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100md首页 > 医学版 > 医学资料 > doc资料 > 最新01 > 正文
编号:11681888
2006心房颤动治疗指南要点解读 .doc
http://www.100md.com
    参见附件(34kb)。

    2006心房颤动治疗指南要点解读

    作者:黄从新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 2007-3-30 14:21:16 点击: 次

    中华医学会心电生理和起搏分会于2006年制定了新的心房颤动(简称房颤)治疗指南,与以往的指南相比,它更加重视循证医学的证据。

    节律控制和频率控制

    虽然CAST试验早已证实抗心律失常药物(AAD)增加心肌梗死后室性心律失常患者的病死率。但关于房颤的治疗策略,是通过AAD转复并维持窦性心律还是仅仅控制心室率,在很长的时间内,仍然是一个争论的话题。就维持窦律而言,其优点是:(1)解除症状;(2)提高生活质量;(3)减少中风的危险;(4)减轻或消除心房结构重构和电重构。缺点是:(1)可选择的药物有限;(2)AAD副作用大;(3)维持窦性心律的比例较低,总体效果不佳,新近的荟萃分析显示,IA,IC,III类药物维持窦律的累积效果仅分别为21.5%,33.1%,17.4%。虽然转复并维持窦律可以给患者带来益处,但在目前条件下,依靠AAD来维持窦律显然是不可取的。控制心室率的优点是:(1)仅采用控制心室率一项治疗措施,就能显著减轻症状,部分患者可消除症状;(2)与心律转复相比,控制心室率较易达到;(3)很少或不会引起致室性心律失常作用。其缺点是:(1)仍有心室率不规则,不少患者因此仍有症状;(2)快速心室率被控制(减慢)后,血流动力学状态虽会得到改善,但不规则心室率与规则(窦性)心室率相比,后者的血流动力学状态肯定更好些;(3)少数患者为维持适当心室率所需用的药物,可能引起很慢的心室率,而需永久性起搏器植入;(4)房颤持续存在,有脑卒中高危的患者仍需华法林抗凝治疗。随着AFFIRM、RACE、STAF、PIAF等研究结果相继发布,这个争论已经告一段落。这些临床研究比较了两种治疗策略的优劣,结果发现,控制节律的策略并不优于控制心室率。当然,这并不是要否定节律控制策略,因为研究同时揭示:维持窦律的优势之所以丧失,是由于目前AAD的副作用大,足以抵消维持窦律带来的益处。

    新指南较为详细地介绍了AAD对于转复、维持房颤患者窦律的方法,但也明确指出其局限性,并且认为,如果没有条件行射频消融,下列房颤患者应当以控制心室率作为一线治疗:(1)无特殊理由必须转复为窦性心律的无症状性房颤患者;(2)有证据表明房颤已持续几年的患者,即使转复为窦性心律后,也很难维持窦性心律;(3)用抗心律失常药物转复和维持窦性心律的风险大于房颤疾患本身风险的患者;(4)冠心病或老龄(大于65岁)房颤患者,有研究提示,在该类患者中,心室率控制与复律并维持窦性心律治疗一样有效;(5)心脏器质性疾病,如左房内径大于55 mm、二尖瓣狭窄等,如未纠正,很难长期保持窦性节律。上述范围实际上包括了我国近期大部分房颤患者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介绍页,详见DOC附件(34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