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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酸碱平衡论缺乏科学依据
http://www.100md.com 2008年8月27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984期
     近日,在中国营养学会推出的《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中指出,有关“选择食物要注意酸碱平衡……酸性食物对健康有害”的观点,从营养学的角度来看,是缺乏科学依据的,因而不值得提倡。

    首先,酸性食物和碱性食物是按食物燃烧后所得灰分的化学性质而确定的,主要在食物化学研究中使用,它与食物在体内代谢产物的性质是不同的。其次,虽然食物在体内的代谢过程中不断产生酸性物质和碱性物质,但人类在长期适应膳食条件下,体内已经建立了完整的缓冲系统和调解系统,以保障内环境(主要是血液)的酸碱平衡。健康人血液pH值恒定保持在7.35~7.45的范围,一般不会受摄入食物的影响而改变。

    另外,“食物酸碱平衡论”还宣传“谷类、肉类、鱼和蛋等酸性食物摄入过多可以导致酸性体质,引起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疾病的发生;蔬菜水果属于碱性食物,能够纠正酸性体质,防治慢性疾病”。实际上,蔬菜水果能够预防上述慢性疾病的发生,是因为它们产生能量低,而且含有丰富的维生素、矿物元素、膳食纤维以及对健康有益的植物化学物质,而不是所谓碱性的作用。按照“酸碱平衡论”,如果纠正“酸性体质”可以预防慢性病,那么每天服用小苏打(碳酸氢钠)不就可以解决问题了吗?显然,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

    按照“食物酸碱平衡论”,将鱼、禽、蛋和瘦肉等食物都归类为“酸性食物”,将使广大居民在选择食物时处于无所适从的境地。上述食物都是人体能量、蛋白质、多种维生素和矿物质的主要食物来源,缺少了这些食物,就必然造成居民营养素摄入不足或缺乏,如此则少年儿童的生长发育以及成人的营养状况将无从保证!所以,应当按照《中国居民膳食指南》的要求,大力提倡“食物多样,谷类为主,粗细搭配”的平衡膳食原则,使人们在享受丰富食物的同时,汲取充足而合理的营养。, 百拇医药(李希民 河南省中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