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前检验应重视的几个问题.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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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附件(174kb)。
* 输血前要做三项检查:
* 血型鉴定;
* 抗体筛选;
* 交叉配血试验。
* 目的有二:
* 使输入的血液成分有效存活;
* 不会引起受血者的红细胞发生破坏。
* 在检验医学中,没有几项检验像输血前检验一样,临床医生几乎完全依赖其结果的正确性。
* 输血前检验的每一个环节均可能发生差错,标本搞错最为常见。
* 给患者输入不相容的血液成分导致严重不良后果:
* 急性溶血反应:多由ABO血型不相容输血引起,人为差错是其主要原因;
* 迟发性溶血反应:多由ABO以外血型不相容输血所致,输血前检验不规范是其主要原因。
* 安全输血从源头上抓起就应重视如何获取正确的血液标本;
* 一旦受血者的血标本张冠李戴,安全输血的所有防范措施都将化为泡影。
* 减少这种错误的有效方法是给每一位住院患者手腕上系上一个腕带(腕环);
* 各种各样的塑料腕带在国外已广泛使用,国内已有不少医院开始使用。
* 应制定严格的"血标本的采集与送检管理制度",并做到医、护、技人人皆知:
* 患者在采集血标本后又转科或转床,需要输血时应重新采集血标本(有腕带可例外);
* 未配戴腕带而又不知血型的患者,应遵循两次采集血标本的规定;
※ 检验科做血常规时做正定型,输血时由血库复查正定型,加做反定型;
※ 或者备血时由血库做血型鉴定,输血时重新采集血标本做血型鉴定及交叉配血试验。
※ 如果两次血标本血型不一致,或血标本血型与申请单上的血型不一致,则应重新采集血标本。
* 采集血标时必须认真核对受血者身份,只有申请单上的资料与患者腕带的资料完全一致才能采集血标本。
* 使用条形码的医院,应在采血后将标有患者信息的条形码标签贴在试管上并与腕带资料核对。
* 采集血标本时应要求患者回答自己的姓名,意识不清应通过亲属确认患者身份。
* 不得使用来源不明或无人对其来源负责的血标本。
* 血标本采集后必须在离开床边之前在标本上标明患者姓名、住院号及标本采集日期(国外要求标明出生日期)。
* 专用试管上有两个相同的号码条,在采集标本后立即将另一个号码条贴在输血申请单上。
* 一位医护人员不得同时采集两位或两位以上患者的血标本,以避免将血样注入到错误的试管中。
* 最好由采血者和患者在申请单上签名,共同确认血标本的正确性。
* 贴有标签的血标本连同输血申请单经核对后由医护人员送输血科(血库),双方核对后签名确认。不得由非医护人员送标本(护工送标本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并授权)。
* 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在检验前必须确认试管上的标签与申请单上的资料一致,如有疑问,应重新采集血标本。不得电话询问后就擅自修改错误的标签及申请单。
* 血标本要做到八不收:
* 血标本无标签或填写不清不收;
* 血标本与申请单所填项目不符不收;
* 血标本量少于3ml不收;
* 血标本被稀释不收(如从输液管获取血标本,应以生理盐水冲注,并将首先抽取的5ml血液弃去);
* 血标本溶血不收(溶血性疾病例外,为防止对溶血结果误判为阴性,建议反定型及交叉配血的细胞中加入EDTA,以阻断补体激活途径);
* 用肝素治疗者的血标本未用鱼精蛋白对抗使之凝结不收;
* 非医护人员送标本不收;
* 用右旋糖酐等大分子物质治疗后采集的血标本未作标记说明不收(如已标记说明应将红细胞洗涤)。
* 献血者的血标本必须从与血袋相连的塑料管中获得。
* 血清和血浆原则上均可用于输血前检验,但血清更好。原因是血浆中有时可出现细小纤维蛋白包裹红细胞的凝块,与凝集反应不易区分。
* 国外认为必须使用不抗凝或者EDTA抗凝的血标本。如果用血浆标本,必须通过检测弱抗体来评估其有效性,确保临床有意义的抗体不被漏检。
* 配血用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我国规定),或血标本能代表患者当前免疫学状态的。
* 国外对有输血史患者的标本采集要求(见表1)
表1 标本采集要求
* 当患者反复输血,不需要每天采集血标本,但要每隔3天进行一次抗体筛选试验,随时了解是否有新的不规则抗体产生。
* 不用溶血的血标本,因为血清中的游离血红蛋白可蒙蔽抗体引发的溶血现象。
* 标本保存不当会溶血、细菌污染、补体失活以及不规则抗体效价降低。保存要求见表2
表2 标本保存要求
* 常规ABO血型鉴定应包括正反定型,二者起到互相验证和质控的作用。我国已规定常规血型鉴定还应包括Rh(D)定型。反定型要用试管法,不用玻片法。
* ABO正定型采用单克隆抗-A、抗-B血型试剂,抗-B试剂不应该与获得性B抗原反应。
* 采用A1和B试剂细胞进行反定型检测。新生儿和以前做过反定型可省略。依据记录而省略反定型存在一定风险,因为第一次标本有可能采错。
* 只有正反定型结果相符才能正确判定ABO血型。单纯正定型O型不可靠,单纯反定型AB型也不可靠。
* 正反定型不一致,需进一步鉴定:
* 在正定型试剂中增加抗-A1、抗-AB及抗-H:
※ 抗-AB用来确认弱A和弱B抗原(这种抗-A和抗-B的混合物与弱A和弱B亲和力强,发生强烈反应);
※ 抗-A1用来鉴定A亚型(A型中A1和A2这两种亚型占99.99%,A1约占80%,A2约占20%,抗-A1与A2不反应);
※ 抗-H用于鉴定亚型及孟买型(亚型细胞上有较多的H抗原,与抗-H反应较强,而孟买型红细胞上无H抗原)。
* 在血型鉴定中有若干因素可导致错误结果:
* 人为因素有:
※ 试剂不标准、失效或污染;
※ 操作中加错样本或试剂;
※ 离心速度不足或过度;
※ 细胞与血清比例不当,结果判断错误等;
※ 人工判读结果有可能发生书写错误。
* 客观因素有:
※ 因某种疾病(如白血病)导致抗原减弱;
※ 红细胞发生多凝集现象或产生类B物质(如细菌感染);
※ 抗体效价低(如婴幼儿、老年人、低免疫球蛋白血症等);
※ 血清中有意外抗体,某些药物干扰等。
* 反定型对ABO亚型的发现特别有帮助。原因是亚型患者红细胞上A或B抗原很弱,通过正反定型易于发现二者结果不一致,从而引起警惕。
* 出现异常结果的处理办法:
* 正反定型不一致应重新检测;
* 重新检测时应使用洗涤红细胞。为预防差错事故发生,建议使用原始标本重新配制红细胞悬液而不用以前配好的红细胞,同时应做自身对照。
* 如果重新检测结果仍然异常,请资深工作人员协助。
* 当检测结果与以往记录不一致时 ......
* 输血前要做三项检查:
* 血型鉴定;
* 抗体筛选;
* 交叉配血试验。
* 目的有二:
* 使输入的血液成分有效存活;
* 不会引起受血者的红细胞发生破坏。
* 在检验医学中,没有几项检验像输血前检验一样,临床医生几乎完全依赖其结果的正确性。
* 输血前检验的每一个环节均可能发生差错,标本搞错最为常见。
* 给患者输入不相容的血液成分导致严重不良后果:
* 急性溶血反应:多由ABO血型不相容输血引起,人为差错是其主要原因;
* 迟发性溶血反应:多由ABO以外血型不相容输血所致,输血前检验不规范是其主要原因。
* 安全输血从源头上抓起就应重视如何获取正确的血液标本;
* 一旦受血者的血标本张冠李戴,安全输血的所有防范措施都将化为泡影。
* 减少这种错误的有效方法是给每一位住院患者手腕上系上一个腕带(腕环);
* 各种各样的塑料腕带在国外已广泛使用,国内已有不少医院开始使用。
* 应制定严格的"血标本的采集与送检管理制度",并做到医、护、技人人皆知:
* 患者在采集血标本后又转科或转床,需要输血时应重新采集血标本(有腕带可例外);
* 未配戴腕带而又不知血型的患者,应遵循两次采集血标本的规定;
※ 检验科做血常规时做正定型,输血时由血库复查正定型,加做反定型;
※ 或者备血时由血库做血型鉴定,输血时重新采集血标本做血型鉴定及交叉配血试验。
※ 如果两次血标本血型不一致,或血标本血型与申请单上的血型不一致,则应重新采集血标本。
* 采集血标时必须认真核对受血者身份,只有申请单上的资料与患者腕带的资料完全一致才能采集血标本。
* 使用条形码的医院,应在采血后将标有患者信息的条形码标签贴在试管上并与腕带资料核对。
* 采集血标本时应要求患者回答自己的姓名,意识不清应通过亲属确认患者身份。
* 不得使用来源不明或无人对其来源负责的血标本。
* 血标本采集后必须在离开床边之前在标本上标明患者姓名、住院号及标本采集日期(国外要求标明出生日期)。
* 专用试管上有两个相同的号码条,在采集标本后立即将另一个号码条贴在输血申请单上。
* 一位医护人员不得同时采集两位或两位以上患者的血标本,以避免将血样注入到错误的试管中。
* 最好由采血者和患者在申请单上签名,共同确认血标本的正确性。
* 贴有标签的血标本连同输血申请单经核对后由医护人员送输血科(血库),双方核对后签名确认。不得由非医护人员送标本(护工送标本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并授权)。
* 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在检验前必须确认试管上的标签与申请单上的资料一致,如有疑问,应重新采集血标本。不得电话询问后就擅自修改错误的标签及申请单。
* 血标本要做到八不收:
* 血标本无标签或填写不清不收;
* 血标本与申请单所填项目不符不收;
* 血标本量少于3ml不收;
* 血标本被稀释不收(如从输液管获取血标本,应以生理盐水冲注,并将首先抽取的5ml血液弃去);
* 血标本溶血不收(溶血性疾病例外,为防止对溶血结果误判为阴性,建议反定型及交叉配血的细胞中加入EDTA,以阻断补体激活途径);
* 用肝素治疗者的血标本未用鱼精蛋白对抗使之凝结不收;
* 非医护人员送标本不收;
* 用右旋糖酐等大分子物质治疗后采集的血标本未作标记说明不收(如已标记说明应将红细胞洗涤)。
* 献血者的血标本必须从与血袋相连的塑料管中获得。
* 血清和血浆原则上均可用于输血前检验,但血清更好。原因是血浆中有时可出现细小纤维蛋白包裹红细胞的凝块,与凝集反应不易区分。
* 国外认为必须使用不抗凝或者EDTA抗凝的血标本。如果用血浆标本,必须通过检测弱抗体来评估其有效性,确保临床有意义的抗体不被漏检。
* 配血用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我国规定),或血标本能代表患者当前免疫学状态的。
* 国外对有输血史患者的标本采集要求(见表1)
表1 标本采集要求
* 当患者反复输血,不需要每天采集血标本,但要每隔3天进行一次抗体筛选试验,随时了解是否有新的不规则抗体产生。
* 不用溶血的血标本,因为血清中的游离血红蛋白可蒙蔽抗体引发的溶血现象。
* 标本保存不当会溶血、细菌污染、补体失活以及不规则抗体效价降低。保存要求见表2
表2 标本保存要求
* 常规ABO血型鉴定应包括正反定型,二者起到互相验证和质控的作用。我国已规定常规血型鉴定还应包括Rh(D)定型。反定型要用试管法,不用玻片法。
* ABO正定型采用单克隆抗-A、抗-B血型试剂,抗-B试剂不应该与获得性B抗原反应。
* 采用A1和B试剂细胞进行反定型检测。新生儿和以前做过反定型可省略。依据记录而省略反定型存在一定风险,因为第一次标本有可能采错。
* 只有正反定型结果相符才能正确判定ABO血型。单纯正定型O型不可靠,单纯反定型AB型也不可靠。
* 正反定型不一致,需进一步鉴定:
* 在正定型试剂中增加抗-A1、抗-AB及抗-H:
※ 抗-AB用来确认弱A和弱B抗原(这种抗-A和抗-B的混合物与弱A和弱B亲和力强,发生强烈反应);
※ 抗-A1用来鉴定A亚型(A型中A1和A2这两种亚型占99.99%,A1约占80%,A2约占20%,抗-A1与A2不反应);
※ 抗-H用于鉴定亚型及孟买型(亚型细胞上有较多的H抗原,与抗-H反应较强,而孟买型红细胞上无H抗原)。
* 在血型鉴定中有若干因素可导致错误结果:
* 人为因素有:
※ 试剂不标准、失效或污染;
※ 操作中加错样本或试剂;
※ 离心速度不足或过度;
※ 细胞与血清比例不当,结果判断错误等;
※ 人工判读结果有可能发生书写错误。
* 客观因素有:
※ 因某种疾病(如白血病)导致抗原减弱;
※ 红细胞发生多凝集现象或产生类B物质(如细菌感染);
※ 抗体效价低(如婴幼儿、老年人、低免疫球蛋白血症等);
※ 血清中有意外抗体,某些药物干扰等。
* 反定型对ABO亚型的发现特别有帮助。原因是亚型患者红细胞上A或B抗原很弱,通过正反定型易于发现二者结果不一致,从而引起警惕。
* 出现异常结果的处理办法:
* 正反定型不一致应重新检测;
* 重新检测时应使用洗涤红细胞。为预防差错事故发生,建议使用原始标本重新配制红细胞悬液而不用以前配好的红细胞,同时应做自身对照。
* 如果重新检测结果仍然异常,请资深工作人员协助。
* 当检测结果与以往记录不一致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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