疼痛的常用术语(第一部分)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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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附件(331kb)。
疼痛的常用术语和定义
薛富善 孙海涛 李成文
中国医学科学院 整形外科医院麻醉科,北京100041
一提到疼痛就会涉及许多术语。这些不同术语的意义和内涵可能差别很大。一些作者把"疼痛"看作是1种刺激,一些作者把它看作是1种东西,还有一些作者把它看作是1种反应。这种缺乏一致性的用法导致了交流上的困难。正如Merskey所指出的那样,如果就疼痛术语的技术意义和用法取得一定的共识,对于交流可提供最大的方便和帮助(1)。基于此种看法,我们根据两次出版的国际疼痛研究学会(IASP)慢性疼痛分类对疼痛学领域的常用术语进行了定义,以避免其被混淆应用。
疼痛 疼痛是伴随真实或潜在性组织损伤或者根据这种损伤所描述的1种不愉快的感觉和情感体验。
疼痛,急性/疼痛,慢性 IASP的疼痛术语表中不包括急性疼痛、慢性疼痛、复发性疼痛和癌痛的定义。但是笔者认为,弄清这些术语非常重要,因为它们在文献中被普遍应用。
传统上认为,急、慢性疼痛的区别在于:自疼痛发作起包括若干时间间隔在内的单个连续时间段,这个时间段通常代表急性疼痛发作的时间或急性疼痛转变成慢性疼痛的转折点。判断慢性疼痛的2个最常用时间标准是疼痛出现后3个月和6个月;但是,对急、慢性疼痛的这些区分方式是武断的。
判定慢性疼痛的另1种标准是"疼痛的持续时间超出了预期的愈合时间"。此标准相对较少受时间的约束,因为即使疼痛的持续时间相对较短,根据该标准仍可将该疼痛判定为慢性疼痛。遗憾的是,愈合所需的时间却难以确定。
一些人认为,在同时存在病理学过程的情况下,长期持续的疼痛应被看作是1种长期的急性疼痛状态。在此种情况下,治疗应针对潜在的病理学过程。这并非支持笛卡尔将精神和肉体相区别的疼痛观点。正如IASP关于疼痛的定义所清楚论述的那样:任何疼痛(急性疼痛或慢性疼痛),无论是否存在明确的组织损伤,均为1种不愉快的体验,并且受各种认知、情感和环境因素的内在影响。笔者认为,心理因素在慢性疼痛中的作用通常比在急性疼痛中的作用更大。
笔者认为,对于急、慢性疼痛应从2个方面进行定义:时间方面和躯体病理学变化方面。附图以图解的形式描述了急、慢性疼痛的二维概念。根据这个观点,任何位于斜线以上的患者(疼痛持续时间短或躯体病理学改变明显)均为急性疼痛,而位于斜线以下的患者(躯体病理学改变不明显或疼痛持续时间长)均为慢性疼痛。根据附图所表达的观点可得出急性疼痛和慢性疼痛的如下定义。
急性疼痛(acute pain) 是由躯体组织损伤和局部组织损伤部位的伤害性感受器被激活而引起的疼痛。局部损伤不仅可改变伤害性感受器及其中枢联系的反应特征,而且还可改变局部自主神经系统的反应特征。一般来讲,急性疼痛状态的持续时间相对有限,通常在潜在性病理学改变解除后自行消退。这种疼痛常常是人们求医的1个原因,见于创伤后、外科手术治疗后和一些疾病。
慢性疼痛(chronic pain) 通常是由损伤所引起,但可被在发病机理和躯体上与原发病因相去甚远的因素长期维持。慢性疼痛的持续时间长,其所伴有的不明显基础病理学改变无法解释疼痛的存在和/或疼痛的严重程度。这种疼痛促使患者频繁求医,但是很少能够得到有效地治疗。由于疼痛持续存在,所以环境和情感因素最终可与组织损伤发生相互作用,从而导致疼痛和疾病行为的持续存在。正如经验(尤其是生命早年的经验)可改进大脑一样,大脑亦可改变对伤害性信息的处理方式,减少或增强其对主观认知的影响。
癌痛 与癌症有关的疼痛包括:与疾病进展有关的疼痛和与治疗有关的疼痛。虽然一些人主张将与肿瘤疾病有关的疼痛单独列为一类,但是笔者认为癌痛应属于附图中所描述的急、慢性疼痛分类。另外,与癌症有关的疼痛可能具有多种病因,包括:疾病的进展、治疗(例如放射治疗所致的神经病性疼痛)和并发疾病(例如关节炎)等。无论与癌症有关的疼痛是源自疾病的进展、治疗或并发疾病,它要么表现为急性疼痛,要么表现为慢性疼痛。因此,笔者不主张将癌痛单独列为与急、慢性疼痛不同的一类。
复发性疼痛(recurrent pain) 复发性疼痛是呈阵发性或间断性发作的疼痛,每次疼痛发作的持续时间相对较短,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反复发作。笔者根据时间和病理学改变2个方面综合区分急、慢性疼痛的方法不适用于复发性疼痛,例如偏头痛、三叉神经痛、镰状细胞危象等。就复发性疼痛来讲,患者可经受阵发性的疼痛发作,间或存在一些完全无痛的间歇期。虽然复发性疼痛看起来象是急性疼痛,因为每次疼痛发作的持续时间很短(例如镰状细胞危象),但是许多复发性疼痛疾病(例如偏头痛)的病理生理学机制目前尚不清楚。以复发性急性疼痛为特征的疼痛综合征通常既有急性疼痛的特点又有慢性疼痛的特点。但是这些疼痛综合征随着时间迁延的事实表明,除了躯体病理学因素以外,心理社会因素和行为因素亦可能是患者疾病行为的主要决定因素。
一过性疼痛(transient pain) 一过性疼痛是指在无任何明显局部组织损伤的情况下由伤害性感受器激活所引起的疼痛。这种疼痛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普遍存在,很少有患者因此而求医。在临床上,这种疼痛仅见于伴发性疼痛(incidental pain)或操作性疼痛(procedural pain),例如在静脉穿刺或免疫注射时。一旦刺激被解除,这种疼痛也就随之消失。
成瘾(addiction) 成瘾是1种精神药物滥用的行为方式,其特征是无法抵制的用药行为(强迫性用药)、觅药行为和高复发倾向。强迫性用药可在躯体、心理和社会等方面对用药者产生危害,尽管存在这种危害,但是用药者仍继续用药(亦见"躯体依赖性"部分)。
异常性疼痛(allodynia) 是指由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引起疼痛的刺激所引起的1种疼痛。
痛觉缺失(analgesia) 对正常可引起疼痛的刺激丧失自发性疼痛主诉或疼痛行为的情况。此术语表明1个明确的刺激有1个明确的反应。痛觉缺失反应(analgesic response)在动物和人均可得到验证。
痛性感觉缺失(anesthesia dolorosa) 是指在感觉缺失区出现的自发性疼痛。
中枢性疼痛(central pain) 由中枢神经系统原发性损害或功能障碍所引起或导致的疼痛。
中枢敏感化作用(central sensitization) 指脊髓神经元的兴奋性和反应性增加的状态。
复杂性局部疼痛综合征Ⅰ型(complex regional pain syndrome type Ⅰ)[过去称作反射性交感神经营养不良(reflex sympathetic dystrophy)] 该综合征通常是在遭受初始的伤害性事件后发生,不局限于单一周围神经的分布区,并与激发事件明显不相称,伴随一些部位的水肿、皮肤血流改变、疼痛区的发汗异常、异常性疼痛或痛觉过敏。
复杂性局部疼痛综合征Ⅱ型(complex regional pain syndrome type Ⅱ)[过去称作灼痛(causalgia)] 该综合征表现为创伤性神经损伤后发生的持续性烧灼样痛、异常性疼痛和痛觉过敏 ......
疼痛的常用术语和定义
薛富善 孙海涛 李成文
中国医学科学院 整形外科医院麻醉科,北京100041
一提到疼痛就会涉及许多术语。这些不同术语的意义和内涵可能差别很大。一些作者把"疼痛"看作是1种刺激,一些作者把它看作是1种东西,还有一些作者把它看作是1种反应。这种缺乏一致性的用法导致了交流上的困难。正如Merskey所指出的那样,如果就疼痛术语的技术意义和用法取得一定的共识,对于交流可提供最大的方便和帮助(1)。基于此种看法,我们根据两次出版的国际疼痛研究学会(IASP)慢性疼痛分类对疼痛学领域的常用术语进行了定义,以避免其被混淆应用。
疼痛 疼痛是伴随真实或潜在性组织损伤或者根据这种损伤所描述的1种不愉快的感觉和情感体验。
疼痛,急性/疼痛,慢性 IASP的疼痛术语表中不包括急性疼痛、慢性疼痛、复发性疼痛和癌痛的定义。但是笔者认为,弄清这些术语非常重要,因为它们在文献中被普遍应用。
传统上认为,急、慢性疼痛的区别在于:自疼痛发作起包括若干时间间隔在内的单个连续时间段,这个时间段通常代表急性疼痛发作的时间或急性疼痛转变成慢性疼痛的转折点。判断慢性疼痛的2个最常用时间标准是疼痛出现后3个月和6个月;但是,对急、慢性疼痛的这些区分方式是武断的。
判定慢性疼痛的另1种标准是"疼痛的持续时间超出了预期的愈合时间"。此标准相对较少受时间的约束,因为即使疼痛的持续时间相对较短,根据该标准仍可将该疼痛判定为慢性疼痛。遗憾的是,愈合所需的时间却难以确定。
一些人认为,在同时存在病理学过程的情况下,长期持续的疼痛应被看作是1种长期的急性疼痛状态。在此种情况下,治疗应针对潜在的病理学过程。这并非支持笛卡尔将精神和肉体相区别的疼痛观点。正如IASP关于疼痛的定义所清楚论述的那样:任何疼痛(急性疼痛或慢性疼痛),无论是否存在明确的组织损伤,均为1种不愉快的体验,并且受各种认知、情感和环境因素的内在影响。笔者认为,心理因素在慢性疼痛中的作用通常比在急性疼痛中的作用更大。
笔者认为,对于急、慢性疼痛应从2个方面进行定义:时间方面和躯体病理学变化方面。附图以图解的形式描述了急、慢性疼痛的二维概念。根据这个观点,任何位于斜线以上的患者(疼痛持续时间短或躯体病理学改变明显)均为急性疼痛,而位于斜线以下的患者(躯体病理学改变不明显或疼痛持续时间长)均为慢性疼痛。根据附图所表达的观点可得出急性疼痛和慢性疼痛的如下定义。
急性疼痛(acute pain) 是由躯体组织损伤和局部组织损伤部位的伤害性感受器被激活而引起的疼痛。局部损伤不仅可改变伤害性感受器及其中枢联系的反应特征,而且还可改变局部自主神经系统的反应特征。一般来讲,急性疼痛状态的持续时间相对有限,通常在潜在性病理学改变解除后自行消退。这种疼痛常常是人们求医的1个原因,见于创伤后、外科手术治疗后和一些疾病。
慢性疼痛(chronic pain) 通常是由损伤所引起,但可被在发病机理和躯体上与原发病因相去甚远的因素长期维持。慢性疼痛的持续时间长,其所伴有的不明显基础病理学改变无法解释疼痛的存在和/或疼痛的严重程度。这种疼痛促使患者频繁求医,但是很少能够得到有效地治疗。由于疼痛持续存在,所以环境和情感因素最终可与组织损伤发生相互作用,从而导致疼痛和疾病行为的持续存在。正如经验(尤其是生命早年的经验)可改进大脑一样,大脑亦可改变对伤害性信息的处理方式,减少或增强其对主观认知的影响。
癌痛 与癌症有关的疼痛包括:与疾病进展有关的疼痛和与治疗有关的疼痛。虽然一些人主张将与肿瘤疾病有关的疼痛单独列为一类,但是笔者认为癌痛应属于附图中所描述的急、慢性疼痛分类。另外,与癌症有关的疼痛可能具有多种病因,包括:疾病的进展、治疗(例如放射治疗所致的神经病性疼痛)和并发疾病(例如关节炎)等。无论与癌症有关的疼痛是源自疾病的进展、治疗或并发疾病,它要么表现为急性疼痛,要么表现为慢性疼痛。因此,笔者不主张将癌痛单独列为与急、慢性疼痛不同的一类。
复发性疼痛(recurrent pain) 复发性疼痛是呈阵发性或间断性发作的疼痛,每次疼痛发作的持续时间相对较短,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反复发作。笔者根据时间和病理学改变2个方面综合区分急、慢性疼痛的方法不适用于复发性疼痛,例如偏头痛、三叉神经痛、镰状细胞危象等。就复发性疼痛来讲,患者可经受阵发性的疼痛发作,间或存在一些完全无痛的间歇期。虽然复发性疼痛看起来象是急性疼痛,因为每次疼痛发作的持续时间很短(例如镰状细胞危象),但是许多复发性疼痛疾病(例如偏头痛)的病理生理学机制目前尚不清楚。以复发性急性疼痛为特征的疼痛综合征通常既有急性疼痛的特点又有慢性疼痛的特点。但是这些疼痛综合征随着时间迁延的事实表明,除了躯体病理学因素以外,心理社会因素和行为因素亦可能是患者疾病行为的主要决定因素。
一过性疼痛(transient pain) 一过性疼痛是指在无任何明显局部组织损伤的情况下由伤害性感受器激活所引起的疼痛。这种疼痛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普遍存在,很少有患者因此而求医。在临床上,这种疼痛仅见于伴发性疼痛(incidental pain)或操作性疼痛(procedural pain),例如在静脉穿刺或免疫注射时。一旦刺激被解除,这种疼痛也就随之消失。
成瘾(addiction) 成瘾是1种精神药物滥用的行为方式,其特征是无法抵制的用药行为(强迫性用药)、觅药行为和高复发倾向。强迫性用药可在躯体、心理和社会等方面对用药者产生危害,尽管存在这种危害,但是用药者仍继续用药(亦见"躯体依赖性"部分)。
异常性疼痛(allodynia) 是指由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引起疼痛的刺激所引起的1种疼痛。
痛觉缺失(analgesia) 对正常可引起疼痛的刺激丧失自发性疼痛主诉或疼痛行为的情况。此术语表明1个明确的刺激有1个明确的反应。痛觉缺失反应(analgesic response)在动物和人均可得到验证。
痛性感觉缺失(anesthesia dolorosa) 是指在感觉缺失区出现的自发性疼痛。
中枢性疼痛(central pain) 由中枢神经系统原发性损害或功能障碍所引起或导致的疼痛。
中枢敏感化作用(central sensitization) 指脊髓神经元的兴奋性和反应性增加的状态。
复杂性局部疼痛综合征Ⅰ型(complex regional pain syndrome type Ⅰ)[过去称作反射性交感神经营养不良(reflex sympathetic dystrophy)] 该综合征通常是在遭受初始的伤害性事件后发生,不局限于单一周围神经的分布区,并与激发事件明显不相称,伴随一些部位的水肿、皮肤血流改变、疼痛区的发汗异常、异常性疼痛或痛觉过敏。
复杂性局部疼痛综合征Ⅱ型(complex regional pain syndrome type Ⅱ)[过去称作灼痛(causalgia)] 该综合征表现为创伤性神经损伤后发生的持续性烧灼样痛、异常性疼痛和痛觉过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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