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患者手术难难在制度缺失
报载,如今在我国,艾滋病患者在综合性医院遭遇的手术难看病难的问题越来越严重,甚至出现艾滋病患者因阑尾炎而病亡事件。对此有人指责医生不道德。笔者以为这种说法有失客观公正。
为什么这样说?我们都知道,艾滋病是可以通过血液传染的,医生在为艾滋病人做手术的过程中,如果手上有伤口,或者是在做手术的过程中不小心把手划破了,就有可能被传染。艾滋病人的手术给医生带来的风险究竟有多高?国际上的统计数字是0.33%,在手术中一旦因为血液、体液污染,或者被针头、手术刀、剪子刺破皮肤而发生职业暴露,只要在4小时内采取紧急处理,服用三周的药物,就可以将感染的风险降到十万分之四,尽管这种可能性很小,但即便如此,感染的可能性确实是存在的。试想,如果医生因此被染上了艾滋病,不但会给他个人造成不幸,还会给他的家人带来痛苦。他能不害怕吗?医生也是凡人,和我们所有的普通人一样,要食人间烟火,也有七情六欲。不同的是,他的职业是医生罢了。既然医生是凡人,就应该和我们普通人一样,享有保障自己生命健康的权力,在危急自己生命健康的时候,有权说不。因此,凭什么理由要求医生不顾自己的生命健康去救治艾滋病人呢?再说,医生在救治病人的过程中,有可能危及自己的生命健康,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他们同样需要救治,这就需要很大的一笔资金。钱从哪里来?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只能是他们自己掏腰包。为救治病人殃及自己,还没有制度保障,这既不合理,也不能让他们安心救治病人。
所以,笔者以为医生拒绝为艾滋病人做手术是制度的缺失,而与道德无关,那种动不动就把医生的一切行为往道德上扯的做法、给人扣大帽子的做法,是要不得的,也是无法解决医生不愿为艾滋病人做手术的现实问题的。
怎么办?要解决医生为艾滋病人做手术的难题,笔者以为只能依靠制度建设,解决医生因职业暴露而可能面临的生命健康受到损害的问题,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去掉他们的后顾之忧。具体怎么做?这里提几点建议:一是可以在一个地方指定一家医院,设立专门的为艾滋病人做手术的专科。这样遇到了艾滋病人,就可以让他到这个指定的医院就医?。同时在这指定的医院里,应当准备好一些预防艾滋病的药物,一旦医生在手术过程中出现把手弄破的情况,就可以及时用准备好的预防药物,对伤口进行处理,使他们避免感染,使他们的健康能够得到保证。二是万一出现医生被感染的情况,被感染的医生的一切治疗费用,应该由政府承担,而且还应该对他们及其家属进行经济补偿,使他们的家庭生活能够保持原有的水平。我想,有了这样的保障制度,就能调动医生的积极性,那么艾滋病人的看病难问题,恐怕也就迎刃而解了。
所以笔者认为,对医生因职业暴露而面临的生命健康风险,国家应当建立保障制度。这也是减少医患矛盾,建立和谐社会的一方面。, 百拇医药(李旭)
为什么这样说?我们都知道,艾滋病是可以通过血液传染的,医生在为艾滋病人做手术的过程中,如果手上有伤口,或者是在做手术的过程中不小心把手划破了,就有可能被传染。艾滋病人的手术给医生带来的风险究竟有多高?国际上的统计数字是0.33%,在手术中一旦因为血液、体液污染,或者被针头、手术刀、剪子刺破皮肤而发生职业暴露,只要在4小时内采取紧急处理,服用三周的药物,就可以将感染的风险降到十万分之四,尽管这种可能性很小,但即便如此,感染的可能性确实是存在的。试想,如果医生因此被染上了艾滋病,不但会给他个人造成不幸,还会给他的家人带来痛苦。他能不害怕吗?医生也是凡人,和我们所有的普通人一样,要食人间烟火,也有七情六欲。不同的是,他的职业是医生罢了。既然医生是凡人,就应该和我们普通人一样,享有保障自己生命健康的权力,在危急自己生命健康的时候,有权说不。因此,凭什么理由要求医生不顾自己的生命健康去救治艾滋病人呢?再说,医生在救治病人的过程中,有可能危及自己的生命健康,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他们同样需要救治,这就需要很大的一笔资金。钱从哪里来?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只能是他们自己掏腰包。为救治病人殃及自己,还没有制度保障,这既不合理,也不能让他们安心救治病人。
所以,笔者以为医生拒绝为艾滋病人做手术是制度的缺失,而与道德无关,那种动不动就把医生的一切行为往道德上扯的做法、给人扣大帽子的做法,是要不得的,也是无法解决医生不愿为艾滋病人做手术的现实问题的。
怎么办?要解决医生为艾滋病人做手术的难题,笔者以为只能依靠制度建设,解决医生因职业暴露而可能面临的生命健康受到损害的问题,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去掉他们的后顾之忧。具体怎么做?这里提几点建议:一是可以在一个地方指定一家医院,设立专门的为艾滋病人做手术的专科。这样遇到了艾滋病人,就可以让他到这个指定的医院就医?。同时在这指定的医院里,应当准备好一些预防艾滋病的药物,一旦医生在手术过程中出现把手弄破的情况,就可以及时用准备好的预防药物,对伤口进行处理,使他们避免感染,使他们的健康能够得到保证。二是万一出现医生被感染的情况,被感染的医生的一切治疗费用,应该由政府承担,而且还应该对他们及其家属进行经济补偿,使他们的家庭生活能够保持原有的水平。我想,有了这样的保障制度,就能调动医生的积极性,那么艾滋病人的看病难问题,恐怕也就迎刃而解了。
所以笔者认为,对医生因职业暴露而面临的生命健康风险,国家应当建立保障制度。这也是减少医患矛盾,建立和谐社会的一方面。, 百拇医药(李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