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深化中医药管理体制改革
中医药事业要蓬勃发展,首先必须有一个强有力的领导和管理机构,有一个自上而下的、层层管辖的组织系统。目前我国中医药管理体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第一,中医药管理机构系统不健全。在中央,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而在地方,一些省市有独立的中医药机构,而有的省市没有设立独立的中医药管理机构。省级中医药管理机构的行政级别也不一致,有的是副厅级局,有的是处级局,而且职能也不全面。在地市级,只有极少数地市成立了中医管理机构,在县级,中医管理机构就更少,几乎没有人专门负责中医管理工作。这样,中医药管理缺乏健全完善的管理体系,国家对中医药发展的方针政策就难以贯彻落实到基层,造成政策措施的“高位截瘫”,不利于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第二,中医药管理机构职能分散,职责交叉不清。目前,中医药管理局的职能是不完善的。对中医药的管理分散在不同的部门,如中药的种植由农业部管,出口由商务部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只负责其中的一部分。这种状况,造成中医药管理政出多门,彼此间缺乏沟通和协调。由于各部门处于各自职能领域的考虑,往往会制定一些有利于自身发展,但就同一个事项彼此冲突、矛盾的政策措施。有的事项重叠管理,有的事项又处于管理的真空状态,结果导致管理失控,不利于中医药事业的整体发展,并且造成国家资源的浪费。
鉴于上述问题,我们必须深化中医药管理体制的改革。改革旨在建立一个统一的协调领导机构体系。具体来说,第一,应当在中央设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每个省级地方设立相应的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管理机构,在地市级和县级设立专门机构或部门管理中医药,做到有专人管,专人抓,形成一个自上而下的、相对独立的管理系统,确保国家中医药政策措施能够顺畅落实到基层,基层的意见建议能够顺畅上传,保证政令畅通,上传下达。第二,强化中医药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能,特别是把中药的管理纳入管理范围。中医、中药自古一家,密不可分,把中药纳入归口管理是可行、必行之道。第三,理顺中医药管理体制,形成以中医药管理机构为行业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协调合作,权责一致,监督有力的中医药管理体制。, http://www.100md.com(陈 冰 湖北中医学院文法系)
第一,中医药管理机构系统不健全。在中央,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而在地方,一些省市有独立的中医药机构,而有的省市没有设立独立的中医药管理机构。省级中医药管理机构的行政级别也不一致,有的是副厅级局,有的是处级局,而且职能也不全面。在地市级,只有极少数地市成立了中医管理机构,在县级,中医管理机构就更少,几乎没有人专门负责中医管理工作。这样,中医药管理缺乏健全完善的管理体系,国家对中医药发展的方针政策就难以贯彻落实到基层,造成政策措施的“高位截瘫”,不利于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第二,中医药管理机构职能分散,职责交叉不清。目前,中医药管理局的职能是不完善的。对中医药的管理分散在不同的部门,如中药的种植由农业部管,出口由商务部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只负责其中的一部分。这种状况,造成中医药管理政出多门,彼此间缺乏沟通和协调。由于各部门处于各自职能领域的考虑,往往会制定一些有利于自身发展,但就同一个事项彼此冲突、矛盾的政策措施。有的事项重叠管理,有的事项又处于管理的真空状态,结果导致管理失控,不利于中医药事业的整体发展,并且造成国家资源的浪费。
鉴于上述问题,我们必须深化中医药管理体制的改革。改革旨在建立一个统一的协调领导机构体系。具体来说,第一,应当在中央设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每个省级地方设立相应的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管理机构,在地市级和县级设立专门机构或部门管理中医药,做到有专人管,专人抓,形成一个自上而下的、相对独立的管理系统,确保国家中医药政策措施能够顺畅落实到基层,基层的意见建议能够顺畅上传,保证政令畅通,上传下达。第二,强化中医药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能,特别是把中药的管理纳入管理范围。中医、中药自古一家,密不可分,把中药纳入归口管理是可行、必行之道。第三,理顺中医药管理体制,形成以中医药管理机构为行业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协调合作,权责一致,监督有力的中医药管理体制。, http://www.100md.com(陈 冰 湖北中医学院文法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