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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分)期缴纳罚没款审批表》的制作与范例
http://www.100md.com 2008年12月27日 《中国医药报》 2008.12.27
     一、概念及适用依据

    1.概念

    《延(分)期缴纳罚没款审批表》是对当事人提出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没款的申请进行审批的文书。

    2.适用依据

    该文书制作的依据是《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案件承办人员合议,符合规定的填写《延(分)期缴纳罚没款审批表》,并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批准。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当事人填写延(分)期缴纳罚没款保证书,注明延(分)期缴款具体时间和金额,在保证书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没款。”

    二、文书结构及制作要求

    1.文书结构

    本文书属于填写式文书,由首部和正文两部分组成。

    2.制作要求

    (1)首部 包括文书标题(已印制好)、文书编号、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处罚决定书号。

    文书标题——即延(分)期缴纳罚没款审批表。

    文书编号——指“( )×延罚审[ ]××号”,其中“( )”内填写地区简称;“( )”与“延罚审”间填写执法类别(药→代表药品类案件,械→代表医疗器械类案件);“[ ]”内填写制作本文书的年份,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并应写出全数;“[ ]”与“号”间填写本文书的顺序号,即本文书在本年度本类文书中的排列序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当事人——按以下要求填写: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填写单位的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及职务;是个人的,填写姓名。空项应当用杠线表示,有选择项的应当将非选择项用杠线划去。

    处罚决定书号——按预设的格式填写作出罚没款决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文号。

    (2)正文 包括当事人请求批准延(分)期缴纳罚没款的理由和期限、合议意见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主管领导的审批意见,应当按照要求在相应的横线或空白处填写。

    当事人请求批准延(分)期缴纳罚没款的理由和期限——应按当事人申请书中的相关内容填写。

    合议意见——注明经合议同意或者不同意延(分)期缴纳罚没款的意见,并写明理由。

    合议人——是指案件承办人。

    审批意见——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主管领导签署是否同意延(分)期缴纳罚没款的审批意见。

    三、制作注意事项

    1.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应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2.《延(分)期缴纳罚没款审批表》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由当事人填写延(分)期缴纳罚没款保证书,注明延(分)期缴款具体时间和金额,在保证书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没款。

    四、文书范例(见下表),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