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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为主 保障健康.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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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防为主 保障健康

    -学校健康教育讲座

    合肥市科学技术协会 王仰扩

    **研究认为,在影响人类生命和健康的诸因素中,父母基因占15%,社会环境占10%,自然环境占7%,医疗卫生占8%,生活方式占60%。现实生活中,最重要的致病因素也是生活方式因素和生物因素。

    对生物因素引起的传染病,人类已经有了很多有效的防治方法,许多传染病已被消灭,或得到了控制。即使患病,也有比较好的方法治疗。而对于生活方式引起的疾病,尚缺乏有效的治疗措施。但是,只要我们正确认识他,预防生活方式病的发生,已经有了有效的办法。

    所谓预防为主,就是既要积极预防生物因素引起的传染病,又要关注预防生活方式病。

    第一部分

    预防为主 远离传染病

    一、学校需要重视预防传染病**

    我国2004年报告的传染病突发事件有713起,36936人,在学校发生的达513起,36082人,分别占72%和90%。

    05年一季度,北京某大学有5名学生患肺结核。学生易感的原因:人群密集、青春期,属易感人群;压力大、情绪低落,抗病力下降;经济、营养;防病知识、意识、不按时体检等

    谁对学生防病负责?政府、有关部门、主管领导、家长及本人。负责就要重视,而健康更是自己的事。

    **2005年4月29日,我市市委新任领导到任后不久即视察传染病医院,说明党和政府对预防为主、保护群众健康的关心。

    最近,辽宁省卫生厅、教育厅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通力合作,进一步强化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保证学生身体健康和正常教学秩序,严防学校传染病的发生。实现严防的关键是疫情的监测和报告,其群众基础是广大学生,说明学生掌握一定的传染病防治相关知识十分重要。

    领导重视,部门重视,我们更应当重视。

    (一)当前仍需要重视的传染病**

    1、病毒引起的传染病:传染性非典、爱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流感、流腮、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等;

    2、立克次体引起的传染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等;

    3、细菌引起的传染病:炭疽、菌痢、肺结核、伤寒、副伤寒、流脑、百日咳、白喉、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麻风病、其他感染性腹泻等;

    4、螺旋体引起的传染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等;

    5、原虫引起的传染病:阿米巴肠病、疟疾、黑热病等;

    6、蠕虫引起的传染病:血吸虫病、包虫病、丝虫病等。

    (二)传染病侵入人体的主要途径**

    1、经呼吸道:

    如传染性非典、流感、肺结核等;

    2、经消化道:

    菌痢、伤寒、副伤寒、其他感染性腹泻等;

    3、经皮肤、血液:

    血吸虫病、爱滋病、病毒性肝炎等。

    为防止传染病的传播,卫生部门要求医疗机构必须设立传染性疾病科并要求对不同的传染病要分区域诊治。夏秋季节要开设肠道门诊,冬春季节要开设呼吸道门诊。重点加强对传染性非典、病毒性肝炎和肠道传染病的防治。

    (三)预防为主是党的卫生工作方针

    党和政府关心公民身体健康

    预防为主,是卫生工作方针的首要内容

    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

    各部门依法行政保障公民健康

    学校及其医疗机构贯彻法规,开展健康教育

    学习与健康关系密切的医疗卫生法律法规是我们关爱生命,关爱健康的具体行为

    二、与健康关系密切的医疗卫生法规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二00三年五月九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6号,公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并于同日施行。

    1、《条例》立法的必要性

    ? 非典疫情引起的反思:防病体系存在需要改进的问题;防治新生、特殊传染病能力脆弱、意识淡漠、手段欠缺,防治体系亟待加强。

    ? 应对新问题需要新武器:SARS打破了传染病危害与防治之间的平衡,需要以新的法律强化新的防治措施。

    ? 邓小平同志说:"没有立法之前,只能按政策办事;立了法以后,就坚决按法律办事。"

    2、《条例》体现党和政府关心公众健康及生命安全

    ? 总理强调要重视法律手段,依法保护人民健康;

    ? 总理指出要突出抓好四项工作: *建立统一的指挥系统,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

    *建立畅通的信息网络; *完善疾病预防和应急体系; *建立应急医疗救治队伍。

    ? 总理要求加大三个力度:*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加大卫生体制改革力度;*加大财政对卫生的投入力度。

    ? 《条例》有力地指导和支持卫生事业;对卫生部门的严格要求;对卫生改革与发展高度重视;对防病及监督体系和高素质医疗卫生应急队伍建设高度重视。

    这些都体现了政府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

    3、熟悉《条例》履行法定职责

    3-1、非典突然袭击《条例》应运而生

    (1)非典疫情暴露了防治的薄弱环节:*突如其来,人们恐慌,防病意识淡漠;*医院防护、隔离、消毒、控制不力;医务人员自身防护不适应,防治专业训练不足;现行法规力度不够;

    (2)《传染病防治法》难以应对传染病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传染病暴发、流行;*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

    (3)制定《条例》,保护公众的生命健康权。

    3-2、《条例》是重新认识公共卫生的里程碑

    (1)加快了卫生防疫体制改革的进度,成立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

    (2)公共卫生不再只是卫生行政部门一家的事,政府各部门必须依法相互配合、共同负责;

    (3)建立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律机制,职权法定,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失职;

    (4)突发事件发生后,国务院和省政府建立两级指挥部,突出了政府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协调指导、统一指挥的重要责任。

    3-3、《条例》明确了人民政府的职责: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防治突发事件相关科学研究,建立技术和人才资源储备,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监测与预警系统;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急救医疗网络建设,提高救治能力;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3-4、《条例》明确了四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一是 传染病暴发、流行

    二是 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

    三是 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

    四是 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

    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4、《条例》的十一个要点

    4-1、设立两级指挥部 ,统一领导、指挥、督查、指导;

    4-2、卫生部省政府制定两级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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