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法律限制解剖发展
编者按: 提到外科,一般人都认为是中医药的软肋。可这并不是中医药本身的错误,而是与封建社会解剖行为被法律严格禁止有很大的关系。中医外科尽管受外部条件的限制,但解剖的行为在整个中国封建社会从没中断过。相反地,中医外科克服种种困难,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和建树,只是现在较少为外人知晓。本期介绍一下古代的法律是怎样禁止解剖行为的,以及古代外伤缝合术的发展,从正反两个方面,还公众对中医外科学一个客观认识。中国的人体解剖发源很早。远在商周或其以前,中国的医学家已积累了一定的人体解剖知识,《灵枢》是使用“解剖”一词的最早文献。《黄帝内经》中记载了许多关于人体各个脏器和体表部位的数据。《史记·扁鹊仓公列传》里曾提到一个名叫俞跗的手术高明的外科医生,他进行剖腹的程序是先割皮、解肌、诀脉、结筋,接着溺髓脑、揲荒、爪幕,这说明在秦汉以前,中国的人体解剖已经达到相当的水平。但随着中医学体系的成熟,解剖实践渐渐被忽视了,加之“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儒家忠孝思想的影响,以及医乃仁术、不能刳剥人体,以供实验的传统医德的束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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