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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部门加强“甲流”疫苗安全监控
http://www.100md.com 2009年9月16日 健康报
     本报讯 记者王乐民9月15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药监部门将通过采取生产现场检查、派驻监督员、制定和完善免疫风险管理及药物警戒计划等多项措施,确保甲型H1N1流感疫苗生产质量和安全。

    9月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关于《加强甲型H1N1流感疫苗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甲流”疫苗生产企业加强对生产过程及工艺环节的全程控制,完善大规模人群免疫的风险管理和药物警戒计划,主动开展“甲流”疫苗不良反应报告、调查、分析、评价和处理工作。

    据介绍,药监部门将对“甲流”疫苗储存和流向进行严格监督,制订疫苗召回和监督销毁等详细预案,严防“甲流”疫苗通过不正规渠道流入市场;指派监督员进驻企业,对物料来源、生产工艺、无菌生产等影响疫苗质量的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督。