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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启动 落实安全责任 强化全过程监管 净化市场
http://www.100md.com 2009年7月21日 健康报
     本报讯 (记者王乐民)我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近日正式启动。此次行动将持续两年左右,要完成三大任务: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全过程监管,全面提高药品标准,严格药品审评审批和再评价,严格控制新开办企业,严格实施质量管理规范和质量追溯;净化医药市场。

    此次行动由卫生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开展,提出了九条具体的整治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确保辖区内无制售假药的黑窝点,无非法药品集贸市场。

    二是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邮寄等方式制售假药的行为。

    三是整治违法药品广告,严格落实药品生产企业、广告经营商和媒体的责任。

    四是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大力整治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冒充药品上市的行为。

    五是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和质量保障机制,确保基本药物的供应、质量监管和使用管理。

    六是完善医药产业政策,鼓励同行业兼并重组,规范药谷和医药科技园等建设,严格控制新开办药品生产和批发企业数量,按照合理布局的原则从严审批零售药店。

    七是提高药品质量标准,全面落实“提高国家药品标准行动计划”;开展药品再评价,重点提高注射剂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可控性。

    八是加强药品研制、生产、流通环节监管。提高审评审批门槛,坚决淘汰不具备生产条件、质量不能保证、安全风险较大的品种;推行药品电子监管,实行更加严格的产品召回制度。

    九是加强临床用药管理。规范医疗行为,防止不合理用药造成的伤害;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说明书使用药品,防止超适应症、超剂量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