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100md首页 > 医学版 > 医学资料 > doc资料 > word资料07 > 正文
编号:11681772
抗结核药不良反应概述 .doc
http://www.100md.com
    参见附件(43kb)。

    抗结核药不良反应概述

    结核病是呼吸道传播的慢性传染病,在全球及我国广泛流行,成为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我国是世界上22个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结核病患者数居世界第2位, 80%的患者在农村,大部分患者为青壮年,每年死亡率13万人。2000年第4次全国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结果表明,活动性和涂阳肺结核的患病率分别为367 /10万和122 /10万,估计全国活动性肺结核患者450万例,结核病的病死率居各种死因的第9位,居传染病死因的第一位[ 1 ] 。

    2006年由卫生部组织开展了《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简称《规划》)的中期评估工作。评估结果显示:在2005年,我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全程督导短程化学治疗: DOTS)覆盖率100%、新涂阳肺结核患者发现率79%、新涂阳肺结核患者治愈率91% ,达到了《规划》中期目标和全球结核病控制阶段目标。但是结核病需要多种抗结核药品联合使用,不间断用药半年以上,在治疗过程中患者可能出现各种不同程度的药品不良反应( adverse drug reactions, ADRs) ,而影响结核病的防治。某地对1993~2001年登记的初治涂阳肺结核患者2 058例中出现药品不良反应的380例(18.5 %)进行回顾性分析,因药品不良反应中断治疗者44例,占出现药品不良反应病例的11. 6%,为未出现药品不良反应病例中断治疗者的3. 1倍,其中肝损害是患者中断治疗的主要因素[ 2 ] 。有报道对2000 ~2005年住院肺结核病例进行分析, 924例中抗结核药品不良反应者302例( 32. 7% ) ,以肝损害、位听神经损害、血液学异常及胃肠反应为主( 82. 1% ) ,因药品不良反应致终止治疗占14. 6%[ 3 ] 。因此,在结核病治疗中要全面了解并注意观察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及时处理,使患者能够坚持完成治疗,避免发生严重的后果。

    国外报道,抗结核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3%~10%。美国胸科协会、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美国传染病学会于2003年发表的《结核病治疗指南》中指出:某些结核病治疗方案偶尔会导致严重的肝损伤,尤其是对那些长期饮酒、肝病患者以及孕妇或接受其他可能产生肝毒性药品治疗的人群。

    英国ORMEROD 等[ 4 ]报道需改变治疗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5. 1%。不良反应以肝损害和变态反应居多,肝损害的发生率3%~10%。西班牙TOST等[ 5 ]的一项研究中发现3 510例患者中,有106例(3. 0% )出现了严重的肝毒性反应,总病死率4. 7%。而且,对于复治患者,再次使用利福平的严重肾损伤也有一定的发生率。因此,抗结核药品引起不良反应的后果仍然可能非常严重,造成极大损失。

    抗结核药品不良反应主要由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乙胺丁醇等引起,发生时间多在1 周~3 个月内, 1~2周有一个高峰期,约2 个月有一个高峰期。联用利福平、异烟肼等,在肝损害等不良反应的发生上有协同效应,采用该种方案治疗时,应警惕不良反应的发生。

    抗结核药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排序为胃肠道反应、肝损害、关节损害、神经系统反应、变态反应、血液系统反应、肾损害等,其中以胃肠道反应所占比例较大,肝损害最为重要,其他不良反应极少见。

    异烟肼、利福平和吡嗪酰胺均具有肝毒性,三药联用应警惕肝毒性反应发生。异烟肼(300 mg·d- 1 )单药的肝损发生率为0. 52%;利福平单药引起的肝损害发生率与剂量有关, < 10 mg · kg- 1 · d- 1 为12. 5%,>10 mg·kg- 1 ·d- 1上升至23. 5%;常规治疗剂量两药联用(异烟肼+利福平)转氨酶升高发生率从<1%至>10%,个别报道高达30%。也有不少文献报道异烟肼与利福平联用并不增加肝损害。吡嗪酰胺大剂量时肝损

    害发生率高达15%;但常规治疗剂量如35, 45 mg·kg- 11周2次或70 mg·kg- 1 1周1次时,均未见严重肝损害。有报道含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短化方案的肝损率仅为0. 2%~2. 8%,并不比不含吡嗪酰胺的治疗方案高。肝损害除药品因素外,还与患者自身肝脏有无潜在疾患有关。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于2001 年11 月~2006年2月发布《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10 期,共报道55例药品不良反应,其中报道阿米卡星注射液不良反应98例,出现耳鸣4例,听力下降15例,血尿、蛋白尿等7例,过敏性休克等7例,其中死亡4例。有关部门统计利福平不良反应3 192 例,其中肝损害878例,占27. 5% ,出现后遗症29例,死亡9例。利福平不良反应调查309 例, 来自于胸科医院119 例, 占38. 5% ,来自于综合医院者153例,占49. 5% ,来自于传染病医院者35例,占11. 3% ,其他单位2例。同时列为怀疑药品者133例(43. 0%) ,其中异烟肼86例,吡嗪酰胺47例。

    《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编委会对近年收到的35篇(62例)抗结核药品不良反应的个案及临床观察报道进行了综合,结果显示,变态反应占首位,共37例,占59. 7% ,严重反应绝大多数由利福霉素类引起,不良反应出现时间多为服药后2个月以内[ 6 ] 。

    夏o o 等[ 7 ]分析国内1996 ~2005 年的文献117篇。文献报道83 636例患者中,抗结核药品引起的不良反应10 558例,总发生率12. 62%。其中以肝损害发生率最高,合计发生率11. 90%。乙型肝炎(乙肝)病毒标志物阳性或曾有肝病史的结核患者,其肝损害发生率明显高于一般结核患者。肝损害不良反应的转归较好, 85. 84%患者治愈, 0. 53%的患者遗留后遗症,1. 37%的患者因严重肝损害而死亡。除肝损害外,其他合计发生率较高的不良反应依次为视觉及听觉等神经系统和精神系统的不良反应、血液系统不良反应、药物性皮炎、变态反应以及肾损害,其他不良反应包括关节痛、治疗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反应等。

    谢 莉等[ 8 ]对住院结核病患者205例的抗结核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进行回顾性分析,发生不良反应者106例,占51. 7%。其中62 例并发两种以上不良反应,占30. 2% ,另有12例因住院时间短,并发多种疾病而无法判断不良反应。不良反应出现时间为即刻~210 d,不良反应共发现16 种,其中以尿酸增高( 45例) 、肝功能损害(32例) 、胃肠道反应(24例) 、变态反应(包括药品热,共20例)为多见,绝大多数患者经对症处理,调整方案可继续治疗。发生不良反应最多的药品为吡嗪酰胺,主要引起尿酸增高和肝功能损害。

    我国每年新登记发现肺结核患者约90万例[ 9 ] ,假设此数目即为接受治疗的结核患者,仅以10%的不良反应发生率计算,即将有约9万例出现不良反应,其中可能有> 1 200例因肝损害等死亡。另外,它将对结核治疗造成的影响,如因停药而延迟治疗或加重病情,最终导致结核短程化疗失败直至死亡,对公共卫生的影响等,更是无法计算。

    1 发生ADRs的有关因素

    诱发ADRs的因素是复杂的,大体可分为药品方面的因素和患者方面的因素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介绍页,详见DOC附件(43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