中药房应付饮片的规范化所能做到的。加强医生处方的管理,让处方更能准确体现出医生的思维,同时能够被药师和同行准确理解,才能药到病除。, http://www.100md.com(冯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