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5-伤寒明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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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附件(82kb)。
<篇名>伤寒明理论
书名:伤寒明理论
作者:成无己
朝代:宋
年份:公元1142年
<目录>
<篇名>序
属性:余尝思历代明医。回骸起死。祛邪愈疾。非曰生而知之。必也祖述前圣之经。才高
识妙。探微索隐。研究义理。得其旨趣。故无施而不可。且百病之急。无急于伤寒。或
死或愈。止于六七日之间。十日以上。故汉张长沙感往昔之沦丧。伤横夭之莫救。
撰为伤寒论数卷。三百九十七法。一百一十三方。为医门之规绳。治病之宗本。然
自汉逮今。千有余年。唯王叔和得其旨趣。后人皆不得其门而入。是以其间少于
注释。阙于讲义。自宋以来。名医间有着述者。如庞安常作卒病论。朱肱作活人书。
韩祗和作微旨。王实作证治。虽皆互有阐明之义。然而未能尽张长沙之深意。聊
摄成公。家世儒医性识明敏。记问该博。撰述伤寒义。皆前人未经道者。指在定体
分形析证。若同而异者明之。似是而非者辩之。释战栗有内外之诊。论烦躁有阴
阳之别。谵语郑声。令虚实之灼知。四逆与厥。使浅深之类明。始于发热。终于劳复。
凡五十篇。目之曰明理论。所谓真得长沙公之旨趣也。使习医之流。读其论而知
其理。识其证而别其病。胸次了然而无惑。顾不博哉。余家医业五十载。究旨穷经。
自幼迄老。凡古今医书。无不涉猎。观此书义理灿然。不能默默。因序其略。
\x岁在壬戌八月望日锦 山严器之序。\x
<目录>卷上
<篇名>发热
属性:伤寒发热。何以明之。发热者。谓怫怫然发于皮肤之间。 然散而成热者是也。
与潮热寒热若同而异。与烦躁相类而非。烦躁者在内者也。潮热之热。有时而热。
不失其时。寒热之热。寒已而热。相继而发。至于发热。则无时而发也。有谓翕翕发
热者。有谓蒸蒸发热者。此则轻重不同。表里之区别尔。所谓翕翕发热者。谓若合
羽所覆。明其热在外也。故与桂枝汤发汗以散之。所谓蒸蒸发热者。谓若薰蒸之
蒸。明其热在内也。故与调胃承气汤攻下以涤之。其发热属表者。即风寒客于皮
肤。阳气怫郁所致也。其发热属里者。即阳气下陷。入阴中所致也。观其热所从来。
而汗下之证明其辨焉。若热先自皮肤而发者。知邪气之在外也。若热先自里生
而发达于表者。知邪气之在里也。举斯二者。为邪气在表在里而发热也。惟其在
表在里俱有发热。故邪在半表半里者。亦有发热之证。何者。以表证未罢。邪气传
里。里未作实。是为半表半里。其发热者。或始自皮肤而渐传里热或始自内热而
外达于表。盖邪气在表发热者。则表热里不热也。邪气在里发热者。则里热甚而
达于表也。其在半表半里发热者。则表里俱发热。而但热又轻于纯在表者也。经
虽云。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然少阴病始得之。亦有反发
热者。盖亦属其表也。特与麻黄细辛附子汤发汗者是已。发热为阳。寒之常也。一
或阴阳俱虚与其下利新汗后。又皆恶其发热也。经云。脉阴阳俱虚。热不止者死。
下利发热亦死。内经云。汗出辄复热。而脉躁疾。不为汗衰。狂言不能食。此名阴阳
交。交者死也。斯亦发热也。讵可与寻常发热一概而论耶。医者更当明辨之。
<目录>卷上
<篇名>恶寒
属性:伤寒恶寒。何以明之。恶寒者。风寒客于荣卫之中也。惟其风寒客于荣卫。则洒淅
然恶寒也。惟其荣卫之受风寒。则啬啬然不欲舒也。其恶寒者。非寒热之寒也。又
非恶风也。且恶风者见风至则恶矣。得以居密室之内。帏帐之中。则坦然自舒也。
至于恶寒者。则不待风而寒。虽身大热而不欲去衣者是也。寒热之热。谓寒热更
作。热至则寒无矣其恶寒虽发热而不欲去衣也甚则至于向火被覆而犹不能
遏其寒也。所以然者。由阴气上入阳中。或阳微。或风虚相搏之所致也。恶寒一切
属表。虽里证悉具。而微恶寒者。亦是表未解也。犹当先解其外。俟不恶寒为外解。
乃可攻里也。经曰。发热而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而恶寒者。发于阴也。谓如伤寒。
或已发热。或未发热。必恶寒者。谓继之以发热。此则发于阳也。若恶寒而蜷。脉沉
细而紧者。此则发于阴也在阳者可发汗。在阴者可温里。恶寒虽悉属表。而在表
者亦有虚实之别。若汗出而恶寒者。则为表虚。无汗而恶寒者。则为表实。表虚可
解肌。表实可发汗。又有止称背恶寒者。背者胸中之府。诸阳受气于胸中。而转行
于背。内经曰。人身之阴阳者。背为阳。腹为阴。阳气不足。阴寒气盛。则背为之恶寒。
若风寒在表而恶寒者。则一身尽寒矣。但背恶寒者。阴寒气盛可知也。经所谓少
阴病一二日。口中和而背恶寒者。当灸之。处以附子汤者是矣。又或乘阴气不足。
阳气内陷入阴中。表阳新虚。有背微恶寒者。经所谓伤寒无大热。口燥渴心烦。背
微恶寒者。白虎加人参汤主之者是也。二者一为阴寒气盛。一为阳气内陷。又何
以明之也。且阴寒气盛。岂又能消耗津液。故于少阴病则曰口中润。如阳气内陷。
则热烁津液为干。故于太阳病。则口燥舌干而渴也。二者均是背恶寒。要辨阴阳
寒热不同者。亦于口中润燥可知。
<目录>卷上
<篇名>恶风
属性:伤寒恶风。何以明之。黄帝针经曰。卫气者。所以温分肉。充皮肤。肥腠理。司开阖者
也。风邪中于卫也。则必恶风。何者。以风则伤卫。寒则伤荣。为风邪所中。于分肉不
温而热矣。皮毛不充而缓矣。腠理失其肥。则疏而不密。开阖失其司则泄而不固。
是以恶风也。是恶风恶寒二者。均为表证。其恶风则比之恶寒而轻也。恶寒者,啬
啬然增寒也。虽不当风。而自然寒矣。恶风者。谓常居密室之中。帏帐之内。则舒缓
而无所畏也一或用扇。一或当风。淅淅然而恶者。此为恶风者也。恶寒则有属于
阳者。有属于阴者。及其恶风者。悉属于阳。非若恶寒之有阴阳也。三阴之证。并无
恶风者以此也恶风虽悉在表。而发散又自不同。若无汗而恶风者。则为伤寒。当
发其汗。若汗出而恶风者。则为中风。当解其肌。里证虽具。而恶风未罢者。尤当先
解其外也。又有发汗多亡阳。与其风湿皆有恶风之证。盖以发汗。多漏不止则亡
阳。外不固。是以恶风也。必以桂枝加附子汤温其经。而固其卫。风湿相搏。骨节疼
烦。湿胜自汗而皮腠不密。是以恶风也。必以甘草附子汤散其湿而实其卫。由是
观之。恶风属乎卫者可知矣。
<目录>卷上
<篇名>寒热
属性:伤寒寒热。何以明之。寒热者。谓往来寒热也。经曰。邪正分争。往来寒热者。言邪气
之入也。而正气不为之争。则但热而无寒也。乃有热而寒者。谓其正气与邪气分
争。于是寒热作矣。争则气郁不发于外。而寒热争焉。争甚则愤然而热故寒已而
热作焉。兹乃寒热之理也 ......
<篇名>伤寒明理论
书名:伤寒明理论
作者:成无己
朝代:宋
年份:公元1142年
<目录>
<篇名>序
属性:余尝思历代明医。回骸起死。祛邪愈疾。非曰生而知之。必也祖述前圣之经。才高
识妙。探微索隐。研究义理。得其旨趣。故无施而不可。且百病之急。无急于伤寒。或
死或愈。止于六七日之间。十日以上。故汉张长沙感往昔之沦丧。伤横夭之莫救。
撰为伤寒论数卷。三百九十七法。一百一十三方。为医门之规绳。治病之宗本。然
自汉逮今。千有余年。唯王叔和得其旨趣。后人皆不得其门而入。是以其间少于
注释。阙于讲义。自宋以来。名医间有着述者。如庞安常作卒病论。朱肱作活人书。
韩祗和作微旨。王实作证治。虽皆互有阐明之义。然而未能尽张长沙之深意。聊
摄成公。家世儒医性识明敏。记问该博。撰述伤寒义。皆前人未经道者。指在定体
分形析证。若同而异者明之。似是而非者辩之。释战栗有内外之诊。论烦躁有阴
阳之别。谵语郑声。令虚实之灼知。四逆与厥。使浅深之类明。始于发热。终于劳复。
凡五十篇。目之曰明理论。所谓真得长沙公之旨趣也。使习医之流。读其论而知
其理。识其证而别其病。胸次了然而无惑。顾不博哉。余家医业五十载。究旨穷经。
自幼迄老。凡古今医书。无不涉猎。观此书义理灿然。不能默默。因序其略。
\x岁在壬戌八月望日锦 山严器之序。\x
<目录>卷上
<篇名>发热
属性:伤寒发热。何以明之。发热者。谓怫怫然发于皮肤之间。 然散而成热者是也。
与潮热寒热若同而异。与烦躁相类而非。烦躁者在内者也。潮热之热。有时而热。
不失其时。寒热之热。寒已而热。相继而发。至于发热。则无时而发也。有谓翕翕发
热者。有谓蒸蒸发热者。此则轻重不同。表里之区别尔。所谓翕翕发热者。谓若合
羽所覆。明其热在外也。故与桂枝汤发汗以散之。所谓蒸蒸发热者。谓若薰蒸之
蒸。明其热在内也。故与调胃承气汤攻下以涤之。其发热属表者。即风寒客于皮
肤。阳气怫郁所致也。其发热属里者。即阳气下陷。入阴中所致也。观其热所从来。
而汗下之证明其辨焉。若热先自皮肤而发者。知邪气之在外也。若热先自里生
而发达于表者。知邪气之在里也。举斯二者。为邪气在表在里而发热也。惟其在
表在里俱有发热。故邪在半表半里者。亦有发热之证。何者。以表证未罢。邪气传
里。里未作实。是为半表半里。其发热者。或始自皮肤而渐传里热或始自内热而
外达于表。盖邪气在表发热者。则表热里不热也。邪气在里发热者。则里热甚而
达于表也。其在半表半里发热者。则表里俱发热。而但热又轻于纯在表者也。经
虽云。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然少阴病始得之。亦有反发
热者。盖亦属其表也。特与麻黄细辛附子汤发汗者是已。发热为阳。寒之常也。一
或阴阳俱虚与其下利新汗后。又皆恶其发热也。经云。脉阴阳俱虚。热不止者死。
下利发热亦死。内经云。汗出辄复热。而脉躁疾。不为汗衰。狂言不能食。此名阴阳
交。交者死也。斯亦发热也。讵可与寻常发热一概而论耶。医者更当明辨之。
<目录>卷上
<篇名>恶寒
属性:伤寒恶寒。何以明之。恶寒者。风寒客于荣卫之中也。惟其风寒客于荣卫。则洒淅
然恶寒也。惟其荣卫之受风寒。则啬啬然不欲舒也。其恶寒者。非寒热之寒也。又
非恶风也。且恶风者见风至则恶矣。得以居密室之内。帏帐之中。则坦然自舒也。
至于恶寒者。则不待风而寒。虽身大热而不欲去衣者是也。寒热之热。谓寒热更
作。热至则寒无矣其恶寒虽发热而不欲去衣也甚则至于向火被覆而犹不能
遏其寒也。所以然者。由阴气上入阳中。或阳微。或风虚相搏之所致也。恶寒一切
属表。虽里证悉具。而微恶寒者。亦是表未解也。犹当先解其外。俟不恶寒为外解。
乃可攻里也。经曰。发热而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而恶寒者。发于阴也。谓如伤寒。
或已发热。或未发热。必恶寒者。谓继之以发热。此则发于阳也。若恶寒而蜷。脉沉
细而紧者。此则发于阴也在阳者可发汗。在阴者可温里。恶寒虽悉属表。而在表
者亦有虚实之别。若汗出而恶寒者。则为表虚。无汗而恶寒者。则为表实。表虚可
解肌。表实可发汗。又有止称背恶寒者。背者胸中之府。诸阳受气于胸中。而转行
于背。内经曰。人身之阴阳者。背为阳。腹为阴。阳气不足。阴寒气盛。则背为之恶寒。
若风寒在表而恶寒者。则一身尽寒矣。但背恶寒者。阴寒气盛可知也。经所谓少
阴病一二日。口中和而背恶寒者。当灸之。处以附子汤者是矣。又或乘阴气不足。
阳气内陷入阴中。表阳新虚。有背微恶寒者。经所谓伤寒无大热。口燥渴心烦。背
微恶寒者。白虎加人参汤主之者是也。二者一为阴寒气盛。一为阳气内陷。又何
以明之也。且阴寒气盛。岂又能消耗津液。故于少阴病则曰口中润。如阳气内陷。
则热烁津液为干。故于太阳病。则口燥舌干而渴也。二者均是背恶寒。要辨阴阳
寒热不同者。亦于口中润燥可知。
<目录>卷上
<篇名>恶风
属性:伤寒恶风。何以明之。黄帝针经曰。卫气者。所以温分肉。充皮肤。肥腠理。司开阖者
也。风邪中于卫也。则必恶风。何者。以风则伤卫。寒则伤荣。为风邪所中。于分肉不
温而热矣。皮毛不充而缓矣。腠理失其肥。则疏而不密。开阖失其司则泄而不固。
是以恶风也。是恶风恶寒二者。均为表证。其恶风则比之恶寒而轻也。恶寒者,啬
啬然增寒也。虽不当风。而自然寒矣。恶风者。谓常居密室之中。帏帐之内。则舒缓
而无所畏也一或用扇。一或当风。淅淅然而恶者。此为恶风者也。恶寒则有属于
阳者。有属于阴者。及其恶风者。悉属于阳。非若恶寒之有阴阳也。三阴之证。并无
恶风者以此也恶风虽悉在表。而发散又自不同。若无汗而恶风者。则为伤寒。当
发其汗。若汗出而恶风者。则为中风。当解其肌。里证虽具。而恶风未罢者。尤当先
解其外也。又有发汗多亡阳。与其风湿皆有恶风之证。盖以发汗。多漏不止则亡
阳。外不固。是以恶风也。必以桂枝加附子汤温其经。而固其卫。风湿相搏。骨节疼
烦。湿胜自汗而皮腠不密。是以恶风也。必以甘草附子汤散其湿而实其卫。由是
观之。恶风属乎卫者可知矣。
<目录>卷上
<篇名>寒热
属性:伤寒寒热。何以明之。寒热者。谓往来寒热也。经曰。邪正分争。往来寒热者。言邪气
之入也。而正气不为之争。则但热而无寒也。乃有热而寒者。谓其正气与邪气分
争。于是寒热作矣。争则气郁不发于外。而寒热争焉。争甚则愤然而热故寒已而
热作焉。兹乃寒热之理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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