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尊严地死去”实为无奈之举
有尊严地活着更重要先说一个真实的故事。有一个28岁的女孩李燕,从1岁起生活就不能自理,她在《安乐死申请》写道:“我爱生命,但我不愿活。”她说:“我必须死在父母的前面,否则我的生活会很惨,我会变得很脏、很臭、很难受,而且我那时候的生活限制要比现在的限制多上百倍千倍,我承受不起更不想那样地死去……”
由于安乐死涉及医学、法学、哲学、伦理学、社会学等诸多方面,因此很难轻易对此做出结论。多年以来,安乐死的合法性问题在世界范围内争论不休,我国虽然也曾多次出现过类似提议,但最后大多“无疾而终”。单纯从安乐死是否应该合法化来看,李燕的愿望恐怕难免会要落空。在关于安乐死的论战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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