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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周评:医疗维权为何暴力化
http://www.100md.com 2009年7月16日 人民网-卫生频道
     【医药周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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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针对愈演愈烈的“医闹”现象,广东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府建立中立的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免费解决医疗纠纷。广东省卫生厅答复,将由政府牵头建立医疗纠纷调处中心,在中山、东莞等地先行试点,取得成功经验后,逐步向全省推广。此举意义深远,值得期待。

    “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这是我国解决医患纠纷的一个怪现象。近日发生在福建南平的“医闹”事件,就是一个典型案例。一名患者在医院死亡后,家属拒绝依法解决,而是纠集数百人在医院里设灵堂、摆花圈、堵大门,并打伤多名医务人员。最终,医院以赔偿21万元平息此事。调查显示,医疗维权暴力化、普遍化,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

    那么,为什么很多人在发生医疗纠纷后,不愿求助法律,而选择“闹”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患方对现行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不信任。目前,我国处理医疗纠纷的主要方式有:医疗事故鉴定、诉讼、行政调解。首先,医疗事故鉴定由各级医学会负责,但专家与医院之间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民间称为“老子鉴定儿子”,公信度不高。其次,打官司程序复杂,成本太高。很多人为了要个“说法”,从“黑发人”变成“白发人”,也未必能拿到一纸公正判决。再者,行政调解的主持者大多是卫生行政部门,而非中立的“第三方”机构,患方普遍缺乏信任感。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凡是成本低、效益高的方式,总是人们的“最优选择”。 长期以来,医疗暴力维权具有时间短、见效快的特点。因此,每当发生医疗纠纷,患方往往诉诸暴力,而医院迫于社会影响,逐渐形成了“花钱私了”的习惯,而这种简单的处理方式不仅助长了暴力倾向,而且为“医闹”职业化提供了土壤。由于社会普遍同情患方,使其暴力行为很少被追究。于是,法治不灵暴力灵,成为社会转型期的一个“潜规则”。

    暴力维权成为常态,折射出我国医疗纠纷解决制度的严重滞后。当公力救助缺位之时,自力救助就成为普遍选择,而暴力维权就是自力救助的典型方式。如果自力救助成为公民维权的主渠道时,就意味着社会公平正义的缺失,这是一个法治国家的耻辱。

    那么,如何才能让医疗维权回归理性和法治的轨道?一个重要的方法就是,在依法严厉打击“医闹”的同时,政府扶持鼓励组建独立公正的“第三方”维权机构,为患者维权开辟一条方便快捷的“绿色通道”。当医疗纠纷发生后,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迅速出面,高效解决问题,维护医患双方的权益。这个“第三方”可以是政府多部门联合组成的权威机构,也可以是具有医学专业背景的民间机构,还可以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仲裁组织。惟其如此,才能让医疗暴力渐行渐远,最终“淡出江湖”。, http://www.100md.com(人民网特约评论员  白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