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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也可引起光敏感反应
http://www.100md.com 2008年8月29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986期
     当人们在强烈的日光下曝晒以后,暴露在日光下的皮肤出现鲜红色的红斑、水肿,严重的出现水疱,皮肤有疼痛、烧灼感,急性期过后出现脱屑及色素沉着,这就是日光造成的皮肤敏感不良反应。有些药物也可引起光敏感不良反应,同样分为“光毒性反应”和“光过敏反应”两种。

    感光性药品可引起“光毒性反应”。口服或局部使用感光性药品后,会导致暴露于阳光下的皮肤组织损伤,出现类似晒伤的红斑、水疱,并有灼热及刺痛感,有些人甚至有全身不适等症状,一般于日晒后数分钟到数小时发生。若发觉很轻易就被晒伤,须审视近日使用的药品,因为多数光敏感性药品易产生光毒性反应,而且可能发生在初次服药的患者身上。

    “光过敏反应”俗称日光过敏,涉及患者的免疫系统,可能是紫外线改变了药品的结构而形成抗原,进而引发皮肤的过敏反应,激起类似湿疹、荨麻疹,甚至有水疱、紫斑的现象,并伴有瘙痒感。通常在给药1~3天后发作,不像光毒性反应般迅速,停药后,恢复期较久,而且除了暴晒部位外,非曝晒部位也可能发生。

    具感光性的药品有四环霉素类、磺胺药、抗忧郁药、利尿剂、降血糖药、消炎止痛药、女性激素制剂等。究其原因,可能是由于技术的原因,药物在生产过程中常残留一部分中间产物,这些中间产物虽有限量但可引起不良反应。另外,由于药物本身化学稳定性差,储存过程中有效成分分解生成的有毒物质也会对机体产生不良反应。如四环素在温暖条件下保存可发生降解,形成的棕色黏性物质可引起范可尼综合征,并伴有糖尿、蛋白尿以及光敏感等反应。

    无论是光毒反应还是光过敏反应都应以预防为主,服药期间应避免日晒及做脉冲光、激光美容。若计划外出旅游,向药师询问是否有易引起光敏感的药品,做好防晒措施,避免在强光下过久,若出现晒伤或瘙痒等现象,可暂时先用冷水冲洗或冰块冰敷,降低温度及发炎的程度,减少皮肤伤害,并且尽快向医师求助,就诊时将使用过的外用和口服药带给医师参考。

    (马凤喜),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